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游金融中心 关于重庆建设长江上游金融中心的若干建议



管人员按每个职位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住房补贴,金融机构享受便利直通车服务。

  在10月20日《补充意见》里,又提出更为明确的八条意见:为了充分调动深圳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金融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圳市在2004年9月28日颁布《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办法规定金融创新一等奖50万元。

  2004年6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又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工作的意见》。意见就深圳加快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展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完善资本市场创新机制,加强深港资本市场合作,营造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良好环境作为原则性规定。

  2004年11月19日,深圳市政府有发布《关于推动深圳保险业创新发展若干意见》

  2006年1月4日,深俯[2006]1号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深圳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共分四十二条,对打造深圳区域性金融中心作出具体明确的部署和定位。“立足深圳、依托香港、辐射华南、联通全国”,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产业金融中心”“金融创新中心”“金融信息中心”“金融配置服务中心”“提高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加快推进深港金融体系的融合”“加快罗湖和福田中心的金融中心的建设”。

  北京

  2005年2月7日,北京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人事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共十六条。它包括:对在京新设立或新迁入京的金融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对已注册资本10亿人民币(含10亿)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人民币;对10亿以下5亿以上的补助800万人民币;对在京注册的金融企业购买办公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每平方米1000元人民币,租用办公用房的实行三年租金补贴。

  2006年1月19日,北京发布《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意见实施细则》共十七条。对落户北京的金融机构及相关人员可以获得税收减免、资金补助、购租房补贴、进京户口子女等多项优惠政策,对连续聘用2年以上的高管人员,奖励总额累计不的超过其购房、购车及培训所付款项且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在金融工业区设立金融创新发展基础。

  从重庆市有关信息披露:重庆市金融办2004年5月16日成立以来,先后制订了《重庆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则》、会同中小企业局起草《重庆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监管办法》,起草《重庆市拟上市公司储备库管理办法》,牵头制定《重庆市金融安全事件预案》。

  2005年由重庆市保监局制订下发《关于加快重庆保险业发展的意见》。重庆金融办做了大量工作,但受到职权限制,不象深圳金融办执行力强大,政策可以上升到政府层面,故政策影响力有限。

  10、京沪深建设金融中心的路径比较

  上海1992年中央提出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2004年在上海金融系统组织开展大讨论的基础上,由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形成的《推进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行动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建立人民币产品中心作为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突破口。总体思路是实行“三步走”战略,即“五年打基础、十年建框架、二十年基本建成“。

  上海确定的建设金融中心的路径是:依托上海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在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动下,使上海首先成为投资、交易、开发人民币金融产品的国际金融中心,并伴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国际影响力的不断增强,逐步发展成为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之一。

  为什么把人民币产品中心作为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突破口和关键路径呢?

  首先,上海基本建成了以金融市场为特征的国内金融中心,通过市场来配置金融字资源的体系基本形成,这为上海构建人民币产品中心、提供产品交易提供了一个绝好的平台。

  其次:从世界范围看,国际金融中心首先是本国金融产品的集中地。在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所在国的货币作为强势国际货币的交易及交易的不断扩大,都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再次,从全球看,人民币债券和人民币金融街生活的需求日渐旺盛,人民币已经在全球很多国家成为流通的硬通货,抓住这一时机加速建立人民币金融产品交易中心,从事人民币作为外汇在全球的交易,可以归纳世界各国设立席位,在上海集易人民币交易,我国金融的安全也有切实的保障。

  最后,这一建设路径也是基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功能互补,联动发展的需要。通过建立人民币产品交易中心,立足为内地经济服务,而香港则成为国际金融资源的舞台。

  “十一五”期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围绕上述战略目标将从“四个基本确立”实现“四个基本形成”。

  基本确立金融在上海经济发展和城市动能优化的核心作用;基本确立国内外金融机构主要集聚地的地位:

  基本确立国内外体系完善、辐射力强的金融市场中心的功能;

  基本确立公平、公正、公开的金融发展环境。

  到2010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实现“四个基本形成”:

  基本形成适合国内外投资者共同参与、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市场体系;

  基本形成以具有国际性影响的金融控股集团为核心、中外资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化金融体系;

  基本形成与中国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创新和交易中心;

  基本形成符合国际惯例、规模有序的交易制度和法律体系等金融发展环境。

  2020年左右,基本建成与中国国际地位、人民币国际影响相匹配的亚太地区国际金融中心,使上海成为国际资本集散地和全球资金交易场所。

  深圳建设金融中心的路径

  1979年,邓小平同志对广东省委负责人习仲勋、杨尚昆汇报创办经济特区时说:“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20多年过去了,深圳不仅在财政上杀出一条血路来,在规模和体制上也杀出一条血路来。深圳金融业发展的主动力就是创新,深圳金融理念、金融制度、金融机制、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不断创新。深圳已具有金融业三大优势,一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创立特别是中小企业报的开设,深圳成为全国中小企业特别是成长型特技型的金融中心;二是深圳是创业投资最活跃的地区。截止2004年末,深圳15家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规规模区达1628亿,占全国46%,创业投资公司187家,资本总额125亿,机构数量和资本规模约占全国1/7;三是毗邻香港国际金融中心。通过推进深港金融一体化,深港面地资本市场相互开放,借力香港是建设深圳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捷径。

