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 制度创新 国有企业改革的环境支持与制度创新

 供给侧改革 制度创新 国有企业改革的环境支持与制度创新


——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公共政策分析 国有企业即公共企业,主要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国企改革的成功与否,与政府职能的转换及公共政策的变迁相关。其中,政府职能应集中在提供纯公共产品和一些重要的准公共产品。政府的主要精力要放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实施公共政策,政府主要职责是克服外部性、弥补市场缺陷,目的是为国企搭建一个公平的制度平台和规范的活动空间以及营造灵活而又健康的运行机制。本文建立在微观个案调查基础上,从三个方面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尝试公共政策宏观视角分析。 一、 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困境及其原因 1996年10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对中国百余名专家就当前的改革形势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所列的11项改革中,最受关注的是国有企业改革,被选择比例达52%,是占第二位的政治体制改革的近3倍,这说明国有企业改革在诸项改革中处于焦点位置。[1]1998年10月28日至30日在深圳召开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二十周年:回顾与前瞻’’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全国各省市社会科学界的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官员,以及国外学者和国际机构的官员近百人对国有企业改革表示了极大的关注,认为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1999年上半年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朱镕基先后考察四川、重庆、湖北、陕西、山东等地国有企业,多次就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发表重要讲话。1999年5月30日,江泽民总书记在武汉召集中南地区六省、区负责人召开了国有企业改革的联席会议,认为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搞好国有企业改革意义深远而又重大。1999年9月22日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认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一些深层次矛盾问题必须加以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2]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尝试,经历了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阶段,国有企业活力已大为增强,经营管理机制开始转化,政企关系发生了变化,但产业分布不合理、企业亏损严重、下岗职工人数居高不下的事实仍然严峻地摆在我们面前。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有大中型企业研究”课题组的调查,大中型国有亏损工业企业超过300家的有七个省,它们是:辽宁(436家)、广东(414家)、山东(355家)、江苏(342家)、湖南(332家)、湖北(321家)和黑龙江(317家)[3]。在1998—2000年期间,笔者根据京广沿线湖南境内长沙、衡阳、株洲、湘潭等地10余个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调查,国有企业陷入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债务过重。根据国际上市场经济国家的平均水平来看,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通常在50%左右,而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在75%左右,1997年末,大中型国有亏损工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是80.4%。不少国有企业如果把资产损失、潜亏挂帐再冲减企业资本金,负债率平均可能上升到85%。其中大约有三分之一弱的企业负债率已经超过100%,资产总值抵不上债务。银行虽然多次降息,但企业贷款大都是老贷款,仍按借款时的利率计付利息,企业债务没有减轻多少。而且,多数国有企业负债结构不合理,有的企业因支付工资而大量借债,有的企业因建楼堂馆所而大量借债……资本金严重不足,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偏低,致使要素缺乏流动性。 第二,亏损面大。 目前一般发达国家的投入产出比为1:2,相当一部分发展中国家的投入产出比为l:1.5,而我国国有企业的投入产出比为1:1.3,效益低。在全国6万多户国有工业企业中,有1万多户长期亏损,相当多的企业呈现负增长、净亏损的状况。世界500强企业的亏损面大约为8%,而我国国有企业的亏损面太大,远远高于正常的亏损面。据全国清产核资结果显示,全国现有国有企业30.9万户,其中特大型企业426户,大型企业7033户,中型企业为4万余户,小型企业26.2万户。独立核算国有企业的亏损面1992年为22.7%,1993年为29.8%,1994年为32.7%,1996年继续扩大为43.3%。又据国家统计局“国有大中型企业研究”课题组调查显示,截至到1998年6月底,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亏损面和亏损率分别为55.1%和105.6%。湖南省国有企业亏损面达四分之三以上,有些地方国有企业亏损达九成以上,有的县竟然找不出一家能盈利、效益好的代表性企业。 第三,产品积压。多年来,国有企业习惯于计划经济和产品经济的体制,对产品开发重视不够。生产的产品大多是长线产品,品种单调,款式陈旧,技术含量低,产品质量跟不上。对长沙某一开关厂的调查显示,厂子倒闭了,但还有相当多低劣的开关、插座卖不出去,职工都分发了一些产品,自己用不完,推销给用户,不想用不了几天就开裂与脱落了。有的国有企业,产品一投资生产出来就卖不出去,因为市场上这种商品已基本饱和或没有需求,长期以来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造成了这种苦果。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销路不畅,无法实现企业预期利润,相反还占用大量流动资金,影响企业扩大再生产。第四,冗员充斥。计划经济体制赋予国有企业的特殊社会职能没有完全消失,非生产性开支投入过大。国有企业创办了大量的企业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公共福利设施,这种“企业办社会”的投入占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的6.5%。企业办社会,“大而全”,“小而全”,机构众多,致使冗员充斥。在某国有企业里,一个处级机构正副处级共有8人,被群众称为“八大处”,在其属下某一科级部门正副科级职员竟有5人之多,被群众称为“五官科”。于是出现了“一杯茶水一枝烟、一张报纸看半天”的情形。国有企业政府化,因人设岗,因人设职,目标不明确,管理混乱,拖拉作风、官僚主义大肆存在。