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最近读到了一本书,是由厦门大学人文学院美学研究所教授易中天先生所作的《人的确证》。此书读来发人深醒,令人爱不释手。特寄此文以抒感想,与读者分享。
人生于天地之间,短短数十光阴,本就是一个不断寻找自我和证明自我的过程。“确证”一词,从行为学的角度给这一过程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人之为人而异于其他生命物,在于人有自我意识和自我思维。“我”是人对自己的一种称谓,也是对自我存在的感知。生命开始之时,是没有“我”这一概念的。“它”(起点生命)和其他生命物一样没有自我,也没有自我意识。“它”接受的第一个称谓,是别人对“它”的称呼。初始时对于“它”而言,那个被给定的称呼才是指代自己的,而“我”则是一个不明的指代。因为,在“它”意识中,每个同它一样的生命都可以称“我”,所以“我”不是自己。当“它”第一次称自己为“我”时,这才是生命中自我意识存在的开始。而这种自我意识还只是感性的。只是对自我存在的一种“感知”。正如许多语言大师曾比喻的:生命开始时就如同一张白纸,白纸上的内容则由于后天生命过程的差异而各不相同。感知其实是人类一切思维的起点。感觉只是生命对于外部环境的官能的、生理的意识行为,而思维则是生命对于外部环境的社会性意识行为。后者是生命对于自我存在从感知到认识的意识行为过程。当一个生命开始思维时,意味着它就开始了对自我的确证历程。显然,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人生是一个确证自我的过程。
自我的确证
人作为生命而言,首先是自然的,其次才是社会的。作为自然的人,是低级的生命体;而作为社会的人;则是高级的生命体。区别其实就在于有思维和没有思维。作为自然的人是作为社会的人的载体,就如同思维是人脑的功能,但离开人脑,思维则无法存在一样。作为人的自我意识,是自我思维的前提。是否意识到自我,又是有无思维的第一条件。而思维则是确证行为的前提条件。这里举个简单的例子:大凡养宠物的人都知道,动物不会照镜子。猫也是一样。我们经常看到世界各地的选美大赛上,美女们个个走着“猫步”,在T型台上尽情展现自己的魅力。但也许您不会反对这样的观点:再好的模特,“猫步”走得也不如猫好。显然,如果猫懂得欣赏自己的行为艺术,那么,猫照镜子也许不是我们看到的情形了。相反,如果您看到您家里的猫,在镜子前走来走去,并且不时的做一个千娇百媚的“回眸”或是“卸胯”的动作,您定会如看到上帝一样惊讶了。
可见,思维是人脑特有的功能,是存在自我意识前提下的活动。正如笛卡儿对思维的定义:思维是一切有意志的、智力的、想象的、感觉的和直接的大脑活动。笛卡儿“我思故我在”的哲学感悟,其实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我思”既是所有真理中的第一个真理,又是真理的所在和真理的典范(F.C.『法』)。“我思”是一切思维的核心。那种无我的思维或是不思考的人,其实某种程度上讲,实际是一些禁欲者或被社会排除在外的人。这里还有一个例子。许多人也许都听说过一个记者和一个落后的山区牧羊童的对话。内容如下:“你在这里干什么?”“放羊。”“放羊为了干什么?”“挣钱。”“挣钱为了干什么?”“娶媳妇。”“娶媳妇为了干什么?”“生娃。”“生娃为了干什么?”“放羊”“……”也许您的第一反应是那个地方非常落后,或者孩子没有受过教育。但这里作为案例要分析的是:这个孩子的思维是一种“无我”的思维,因此他的生命如他所说的那样不存在一个正常的“自为”和确证自我的过程。这是极其可悲的。显然,思维与我思之中,后者更为重要。而在针对生命存在意义的“我思”之外,确证自我对于生命的意义自然不言而喻了。
现在,我们可以讨论“确证”这一富有创意的命题了。在《人的确证》中,易中天教授没有对“确证”一词给过明确的定义。当然,其意义并不因此而含混不清。按照笔者自己的理解,“确证”对自我存在的意义,从词义学角度可以理解为两层含义或两个过程:即确定、证明。因此,确证自我应该分为两个步骤,一是确定自我存在;二是证明自我存在。在笔者看来,第一步是比较容易实现的。就如当你第一次使用“我”这个称谓时,你就已经意识到你是独立于其他人而单独存在的个体了。这是对自我存在的自我感知。同样,当你第一次听到有人称“你”时,这证明对方已经确定你是独立于他而单独存在的个体了。这是对自我存在的他人感知。就如在那个记者的采访中,牧羊童理解到那个“你”是指代他自己的。显然他可以感知他自己的存在。但在证明自己存在意义的问题上他却是无能的,这就是我们觉得可悲的直接原因。