  深圳金融中心的战略定位和路径已深圳市政府一系列发展金融业的政策呈现在世人面前。在2004年以深圳副市长陈应春为课题组长,深圳市特院院长乐正等组成的课题组提出《打造特色鲜明的国级金融中心》研究报告。报告提出以“一个核心”“三大特色”来构建深圳国家级金融中心的地位,即以中国创业投资型的资本市场为核心,以中国金融创新的试验场,连接内外两个资本市场的转换器,中国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融资服务中心这三大特色为支撑点,积极创造条件,打造特色鲜明的中国内地第三大金融中心。报告围绕“先行先试”“深港合作”“创业政策”三大深圳金融的优势,提出包括深港“一报两市”,设立证券银行等24条具体措施。

  深圳市2006年1号文件《关于加快深圳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深圳巩固提升深圳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定位和建设路径,把深圳建设成“产业金融中心”。

  把深圳建设成“产业金融中心”、“金融创新中心”“、金融信息中心”、“金融配套服务中心”。

  北京

  北京金融街建设将于2006年完工,金融入驻有银行、保险、国际组织和企业集团总部达588家,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三大金融监管机构,10多家全国性、地区性及外资银行总部。金融街区域的金融资产总额战全国金融资产总额60%左右,每天的资金流量超过100亿。北京金融街管理、运营的企业的总资产达到13万亿,控制着全国90%以上的信货资金,65%的保费资金,是国内最大的货币资金市场。北京事实上已成为中国的金融决策监管中心、金融信息发布中心、资金调变和批发中心。北京金融中心建设路径采取“三步走”:首先完善国内金融中心,其次建成辐射周边国家的准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最后建成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

  重庆市提出“十一五”构建长江上游金融中心的框架体系,“十二五”期间,完成功能开发,做大做强货币、证券、保险、外汇四大市场,实现重庆金融业跨越式发展,到2020年,完善要素开发,建成长江上游金融中心。如何加快建设,宜“先谋后动”,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五、重庆建设长江上游金融中心的战略对策建议

  1.从战术层面对策是:借力深港、策应京沪、辐射西部。

  香港已建设成中国的国际金融中心,。香港2005年生产总值(GDP)为13822亿港元。2006年6月3日,香港股市市值首次突破10万亿港元。香港已成为中国内地企业集资和融资的主要首先地。截止2006年4月18日,内地赴港上市企业已达335家,融资额1.1万亿港币,总市值3.6万亿。香港具有良好的金融基础设施,健全的银行体制、自由的经济体系。香港金融业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良好的法制环境、发达的资讯、金融市场与国际接轨。香港有18万高素质的金融专业人才,约占香港就业人数的6%,香港金融业对本地生产总值(GDP)的贡献达13%。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经验值得研究、学习、借鉴。

  好风凭借力,善于借力,是一种睿智的表现。中国改革已经走过“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借力可以节省时间,减少失误,起常规发展。如何借力?不仅从硬件方面,更要从软件方面,“引智”甚于“引资”。很欣喜的看到重庆的决策者很重视渝港合作,2003年重庆与香港达成《渝港合作“9+1”共识》,共识之一就是“充分发挥香港作为世界金融中心的优势,推动两地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支持香港金融和非金融机构在重庆开展业务;积极促成重庆优势企业在香港上市”。

  实际上深圳、上海、北京都在借力香港,建设金融中心无不打上香港的烙印。深圳市长许亲衡提出“向香港学习,为香港服务“。20多年来,深圳从几十万人口的边陲小镇神话般崛起中国区域性金融中心,深圳创造的经验也值得重庆学习和借鉴。深圳基金业发达,创投资金活跃,深交所中小企业的开设使深圳成为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中心。更为重要的是,深圳首创的发展金融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给重庆以启发,以参考,以借鉴,深圳的金融创新更值得重庆效法!