英国著名政治家和历史学家诺斯古德·帕森通过对英国管理机制现实情况的长期调查,写出了一本以自己的名字命名的《帕金森定律》的小册子。在这本小册子中,帕金森指出,造成管理机构臃肿和低效率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以下两条法则的作用:一是增加部下的法则,二是增强工作量的法则。通过实地调查和分析,帕金森总结出这样的结论:尽管组织的工作量实际上是减少的,但官员的数目仍然以每年平均5.57%的比例增加着。而我们相当多的国有企业却在普遍遵循着这样的“帕金森法则”,而增长人数的比例远比5.57%还要大。 第五,技术落后。许多大中型国有工业企业设备老化,利用率低。对湘潭一大型机电企业的调查,发现该厂设备仍有相当数量是50年代购买的,有的锈迹斑斑,有的缺胳膊少腿,有的经过修修补补却仍然在使用。据业内人士说,这种设备早在西方70年代就淘汰了。 已到21世纪了,我们却还在使用半个世纪前的设备与仪器,而人家同行的设备可能更新换代好几次了。技术落后,产品创新难,生产效率不高,竞争能力弱,国有企业不可能提高效益。有的企业投资结构不合理,技术改造比重小,有的企业技术改造带有明显盲目性,造成技改失误,损失惨重。现在已有许多企业建立了开发研究院,如方正、联想、春兰等,这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需要。如果不进行技术研究开发,不作技术创新,就会导致企业发展后劲不足,竞争能力下降,效益低下。 第六,管理混乱。许多国有企业仍然沿袭计划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的市场化。企业管理者思想观念陈旧,知识、技能跟不上市场经济的发展,抱着“等、靠、要”的思想,常常是“找市长”而不是“找市场”。这些企业及其管理者缺乏强烈的危机意识、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缺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能力。有的企业领导人全凭个人经验与偏好决策,缺乏一般决策素质与能力。据调查,相当多的企业负责人系转业退伍的的“三八式”干部,什么经营管理,什么市场策略,搞了几十年全凭老经验。有的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贪污腐败,如涟钢公司总经理宋焕威、湘南集团董事长黄大康等,由于对负责人的责权利缺乏有效制约,权力滥用,造成企业巨大损失。“用好一个人可以拯救一个厂,用错一个人可以搞垮一个厂”的事例屡屡可见。有的企业负责人与负责人之间“一山难容”、“不共戴天”,经常因为职位、权力展开争斗,内耗严重,精力没有放在“促生产”上,而仍然是在“抓革命”,有的企业没有相应管理规章,有的虽有规章制度但没有严格执行,致使企业员工不按时上下班,旷工怠工现象普遍,有的出工却不出力,奖罚不明,执行不力。有的企业负责人有强烈的管理意识,但管理能力、管理水平不高,不能合理配置和优化企业生产要素,致使整个企业素质不高。 第七,资产流失。由于产权关系不清与产权管理缺位并存,使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日益严重。国有资产管理局根据现有的统计资料、抽样调查和典型案例进行初步分析,并推算、汇总,提出的基本判断是:从1982年到1992年,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损失大约高达5000多亿元。这个数字大约相当于1992年全国国有资产总量26000多亿元的1/5,比1992年财政总收入4188亿元还多800多亿元。即使按这个据说是“比较保守”的数据计算,我国目前平均每年流失、损失的国有资产也达500多亿元。这即意味着我国每天流失国有资产达1.3亿元以上。[4]而且国有资产流失渠道多种多样,诚如何清涟女士在《现代化的陷阱》一书所列举的那样,主要手法有:一是通过不提折旧和大修理基金、费用支出挂帐等方法,搞虚盈实亏;二是偷漏国家税收和私设小金库;三是趁新旧制度转变和产权变动之机,有意少计国家资本金;四是在股份制改造中,对国有资产不评估或低估;五是集体企业也无偿占用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本累积性流失;六是公开侵吞国有资产;七是对外贸易中逾期贷款不能收回,大量外汇滞留损失在外;八是国有资产在担保中流失。国有企业的“阵痛”实际上涉及到三个方面:货、钱、人——货往哪里卖?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国有企业陷入困境就是市场、资金、就业等问题困扰着企业,使许多企业深陷泥潭而不能目拔。国有企业存在这种问题已牵涉到安定团结,国有企业改革必须考虑政治承受力和社会承受力的问题,因此,它并非纯粹的经济问题。做好国有企业改革这篇大文章,意义实在重大,因为国有企业是中国经济的命脉和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关乎中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国有企业又是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搞好国有企业改革,能加速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增加财政收入,能更多地把资金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加速产业结构调整;搞好国有企业改革,提高企业效益,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城乡居民消费档次和消费水平;搞好国有企业改革,能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代,吸引外来资金、技术和人才,以开放促进开发,以开放促进发展,从而缩短与发达国家经济的差距。 1999年6月17日,江泽民在西安主持召开西北五省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这是他这年以来第三次主持召开部分省市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座谈会。会上强调:当前,国有企业正处在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集中表现出来,同时,国际国内市场变化也对国有企业提出了新的挑战。国有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是在前进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也是体制转轨和结构调整中难以完全避免的。全面正确地分析和认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国有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具体分析起来,主要有:一些部门和企业没有摆脱旧的计划体制的影响,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思想观念不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企业生产经营、劳动人事、收入分配、技术进步等没有形成有效机制,缺乏活力;国有经济战线过长、布局分散、整体素质不高以及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一些传统产业的生产能力需要压缩,一批技术设备落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需要淘汰,而布局的调整需要有个过程;由于工作中的盲目性而导致的重复建设,致使一批企业陷入困境,有的企业和项目,虽然不是重复建设,但由于资本金严重不足,高负债经营,也难以生存;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一直承担着安置社会就业、离退休职工养老和举办社会福利事业等责任,企业背上如此沉重的包袱,很难与其他企业在市场上平等竞争;由于国内外市场的变化,企业开拓市场和生产经营的难度明显加大,产品结构不合理改革滞后的问题更加突出,致使企业经济效益下滑。