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职业经理人手记(41)
系列专题:《本土MBA典范:职业经理人手记》
在扯皮打官司的过程中又扯出一些新的问题。有些项目确实是对方败诉了,按法院裁定对方应该退钱给我们,但在具体退多少的问题上,对方又咬出当初给回扣的问题。比如有个小项目我们实际只付了500万,经法院调解他们如数退给我们500万,利息就免了,但对方却说最多只能退450万,因为他们当初事实上只收到450万,另50万作为回扣返还给我们了。这下问题复杂了。不仅复杂了,而且大了,弄不好是要抓人的! 遇到这种事我这个开发部经理就没法处理了,前任开发部负责人早已不知去向,于是我只好向总裁如实汇报。总裁听后也很重视,暗示我不要对别人说,特别是不要对杨老板说,一切由他出面处理。他处理的结果是最后对方只退回现金400万元,外加两辆走私旧车,账面上算是退回500万,其实在我看来这个"500万"还不如对方开价的450万,两辆旧走私车其实连50万都不值,怎么能抵100万现金?我觉得很奇怪,甚至怀疑那50万回扣是不是与总裁也有瓜葛,但我没说,没证据,不能凭怀疑就乱说,再说总裁对我不错,这件案子完了之后他还专门对我进行了奖励,奖励我为公司追回了损失,并认为我很有培养前途,于是将我调离原岗位,不让我再处理房地产遗留问题了,派我去学习,参加一个由海南省体改办举办的企业股份制改造培训班。我很高兴,公司出钱给我提供学习最新知识的机会我还不高兴呀?况且本次学习班有赴香港考察学习的机会,我高兴极了。
事实上,不管当初总裁派我去学习的动机是什么,但结果对我是有利的,不仅让我躲过了房地产扯皮官司那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事,另外还让我第一次正式接触到资本运营的理论与实践,真正是受益非浅。后来,正是因为那次培训班的见识,使我在杨老板的资本运营操作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并从杨东升那里学到了很多关于资本运作的思路与经验,为我以后在中国的资本市场拥有立锥之地奠定了基础。后来我之所以能够进入上市公司的核心部门担任要害职位,事实上都与这次学习班有关。1987年,在我已经离开顺风公司多年并进入上市公司之后,我在《深圳商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专门讲述了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明确提出"债转股"的概念,《经济学报》转载这篇文章并专门就此开展讨论,有人认为正是我的那篇文章拉开了中国国有企业大规模债转股的序幕。这些当然是过奖,但业内人士普遍认同我是学金融的却是不争的事实。他们问我是哪个学校毕业的,我跟他们开玩笑,说是五道口的,他们没人不信,为此,我还认识了不少当行长的"校友",为后来在金融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方便。 20 那次培训班除了学到了一些最时髦的新经济知识外,还建立了一批社会关系。或许是碰巧,我们那个班得到当时国家体改委的高度重视,时任国家体改委主任的李铁映同志来海南视察,还专门给我们作了一次报告,在培训班结束前,我们赴香港资本市场考察,包括到和记黄浦、百富勤和中策等著名企业的实地学习考察,实际接触到"做壳"、"买壳"和收购兼并等一系列资本运营新思路。那是在1993年,在深宝安收购上海延中之前,因此更加难得。 培训班结束后,我找机会绕开总裁,直接向杨老板汇报我的想法。 必须绕开总裁。通过50万回扣问题的处理,我对总裁已经产生了某种程度的不信任。说实话,事情发生的当时我虽然有疑惑,但并不是很明确,但事情发生之后,特别是我参加了学习班并从香港考察回来之后,感觉清晰许多,觉得总裁接受用两辆走私车冲抵100万现金这个条件有些蹊跷。因此我就发现,人不要自以为很聪明,即便别人不如你聪明,也仅仅是表现为反应比你慢半拍,但是,生活是漫长的,快半拍或慢半拍有时候并不重要。比如现在,我的认识基本上就达到与总裁同样的高度了。尽管如此,我绕开总裁直接找杨老板汇报并不打算告总裁的状。这倒不是我标榜自己是正人君子,不是小人,而是因为我从小就熟读《三国》,知道如果我这样在老板面前告总裁的状对我自己并没有好处。不但没有好处,而且还有坏处,有很大很大的坏处。即便杨老板守口如瓶,不会在总裁面前出卖我,但至少杨老板本人从此之后会时时提防我,说不定还会找个理由炒掉我。我不干这样的傻事情。我找杨老板直接汇报是谈公司今后发展的问题。通过学习班,我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了一些具体的新想法,作为公司发展部经理,我觉得自己有责任也有权利单独和他谈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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