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5家农村金融机构获准开业
大年来临之际,欣闻来自四川、吉林及青海的五家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将于春节前后将陆续挂牌对外营业。这五家“试水”获准的机构包括: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仪陇惠民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机构被核准开业,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梨树闫家村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和青海乐都雨润镇兴乐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家机构被官方批准筹建。
应看到,近些年随着金融业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环顾各大中城市,无不是金融机构鳞次栉比、金融产品种类繁多。但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不充分等问题普遍存在。据测算,近些年我国农村地区的资金供需缺口不断扩大,2000年至2003年,每年都有超过5000亿元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2004年至2005年,这一数字又扩大到了8000亿元。 近年,伴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其业务重心纷纷上移,有的银行甚至在改革中将若干个省份的县域分支机构当作“包袱”无偿甩给了当地的农村信用社,以致于许多地区的农村金融业务都形成了信用社“一股独大”的局面(注:笔者去基层信用社调研时,他们用“一枝独秀”以表明其经营局面之好,但笔者认为,这种局面有垄断之嫌且不利于提高金融服务质量)。与此同时,合作金融的性质在不少信用社已是名存实亡,它们在经营中普遍去揽一些中大型企业等所谓高端客户,而对社员和农户的小额贷款占比呈不断下降之势。特别是,随着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省联社的建立,这种态势有可能进一步加剧。农村金融无疑成为了中国金融业发展中的致命“短板”。而未来对农村金融的需求却很旺盛,据有关方面预测,到2020年,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新增资金15万亿至20万亿元。因此,在金融业全面开放的今天,如何对城市金融和农村金融合理布局,促其协调发展,不仅是金融业自身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也关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 值得注意的是,顺应这一趋势,近期我国银行业的改革方向正在发生着积极的变化:中国农业银行已明确面向“三农”,并将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其未来业务发展的重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也在转型之中,从以前单一的粮油收购贷款转为全面经营多种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筹建中的邮政储蓄银行定位于为城乡居民提供基础性金融服务,正在成为资金回流农村的渠道;由央行牵头组建的小额贷款公司也在试点之中。 近日,管理层又陆续颁布了一系列重要文件,从机构种类、资本限制等方面大幅放宽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政策:允许设立村镇银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和银行专营贷款业务的子公司等三类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放开了准入资本范围,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主要为当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大大降低了注册资本,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最低资本金只需10万元,并将单个自然人的出资上限由5%提高到了10%。 增加机构种类,有助于形成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机构格局。应看到,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也是由多层次的客户需求构成的,但考察各个不同层次的市场主体会发现,按照业务量的由大到小,其融资难度也由小变大。特别是,最底端小额信贷需求,也恰恰是融资难度最大的。从理论层面看,国内外学者的实证分析一再表明,银行规模越小,小额贷款在银行信贷总量中所占的比例就越大。因此,此次放宽金融机构准入后,将使一批真正贴近和服务于“三农”的村镇银行和原汁原味的信用合作机构得以再生,这也无疑会使小额农户贷款这一农村金融渐趋枯萎的末梢得以持续“补血”。 放开准入资本范围和降低注册资本,将有利于各类社会主体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增加市场的供给总量。尤须注意的是,日前汇丰、渣打以及孟加拉乡村银行等外资金融机构已提出了进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申请。由于外资银行具有较强的风险管理水平和产品定价能力,他们进入中国农村后,可以通过差异化的风险分析和甄别能力来控制风险,为微观主体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同时,外资金融机构带来的先进风险管理方法和信贷管理手段,无疑会促进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水平的提高。 因此,随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各类资本的进入,将会不断强化市场竞争机制,从而改善金融服务的质量,最终形成多元化和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