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营销中心市场后勤根据合同执行情况上报生产计划。市场后勤要及时掌握市场物流的动态,保证市场物流的绝对安全、准确、准时、保密、在营销中心的整体统筹情况下、按合同、按指令运行。
确实抓好发货批号的区域管理,以便日后对退货、换货、窜货管理工作的开展
一.退换货管理制度
退换货是指公司发出货物在保质期限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退换货行为。
1.退换货申请必须由各省主管、或总经销商(经销商)向公司市场后勤提出,营销中心报请总经理核批,交由市场后勤部执行。
2.经批准的退换货,由区域经理或总经销商或商业单位直接发回公司供应部,由供应部会同质检部核检、验收入库,并将验收单及审批资料转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3.对过期的退换货、正常合同发出的货,公司不予受理。
二.发货管理制度
按合同正常发出货物规定是:合同----营销中心核批----财务核定----后勤人员按合同负责人(区域发货申请)指定发货。
□特别注明:所有按以上发出的货责任的顺序是----营销中心----区域经理----商业客户管理人员(合同负责人或地区经理)
□如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货品损失,查明原因、责任者按厂操作底价100%赔偿,另加罚10%罚款。如责任区分不清,即按责任6-3-1强行分担: 营销中心责任10%、区域经理责任30%、商业客户管理人员(合同负责人或地区经理)责任60%。此条款只对本部门自己的市场生效。
□商品严重流失、短期内责任人无明显主动赔偿迹象,公司经协调无效诉以法律投诉、追究经济、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