[5]对于国有企业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概括起来,笔者认为不外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体制因素,二是体制以外的人为因素。搞好国有企业,根本出路在于改革。那么如何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呢?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在哪里?看来,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道相当不容易逾越的门槛,再也不能“摸着石头过河”了。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经济学家百家争鸣,各持己见。一部分经济学家主张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是产权改革。另一部分经济学家认为国有企业的关键是竞争环境。除此之外,还有的经济学家认为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根源在于融资体制,在于国有企业没有参与资源配置,或者是经营管理问题和企业股份的配置问题。[6]经济学家们抓住国有企业的一些问题,强调某一个侧面的改革,分析和建议都是很有道理的。’实际上,国有企业改革就是这些方面的综合改革。笔者认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在体制和法制方面下功夫。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建设,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阴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克服国有企业中人治现象,一方面迫切要求建立有利于国企改革的法治环境,另一方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才能使国有企业摆脱目前的艰难困境。江泽民说,从现在起到下世纪的前十年,是我国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不失时机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并取得突破性进展,是摆在全党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首先要努力实现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三年目标。再用较长时间,基本完成对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对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开成更为合理的布局和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7] 二、 强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环境支持 国有企业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它产生于权力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代,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同时,国有企业生存和发展处在“人治”为主的社会里,封建小生产意识、家长制作风大量存在。因而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着特定的社会环境,并且在改革的每一阶段,所面临的社会环境也各不相同。中国国有企业改革20年来,其面临的社会环境产生了很大变化。在1978~1982年中国国有企业扩大自主权和利润分成的改革阶段,当时的社会环境可以概括为刚刚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的浩劫,百废待兴,改革的主要出发点是解放和恢复被文化大革命严重破坏的生产力,使国民经济得到恢复性增长;在1983~1986年利改税和试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改革阶段,当时的社会环境可以概括为国民经济实现恢复性增长后,国民经济进入了经济发展的快车道,改革的主要出发点是给企业更大的压力和动力,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加快经济发展;在1987~1991年两权分离与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的改革阶段,当时的社会环境可以概括为由于经济过热,进行治理整顿,经济实行硬着陆,各方面困难增大,改革的主要出发点是进一步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同时也开始认识到企业改革的根本问题在于经营机制和企业制度;在1992~1993年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1994年至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阶段中,其面临的社会环境可以概括为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经过新的治理整顿后顺利实现软着陆,但经济发展又出现逐步转冷的新情况,改革的出发点是在认识不断深化的基础上,解放思想,从经营机制和企业制度上进行深层次改革,以尽快使国有企业走出困境。[8]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正处于“软着陆”后的这一时期,现在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实现“软起飞”。这是从经济形势角度来分析国有企业改革所处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历史、法律等诸方面因素。国有企业改革需要昌盛繁荣的宏观经济环境、祥和安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义利和谐的历史文化环境,同时也需要规范有序的法治制度环境。 国有企业改革一方面要求自身健康有序地推进,另一方面要求外部能提供完善的“游戏规则”。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完成,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因此,《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改革的目标是:遵循宪法规定的原则,加快经济立法,进一步完善民商法律、刑事法律、有关国家机构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改革、完善司法制度和行政执法机制;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法律服务机构,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近些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加快了经济领域的立法步伐,相继出台了《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税法》、《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票据法》、《证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其它一些相关条例,还有一些正在加紧立法。