证明自我存在的意义是《人的确证》一书所谈的核心问题。笔者以为,这一问题也是人类哲学的核心问题。其目的意在为以下两个问题寻找答案:“我”为什么活着?“我”存在的意义或价值是什么?诚然,这是古往今来无数先哲一直思考的问题。尽管这些古圣先贤们的探索所积累的精神财富已经非常之丰富,但仍然没有为我们提供一个共同认可的答案。当然,以笔者之浅薄,自然同样回答不了这个问题。但我认为:自我价值判断的标准是多元的,对社会价值得的判断或许有一种共同认可的标准,但对自我价值的认可则毫无标准可言。原因是对自我价值判断或评价本质上是一种主观感觉。每一个思维主体由于个人经历、教育程度、思想境界、社会地位、价值取向和人生目标的不同对自我价值的评价也会各不相同,甚至可能截然相反。
从行为角度而言,确证自我的行为等同于证明自我价值的实践行为。每一种行为的实践都必然源自于人脑的思维,是某种意志(自我的或是他人的)的贯彻。确证自我的行为同样源自于人脑对自我价值目标的预先设定(当然这种设定带有明显的理想主义色彩和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确证自我的过程就是对自我价值目标追逐的过程。而确证过程的长度必然是与生命等长的,即人的整个生命就是一个确证的过程。确证的结果只有在生命终结时才会有一个总结性的答案,这个答案就是笔者在此文中要讨论的“确证自我的终极”。
易教授在《人的确证》中谈到,人的确证有三种途径:自我确证、相互确证和他人确证。显然,这一划分方式首先界定了人的存在是以作为“群体的个体”这一方式为前提的。从社会的角度而言,人在初识阶段获得自我意识的前提就是“在自我之外还有他人存在”。他人存在对自我存在的压迫感是每个个体进行自我确证的直接动因。而确证自我存在价值的目标不外乎两种:本体对自我存在价值的认可和他人对“我”存在价值的认可。笔者窃以为:本体对自我存在价值的认可才是确证自我的终极。当然,这两种认可可以是统一的,也可以是冲突的。
显然,关于“确证自我的终极”的这一论断并不影响对自我价值判断的多元性。对存在意义的寻求是人整个生命过程的最基本的需要。当这种需要找不到明确指向或目标时,人就会感到精神空虚,弗兰克称之为“存在的空虚”;当这种需要有明确的指向或目标,却不可能实现时,人就会有受挫之感,弗兰克称之为“存在的挫折”。笔者以为,还有两种情况:当这种需要有了明确的目标和指向,但却最终导致自我否定时,人就会陷入无尽的痛苦和追悔之中,可以称之为“存在的误区”;当这种需要有了明确的指向和目标,并且最终得到自我肯定时,人就会有幸福和满足之感,可以称之为“存在的幸福”。
您也许不难发现:以上四种存在体验中,前两种是关于确证过程的感悟,而后两种则是关于确证结果的评价。就确证行为而言,其过程是和生命等长的;而其结果则是生命终结前得出的最终答案。因此,我们这里对确证行为的分析分两个部分:一是确证过程,二是确证结果。尽管确证自我的行为属于实践范畴,但由于确证行为本身与“思维”对本体存在意义的精神追求密不可分,所以笔者主要从主观的精神的角度谈一点感悟。
确证过程的体会
对于追求自我价值的人而言,确证行为贯穿其整个生命。因此,关于确证行为的体会和感悟必然会阶段性地表现为以下两种:一是孤独、痛苦、自卑和无奈;二是喜悦和满足。每一种体会必然对应于一种特定的确证行为。
当人的预设价值不被认同,确证行为受阻而陷于无助时,常会产生孤独的感觉。孤独有两种类型:一是寻求自己的来源和归宿而不可得;二是寻求另一个灵魂而不可得(周国平)。证明自我的行为是一种确证,同样寻求真爱的行为也是一种确证。孤独感是一种无人分享,无人理解,无处诉求的悲苦。但孤独感对于一个不断确证自我的人来讲,却不失为一种至为宝贵的财富。人只有在孤独中才会与自己的灵魂相遇,才会真正面对自己,才会时刻提醒自己对灵魂的一份责任,时刻鞭策自己去确证自我的存在和价值。当确证行为遭遇挫折和打击受种种条件限制不可实现时,或者客观事实不可改变以及面对某种外力的压迫无力反抗时,痛苦、自卑、无奈的感受,就会产生。其实,生活中,痛苦和无奈近乎一种常态。那些“一切顺利”和“永远快乐”的言词,只是人们心中的美好愿望。但痛苦和无奈往往会为我们的生活指引另外一条通途。真正体会痛苦和无奈的人,会调整自己的预设目标,通过其他的途径来确证自己存在的价值。相比而言,从通俗意义上讲,在多数人看来自卑的副作用危害更大。通俗的自卑是攀比他人而自感不如,却又心理不平衡的病态表现;而高尚的自卑则源自内心对神圣的敬畏。高尚的自卑是一种因把扭转乾坤和改变命运的使命看得无比神圣而产生的敬畏之情。对于确证自我价值的人来讲,这样的自卑不是阻力,而是动力。
