西部有个城市,通过某驻外机构,把一家著名跨国公司中国总部的总裁请到了“家”,一把手机场迎候,在家党政领导“倾巢出动”,安排在最豪华的酒店入住,接待中处处使人感受到主人的盛情。在会见中,主人开门见山表示,市里已免费划出一块地皮,建立一个以那家公司命名的工业园,此外还将在税收上给予特殊优惠。
但客人对这些明显不感兴趣,提到土地免费和税收优惠时,无动于衷的神情一目了然。在随后的正式会谈中,客人直率地“透露”:每天都有二三十个中国各地的市长、省长到各个跨国公司的驻华机构,游说到他们那里投资,提出的条件几乎都一样:免费提供土地等等。他说,我很想知道,如果投资你们这个地方,我们的市场在哪里?
这位跨国公司的总裁在感谢自己受到盛情款待的同时,委婉地诘问“中间人”为什么把自己介绍到这里,因为其公司业务与主人介绍的城市支柱产业不搭界。“中间人”解释说,这次只想请你们来看看,并没有具体的项目。总裁打断他的话:(有没有具体项目)这一点非常重要,你知道我们公司的风格。
话说到这份上,多少是有些不满了。会谈的结果可想而知,更令主人想不到的是,好不容易请来的客人,似乎连他们“到此一游”也不愿让外界知道,提出媒体不要报道。这种徐志摩式的“我悄悄的走,正如我悄悄的来,不带走一片云彩”,显然与主人想借机造势的初衷相悖。
老实说,这种典型的“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并不鲜见。招商引资为什么会发生双方“对不上榫”的错位呢?
长期以来,招商引资成为各地政府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一些地方甚至提出“人人招商”的口号,给各部门、各单位摊任务,定指标,并争相越权或变换花样出台种种土政策。司空见惯的一个现象就是,各地党政领导率队,携带一厢情愿推出的一批批项目,参加各种招商引资洽谈会,“创造”在三两天内签约数以亿计、数十亿计投资额的“奇迹”,结果却是签约者纷纷,履约者寥寥。
随着中国入世,这种政府招商引资唱主角的做法,越来越显示出与“国际惯例”的不适应。按照国际惯例,投资是一种企业行为,从本质上说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的。选择到什么地方投资,其出发点是企业的利益,不明白这一点,一味夸说自己所谓的资源、区位等种种优势,只会给人“王婆卖瓜”的感觉,这是其一;其二,要转变做招商“秀”的观念。对于招商引资,过去有句话,“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但在实际中,“搭台”与“唱戏”往往混到了一块,将招商引资变成炒作与做秀。那些动辄就签约数十亿的洽谈会,究竟有几分可信度?试想,一个投资数十万、数百万或数千万的项目,能凭政府的几句“口惠”和一叠资料就达成投资意向吗?其三,要了解什么叫跨国公司。对于以全球经济定位的跨国公司来说,未必会对一个地方土地免费、税收减免等“锱铢必较”,相反会十分重视赢得市场以及与竞争对手的优势。因此,在招商引资中,对不同的跨国公司的特点、产业布局、战略意图,乃至任事者的个性、风格,都应有深入的了解,否则难免会做出对牛弹琴的蠢事;其四,要了解商业谈判的惯例和程序,不能强人所难,把自己想上的项目“塞”给对方,并借助媒体炒作造势。
其实,比优惠幅度、政策扶持更重要的是当地各种软、硬件环境,比如,对于那些真正想到一个地方创一番事业的人来说,政府用实实在在的服务,解决外商身边实实在在的困难,这才是他们最期盼的。
在一座美丽的海滨城市,一家韩商工会的负责人向记者抱怨说,当地的经商环境的确非常好,企业发展不用担心,但时间长了,孩子上学的问题却让人难以舒心。
他具体列举了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当地一些中小学视他们的孩子为“唐僧肉”,正常报名上学不行,非要交一大笔赞助费才行,每人每年少则5000元,多则1万元,当地孩子却不用交。二是在当地学校,学生中考不合格交1.8万元就可以接着上学,而对外来投资商的孩子尤其是来自外国的孩子,学校根本就不提供考试的机会--只管交钱就行了。去问“为什么”,他们说“反正考也考不上,还会影响学校升学率”。三是那些所谓的涉外学校也一样,领孩子去报名都说“名额满了”,但是交足一笔钱,或者找个熟人通融一下,又可以接收。
这名已在中国生活了8年的韩商质疑道:“难道当地政府就没有办法规范一下这种事情?”
在另一家年出口额达数千万美元的外商独资食品公司里,一位财务部长也倒了一肚子苦水:比如“出口信息”的问题,税务部门说,通过海关口岸的电子信息录入系统,第二天就可查到,但是海关却说“必须3天以后”;再比如“出口报关单”问题,税务部门说,海关方面5天之内可以打出来相关联单,但是海关报关行却说“半个月以后才能打出相关联单”。按规定,企业在税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交不上整套的报关联单,就要对企业预收税款,而事实上,这笔钱一旦交上后,就很难退回来;还有,按规定中国有企业出口退税这项政策,但是在操作中却很难及时落实。这家公司的总经理说,目前,光是去年的应退税款就有400万元,今年又形成了100多万元。他说,其实,对于前二者,只要海关与税务协调好,加快一下输入速度,尽快提交就可以了;对于后一个问题,政府兑现一下当初的承诺为什么这么难?几年时间了,为什么就是没人去做呢?