无疑,这些法律规范对于加强依法治国、依法治企,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都有着相当深远的战略意义与实践意义。但在某些领域还存在着“无法可依”的现象,有些领域虽已“有法可依”,但法的前瞻性、可操作性明显不强,模糊、不具体,颇有点象天气预报的“最低气温”与“最高气温”,至于“最低”与“最高”之间具体如何,尚留有余地。这对于执法者来说,就有隙可乘,主观随意性加大,严重者造成司法腐败,因而许多法学界和社会界人士正在呼吁制定《立法法》,以加强立法质量与立法监督。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进行体制与制度建设,需要完备的法制规范和保障。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利于阻止国有企业改革的不良人为因素,克服国有企业改革的人治现象。政府、市场、社会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不可回避的几大外围因素,要改善国有企业改革环境,必须建立企业——市场——政府——社会良性的运行系统,减少外界人为因素干扰,形成公平、公正、合理、有序、有效的生存与发展的良性环境。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在以下诸方面开展工作: 1、规范政府行为 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体制改革之所以收效不甚明显,症结在于背后的政府行为不规范。政府行为不规范,导致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在现实的市场经济环境中,需要政企分离的仅仅是公有制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私人企业自始至终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政府与其联系仅仅表现为纳税关系,调控服务关系。政企不分,政府于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从而牺牲企业效率,这只是目前公有制经济领域存在的特有现象。政资不分、政企不分,这是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关系的一种特殊类型,这种模式的典型是将该种财产关系中的所有权主体与投资主体高度重合于政府主管经济的部门及其分支机构,因而国有企业实际上是政府行政机构的延伸。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将国有企业的所有权经营权合二为一、高度集中,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由政府说了算,国有企业严格按照政府机构的行政级别来加以界定,二者的关系被喻为“婆婆”与“媳妇”的关系。现在许多国有企业脱离原来的行政系统而进入资产系统,资产系统自身业已形成管理机构并与投资主体相分离,同时,投资主体(控股公司、集团公司)接受国资委托授权后已与企业建立了符合资本运行规律的出资人、投资单位的关系,因而,政资分离的体制初步建立。然而,事情并非这么简单,背后的现实关系依然十分复杂,政资分离远远没有到位。问题源于现行投资公司或集团公司大多数由原来的政府行政局“翻牌”而建立,行政委办机构变为董事会,负责人成了董事长、总经理,政府行为未能真正退出资产经营。要真正做到政企分开、政资分离,就要彻底截断行政与企业传统的直接联系。政府行为应该法定化,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即政府代表国家对国企所有权保持控制;“有所不为”即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政府不当“婆婆”,不该管的就不管,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才能在市场竞争中搏击成长。1999年3月17日晚香港凤凰卫视“两会专访”播出了记者采访大庆市市长杨信的专访。杨信形象地把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表述为:我修运动场,不当运动员;我搭台,你唱戏;你赢利,我收税;你违法,我查处。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应依法破产,政府没有为挽救企业破产,用经济和行政手段予以支持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但政府行使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则应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督、企业自主经营的原则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目前许多地区已建立起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公司(控股公司)——国有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系,其意义在于把政府社会行政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分开,塑造国有企业的投资主体,形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机制和价值型、流动化的资产管理方式。国有企业要成为独立市场主体,必须同政府断奶,必须成为市场经济中“独立人格”的法人,有其行为自责能力,使经营者承担起“资产”和“经营管理”两副担子。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将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受益权作符合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要求的安排,是实现政企分开的关键所在。政府行为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应该逐步法定化。 目前仍有为数不少的企业的人事任免、重大投资决策等自主权还没有得到完全落实,政府用行政手段管理企业的痕迹依然存在,这说明政府职能转变还严重滞后。政府行为要实现三个方面的转变:第一,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向间接管理为主。政府应把精力集中到战略性、政策性的问题上,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通过市场机制引导企业,企业不能成为政府主管机构的附属物;第二,由微观管理为主转向宏观管理为主。政府对市场调控在于宏观总量调控,凡法律规定属于企业行使的权利,各级政府不得干预;第三,从项目审批、分钱分物转向规划、协调、服务和监督。