当人的预设价值得到认可(包括自我的认可和他人的认可),其确证行为顺利实施,并如愿地实现其阶段性价值时,确证的主体就会产生喜悦和满足的感觉。但这种感觉多数情况下较为短暂。生命未到尽头之前,预设的目标会不断调整,确证的行为也将随之延续下去。快乐和满足需要一种正常的心态来对待,一心追逐快乐和满足的人也许永远得不到快乐和满足;相反,那些在确证自我过程中不断从确证行为中获取快乐和满足的人,其快乐才会是长久的。显然,这种快乐和满足的感觉属于那种热爱生命,敢于拼搏,不断进取的人。
对于确证过程的主观感受其实都是相对的。孤独也好,满足也好,痛苦也好,快乐也好,如果辩证的看,都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只要确证的过程还会延续,那么确证主体的感受就会发生变化。确证的过程是快乐的还是痛苦的呢?在思考这个问题时,我忽然记起了白岩松的那本书《痛并快乐着》。也许这就是答案……
每个人,自觉不自觉地都处在自我确证的过程当中。一种正常的确证自我的心态是实现确证目标的必要前提。所以我们该时刻记住:你所承受的一切痛苦和无奈都不可能是白受的,它会让你更加坚强和充满斗志;你的孤独和自卑不是弱点,只是因为你独自跋涉在追求生命意义的旅途上和你对这种神圣行为的敬畏。如果你一味的沉醉于眼前的快乐和满足,你就会失去更多的快乐和满足。正如林语堂先生说得:“天下没有绝望之境,所有的悲痛、挫折都有出口,只要懂得心念转、观念转、自我突破,每个出口都是新的路口、新的起点。”
如何在有限的生命中最大限度的确证自我,使自己距离确证目标越来越近呢?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凯勒说:“如果我们像明天就会死去那样去生活,才是最好的规则。这样一种态度可以尖锐地强调生命的价值。”我相信,对于一个真正要确证自我的人而言,时间是最为宝贵的。因为生命对他们而言,真的非常短暂。他们在生命的大部分时光中都会生活在时不我待的状态下。确证的过程看似漫长,其实极为短暂,以至常常让人有种未完成的遗憾。就如同生命本身一样,虽然每天我们都在忙碌,可是在生命结束时,你仍然会觉得自己碌碌无为。所以,我们也许该记住保尔·科察金写在日记中的那句话:要赶紧生活!!
确证结果的终极评价
由于确证的过程贯穿于整个生命的全过程,所以这里我们要讨论的确证结果是生命终结前对确证结果的评价。确证的结果实现与否,其判定标准源自主观评价。这种主观评价包括自我评价和他人或社会评价,即本体对自我存在价值的认可和他人或社会对“我”存在价值的认可。如果作为目标来考察,笔者认为易中天教授所说的“自我确证”和“他人确证”同样具备评价的涵义。
尽管多数人主张:个人如果不把存在意义赋在某种社会价值之上,那么他的存在是没有意义的。本人对此并不持怀疑态度。但笔者认为:社会价值对个体的存在价值固然重要,但不能就此认为社会对“我”存在价值得认可就是确证自我的终极。因为,确证行为本身就是为了证明“自我”存在的价值,是一种完全“自为”的行为。不管自我价值的实现在多大程度上赖于某种社会价值,但对自我价值的评价必须是以本体自身为根本的。因此,本体对自我存在价值的认可才是确证自我的终极。
尽管确证自我的终极是本体对自我存在价值的认可,但并不否认每个确证主体对其所追求的存在价值的预先设定仍会存在差别。这种差别我将其称之为“起点差别”。一般来讲,起点差别可以归纳为两种:一种是通过确证获取自我的认可,另一种是通过确证获取他人的或社会的认可。
那些将个人评价等同于社会评价的人,其确证自我的过程更直接的表现为对成功、名誉、社会地位、财富积累和简单享乐的追逐。当今之世,随着社会的转型,社会生活日益呈现非政治化、非意识形态化的趋势,市场化的进程导致人们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和思想上的混乱和冲突。功利至上、精神贬值的价值取向日益突出,“精神”和“信仰”都成了空洞的字眼。真正有兴趣思考存在价值的人也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沉湎于歌厅、酒吧、肥皂剧和无聊的庸俗报刊。对生活的享受替代了人们对生活本身的感悟。成就和荣誉开始让人们的生活变得奢华、高傲、讲排场。这些行为本身亦不失为一种确证的行为,但只属于对存在本身的确证,而非对存在意义的确证。社会对此类确证同样是肯定的,就如同这些人自我感觉的那样。尽管这些也许同样来自于付出和努力,但如果我们一直紧紧抓住不放,就无法挪出手来开辟新的天地;如果我们始终将眼睛盯着荣誉,我们也将会从此丧失淳朴的美德。日本作家池田大作曾说:“荣誉有如萤虫之火,在黑暗的夜空里,它放着光,显示出美丽,极其可贵。但是,靠近一看,立刻就会明白,它其实是何等的软弱无力。”如果我们能放下虚名和荣誉,朴实而不浮躁,存在也许会是一种令人仰慕的美。