  人民把母亲河长江比喻成东方巨龙,上海是龙头,重庆是龙尾。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已定为国策。2010年上海世博会又提速金融中心的建设。上海已成为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外汇交易所、黄金交易所,不久又建成金融交易所,上海是中国金融市场最发达、体系最完整。重庆的区域优势、市场潜力、西部富饶的资源为金融中心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研究渝沪两地的互补性,重庆可策应上海金融体系中某些功能的延伸,如重庆可建三板市场中心,两地可互设金融分支机构等等。

  北京是中国的金融央策和监管中心,总部设在北京的银行几乎在重庆全部设有分支机构,北京和重庆的金融实际上也密不可分。近年来,北京成为重庆最主要的内资来源地。2008年奥运会也极大推动北京建设金融中心步伐。重庆策应北京同样也要在“借力“上做好文章。

  金融中心是个圆心,会对周边地区形成良好的规范的服务半径。区域性的金融中心就是一个经济圈,是资本的聚集地、配置地、发散地,同时又是双方集中地。重庆金融中心为“钱”和“项目”牵线搭桥,面向产业、企业和市场。发展金融民为本,从这个意义上讲,重庆对西部的辐射力无庸置疑。重庆、成都、西安争做西部金融中心是一件好事,金融中心最终是从市场中竞争出来的,正如金融专家钟伟说得好:“金融中心的形成从来就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是靠官员表态和政府倾斜就可以长久维系的,而是金融机构、金融家和相关企业自发选择的结果。”

  2.重庆应尽快出台发展金融业的政策

 长江上游金融中心 关于重庆建设长江上游金融中心的若干建议
  一方面争取中央政府政策支持,争取西部金融制度创新试点权;另一方面重庆市政府根据重庆市情,借鉴国内外发展金融业的成功经验,制定适合重庆金融发展的政策,有无政策支持,可以反映出政府对金融业发展的重视、支持程度。纵观国际金融中心的成长史,没有一个完全是由政府主导建立的,也没有一个是在政府引导下由市场力量推动而成就的。重庆创造金融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条件,就必须要有常规的政策措施。

  3.重庆在制定建设长江金融中心的总体规划中,金融业应确立为重庆市支柱产业。

  4.重庆市政府应成立金融顾问团或重庆市金融发展委员会或者金融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为重庆金融业发展出谋划策。重庆金融业发展需要“金点子”,可问计重庆市民。

  5.设立重庆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鼓励重庆金融创新。设立重庆市资本市场发展研究中心。

  6.支持重庆在西部首先创办民营银行。

  7.支持成立渝沪京粤[港]金融协作商会

  北京在2005年成立CBD金融商会,作为政府与企业、金融企业之间、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之间交流、操作、合作的平台,北京CBD金融商会就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重庆、上海、深港一批金融界、法律接、企业界有识之士一直在筹备金融协作商会,需助重庆以项目对项目、企业对企业的形式招商引资;沟通渝、港、深、沪、京金融信息,协助解决重庆中小企业融资难。渝沪京粤金融协作商会成立后,将具有“三大使命”和“四大功能”即:建立渝沪京粤以民间为主的金融通道;建立渝沪京粤资本运作的平台;建立渝沪京粤科技交易通道。四大功能是:1.协助企业上市融资;2.招商引资;3加强渝沪京粤四地金融合作;4.商会通过创办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产权交易所、货款公司等为中小企业搭建一个融资平台。成立商会上海、深圳、香港有关方面积极性很高,重庆市以原重庆市总商会常务副会长吴晓光为代表的一批精英积极筹备金融商会,也期待政府部们支持、审批。

  催生地方金融商会,政府保持对金融商会的指导与监督,商会实行行业自律、自我管理、搭建沟通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及海内外金融行会平台,对重庆百利而无一害。

  8.整合重庆金融资源,倾力打造重庆核心金融区——渝中半岛解放碑“十字金街”。

  9.建立政府和银企“直通车服务”制度。

  10.建立重庆企业上市培育工程。

  11.建议政府对重庆投融资体制进行立法规范和立法保障,鼓励组建多种所有体制形成的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规范发展融资中介,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12.支持金融机构采用信息技术,提高重庆金融业信息化水平,提高重庆金融业的竞争力,金融创新95%以上来源于信息技术。

  13.加快重庆金融人才的培养和人才队伍的建设。

  14.重庆传媒应加大对重庆长江上游金融中心的建设广度、深度和力度,形成有利于重庆金融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统计季报。

  2.于学信:《重庆市2006年发展改革白皮书》

  3.重庆市统计局《重庆统计年鉴》

  4.重庆社科院、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庆蓝皮书》

  5.黄解宇、杨再斌《金融集聚论》

  6.谢太峰、粟国敏、王建梅、岳宝宏著《国际金融中心论》

  7.重庆出版集团《重庆抗战史》

  8.国家及地方统计公报

  9.《中国城市经济》2004年12期

  相关建议参见www.cqcailv.comhttp://cailv.bokee.com/

  蔡律

  2006年5月23日

[email protected]

  这篇文章去年写的,今天读来,观点并未过时!

  2007年5月23日上午,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三次代表大会将在人民大礼堂隆重召开。

  重庆市委书记汪洋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二届委员会做工作报告:“加快培育金融核心区,引导金融机构集中向中央商务区布局,努力建成西部地区和长江上游地区的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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