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张维迎谈到“国有企业民营化的产权改革过程是创造财富的过程” “应该善待企业家”云云。从原则来说,这些看法都没有错,国有企业民营化的产权改革过程是创造财富的过程,但产权改革过程是否存在偏差脱离轨道的现象?是否有需纠正的瓜分财富的不当现象? 还要看事实证据,而不是随随便便拍拍脑袋说了就算的。承担全部风险的出资人包括流通股东的权益必须得到法律保护!我以为改革的大方向没有错,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没有问题。这是一个简单的二分法思维。如果按张维迎的说法,赖昌星,托普软件这些都是创造财富的啦?谁要是敢说半个不字,一顶“不善待企业家”的大帽子就横飞过来,拉大旗做虎皮,太过分了吧!这使我一下子回忆起文化大革命那一套,太熟悉了,“企业改革和产权制度改革”不是垃圾筐,啥东西都往里装! 最近,郎咸平教授关于海尔、格林柯尔、TCL 等中国知名企业的言论成为非常值得关注的经济界的热点,郎咸平先生在报告中谈到的一些事实也并非空穴来风, 比如郎咸平先生在报告中质询:“除非海尔集团能证明董事会成员从未在海尔职工持股会拥有股权。如果董事会成员确实持有职工持股会股权,那么这个董事会决议就是明显的透过利益输送,集体侵吞国有资产?(这点我不完全同意郎先生,我掌握的事实更多表明是侵吞流通股东募集资金)。到现在为止,这一问题还未得到有效的驳证。我真地希望郎咸平先生在报告中谈到的一些事实能有人驳倒它,那将是国有企业民营化的产权改革过程的福音,可是太遗憾了!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企业改革和产权制度改革”不是垃圾筐,不能啥东西都往里装!](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6/020610122540005927.jpeg)
国营企业的弊病不是只有你张维迎知道,但我们也绝不能前门拒狼后门进虎! 我注意到 张维迎长篇大论了半天,里边连一个象样数据都没有,相对于郎先生数据详实的报告,我怀疑张维迎除了“原则肯定具体否定偷换概念”这种诡辩术,外加拉大旗做虎皮,大帽子横飞外,要么没有数据和事实,要么又是一个没有受过经济学最基本训练的“方鸿渐”?一个人的灵魂被铜臭能腐蚀到如此地步!让经济学界吾辈无地自容,哀莫大于心臭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