相反,那些强调自我认可为价值目标的人,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往往会有出入,甚至发生冲突。其中一类人对名誉、地位和物质利益较为淡泊。他们在自己的确证过程中付出过极大的努力,也取得了极大的成功,但却保持了一种平静的心态。荣获诺贝尔物理奖的居里夫人坚持不肯将自己的发明和技术申请专利,还把象征英国最高荣誉的诺贝尔奖章当作玩具给自己的孩子玩。世界闻名的人际关系学家戴尔·卡耐基在其从事推销事业最为成功之时,坦然放弃了自己在商业领域的美好前程,毅然选择了成人教育事业为其终身的事业。因为在他们看来,过有意义的生活远比赚钱更加重要。显然,在他们眼中,过一种平淡但却有意义的生活,不为荣誉所累,就是理想的。当自己的生命结束之后,人们不是因为荣誉而记住或是怀念你,这才是真实的存在价值和生命意义之所在。还有一类人在自我价值的判定上属于唯美主义,追求存在意义的完美实现。但此类人一般都以悲剧结束其生命。著名的国学大师王国维为世界文明史贡献了宝贵的思想财富,却自沉未名湖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给中外文化界留下了永久的遗憾。著名作家老舍在文革中,毅然舍弃了自己名誉、地位以及可爱的小孙子投湖自杀,同样成为世界文坛的一大憾事。然而,他们是值得我们敬仰的。试想,如果王国维没有自杀,必然会留下更多的著述和不朽的思想。老舍如果不死,也许会填补中国诺贝尔文学奖的空白,但他也放弃了。从确证的角度而言,他们都可以在更大意义上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至少社会的认可会持此观点)。然而,他们还是选择了生命的终结,并没有认同社会所肯定的价值。笔者以为,就确证自我的终极而言,王国维和老舍的终极评价是“自我否定”的。可以肯定,初始时他们在价值目标的起点设定上是统一于社会认可的,他们所作出的成就是确证自我的明证。但为什么在终点上背离了起点的价值目标呢?原因在于,当他们发现自己认同的存在价值对存在意义彻底被破坏和扭曲时,唯有在绝望中以“自我否定”的方式去做生命中的最后一次确证和抗争。因此,某种意义上讲,王国维和老舍的自杀行为是对其存在价值体系被颠覆和扭曲时的绝望的抗争,也是对其存在价值的最后确证。笔者将此类现象称为“终点差别”。对于“自我否定”的终极评价,我们无须为他们的选择感到悲哀,相反我们应该怀着无比敬仰的心情去体会这种:不是妥协,而是抗争;不是放弃,而是确证自我的“否定”行为。
结语
对存在价值的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会出现截然相反的结果,也许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但是正如我所坚持的:确证自我的终极是本体对自我存在价值的认可,任何非我的力量都无法替代本体对自我价值的评价。正如我们无法改变他们的命运一样,社会对存在价值的评价同样无法也不应该替代个人对存在价值的评价。
其实,存在价值的实现是有层面上的差别的。我们无须效仿大师们去追求完美,那样只会亵渎了他们。就确证自我的行为而言,不存在伟人和凡人之分,确证自我是天赋的一种权利。如果您仔细想来,其实所谓的终极评价只是对生命本身的总结,而所谓的确证只是对自我的证明。“我”的存在到底有多大意义,是个不可完成的确证。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急于知道存在价值的答案,而是去确证存在价值的勇气和不断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
每个人都该拥有自己的精神自由,守卫自己的精神家园。因为那里珍藏着人生最基本的精神价值,也维系着个体确证自我的终极。
不要让我们的精神流于平庸,灵魂变得空虚,更不要被世俗阻碍了我们的思维。自我存在的终点,不是死亡,而是与思维绝缘的那一刻;自我存在的起点,不是诞生,而是与思维结缘的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