“也许,对于一些政府部门来说,这些只是太小的问题,不足挂齿。”其他几位投资商叹口气说,“但对投资商来说,这些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案例分析]
资本的跨国流动,作为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必然会影响各国的经济发展,也因此对各国政府的公共管理活动产生重大的影响与制约作用。而各国政府的公共管理的水平以及对资本的跨国流动所做出的回应,反过来又影响着跨国资本的流动方向与流动规模。这是公共管理环境与公共管理互动关系的一种具体表现。
改革开放,允许外资进入中国,这对中国的经济的起飞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因而对中国政府而言,如何对外资进行规范与管理,如何为外商提供更好的服务、创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以吸引外资就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的任务,是政府公共管理的一项新内容。
我国政府对引资环境的认识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最早是硬环境,如通路、通电、通水等基础设施。1992年外商开始大批投资中国时,外商意见最大的是投资硬环境不好。例如当时在山东,有外商反映因为当地电力供应不足,每周被迫只生产五天。那时的上海交通拥堵问题特别严重,如今山东的电过剩了,上海因为发展立体交通,交通状况有了根本的改善。90年代后半期,随着各地基础设施的改善,外商面临的主要问题从最初的硬环境转变为投资软环境。
什么是投资软环境?许多人对此仅理解为各种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如廉价的甚至是无偿的土地,税收政策的优惠,奢华的接待等,但对此许多的外商并不买账,导致出现了地方政府“剃头担子一头热”的现象。因为税收优惠绝不是决定因素,它对吸引外国资本只能起到次要作用。如果各地竞相以此来吸引外资,把税收优惠当作一种灵丹妙药,动辄就以税收优惠相许诺,这不仅达不到吸引外资的目的,还会给我国经济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如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国家利益受损;造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加剧了我国产业结构和区域经济结构的不平衡,而且过度的优惠政策和各地出台的五花八门的优惠措施 , 还扰乱了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和法律,反而使外商无所适从,并进而对我国投资环境的稳定性产生怀疑,丧失在我国投资的信心,不利于国家招商引资战略的实施。
其实,投资软环境除了税收优惠外,更重要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公共服务环境和舆论环境等方面。而在这些软环境方面,我国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具体表现为:
一是政策环境缺乏透明度,稳定性差。许多外企反映,对国家政策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政策法规不了解或无从了解,一些新政策的实施缺乏过渡期和连续性,给企业做年度预算和正常经营带来诸多麻烦。还有许多政策朝令夕改,有着浓厚的长官意志。有些市长在引进外资时,可以不假思索允诺外商几百亩土地,一般外商是不敢接受的,因为他会想既然几百亩土地能想给就给,无法律、无程序可依,那一旦投资进去,市长哪时不高兴了,企业就完了,外商认为这是投资陷阱。
二是现行审批体制不适应形势需要。随着外企的发展,外商增资项目越来越多。在一些外企,超过3000万美元的项目增资,无论增资金额大小,都要层层报批,手续繁琐且审批时间长,影响了外方增资的积极性。另外,现行审批程序中前置审批条件也渐多,外企往往要为此付出相当的人力和成本。
三是对外企的监管服务技术手段显得滞后。这在吸收外资较多的东部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尤为突出。如加工贸易出口特别是一些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升级换代很快,技术内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交货时日短,而现行通关方式尚不能跟上这种变化,给企业造成不便。
四是把外资企业视为敛财对象,“四乱”(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现象严重。甚至利用职权,以检查为名,吃拿卡要、打击报复,干扰外商正常经营活动。
五是政府和其他公共服务部门没有提供充分的公共服务产品。如子女入学、安全保障等,使外商产生后顾之忧。这些看似小事,但对外商的投资抉择却有重要影响。正如以上案例中所说,这些事“对于一些政府部门来说,这些只是太小的问题,不足挂齿。但对投资商来说,这些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还有,一个优良的法制环境,遇事时能通过法律程序公平、公正地处理解决,这对外商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
值得一提的是,在全国各地的招商引资的热潮中,我们还有充分认识到吸引外资的风险与成本。外商在中国的投资经营活动在给我国经济带来积极因素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外商企业投资的战略目标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目标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我国资源的优化配置带来消极影响。外资公司毕竟是一个企业,必然投资于能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领域,而我国经济迫切需要发展的农业、基础产业、基本原材料工业项目不多;决定企业未来发展和保持持久竞争力的研究与开发项目也不多;决定现代经济发展水平和竞争力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外资的投入也很少。
外资企业给中国当地企业带来巨大冲击,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跨国公司的大举进入,使国内当地企业的品牌受到极大冲击——不是被收购,就是被挤垮,即使残留下来的也惨淡经营,发展起来的为数不多。外资公司与国内企业的人才争夺也日趋激烈。大量优秀人才在外资企业丰厚薪酬的召唤下“胜利大逃亡”。 据报道,2001年底,刚刚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某外资公司在广州开业伊始,就以高出同业10-20%的薪金招兵买马,结果各公司都有优秀代理人进入。一家合资寿险公司的高级销售主管偕同手下280名保险代理人集体辞职,投奔外资保险公司。这对中国企业而言,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
另外,一些外商企业假合资、假亏损、假出口和假破产的“四假”现象也时有发生,近年来,外商做假出口以骗取出口退税的事件逐年增多。一些跨国企业则通过其全球范围的经营活动,实行税收筹划,逃避税款。据国家税务总局估计,60%以上的外资企业存在避税行为。
因此,政府既要大力改革管理方式方法,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同时又要加强对外商投资活动的引导与监管,使之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在政府管理活动与外商投资环境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