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政府的职能主要是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为此要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实行政企分开,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把综合经济部门改组成为宏观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加强执法监管部门,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政府应改变传统的输血投入做法,营造促进企业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环境,让其在同国外大公司、私营资本同等条件下锻炼自身的竞争能力,让国有企业恢复应有的活力和机制。 2、健全市场规则如果政府行为对于企业来说是“看得见的手”的话,那么市场对于企业则是“看不见的手”(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语)。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市场是企业的“运动场”、“演舞台”,是“行车道”、“晴雨表”。目前市场体系尤其是与现代企业密切相关的产权市场、股票市场、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完善,市场竞争不规范,市场中介组织发育不全,市场服务体系不健全等原因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因而加强国有企业改革需要在改善市场环境方面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完善的市场体系,二是建立市场秩序规则。找“市场’’而非找“市长”,已成为许多国有企业的共识。市场引导企业,市场决定企业,国有企业只有在市场中经风雨才能发展和壮大。良好的市场体系和健康的市场环境,对于国有企业改革显得尤为重要。国有企业要优化组合、配置资源,只有通过市场这个中介来完成,不是靠行政命令和行政手段,而主要靠市场调节,不是领导说了算,而是市场说了算。建立和培育市场体系,对国有企业来说,主要是生产要素市场,如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等。金融市场的主要功能之一是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股票等证券市场,为企业发展筹集资金;另一个重要功能是发展、规范银行同业拆借和票据贴现,中央银行开展国债买卖,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的集资、拆借等融资活动。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能将因国企改革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引向市场,合理流动和配置劳动力,同时必须建立保护劳动者公平竞争的法律和秩序,创造就业岗位和机会,扩大市场容量。进一步发展技术、信息市场,并引入竞争机制,保护知识产权,实行技术成果有偿转让,实现技术产品和信息商品化、产业化,为国有企业改革实现技术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条件。培育和发展产权市场,建立产权交易中心,为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创造条件。近年来,产权市场已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全国已有45个城市建立了产权交易市场,已转移资产存量近100亿元,减少亏损额近10亿美元。在发展和完善产权交易市场时应注意:一是发展各种产权转让形式,包括横向兼并、混合式兼并;二要让国有资产进入市场,进一步实现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三要用各种成熟的产权转让方式规范产权转让市场。[8]目前从全国来看商品市场发展还可以,基本上建立了较为规范的专业性商品交易市场,但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较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的规范和发展尚须时日,这无疑延缓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市场秩序是指市场主体活动的制度框架,它具体表现为有关的市场法律和各种约定俗成的传统。完善的市场竞争法律体系是保证有序的市场竞争过程的基础和前提。这一法律体系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体制性的,即承认和维护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制度以保证市场运行主体的所有权及其收益不受侵犯;另一类是运行性的,即政府制定的关于市场活动的法规和条例,用以规范各个市场主体的行为和处理各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确定活动准则,以保障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反对垄断、不正当竞争和过度竞争。规范市场行为,建立正常的市场秩序,以逐步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格局。市场要能够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和不断优化,需要一定条件。关键是市场本身必须是一个竞争性市场,让竞争机制充分发挥作用。而要建立起这样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就必须切实加强市场制度法规建设,调整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打破地区、部门对市场的分割和封锁,遏制各类市场主体种种不规范、不正当的市场行为,以形成一种正常的市场秩序。当前由于各种市场制度法规的建设相对滞后,对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上存在许多“真空”和薄弱环节,各种必要的市场中介组织如会计师、律师、审计师事务所和咨询机构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充分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未普遍形成。相反,诸如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权力经商垄断市场,以各种贿赂手段购销商品,虚假广告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地侵犯国有企业的权力。因而必须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市场秩序法规。为了切实改善和加强对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必须做好:第一,建立正常的市场进入、市场竞争和市场交易秩序,保证公平交易、平等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二,坚决惩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欺行霸市的行为。 3、完善配套改革 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建立良好的企业外部环境,需要推进财税体制、金融体制、投资体制、社会保障制度等配套改革。 (1)财税是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一是建立和健全分税制,实行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返还和转移支付的制度,以调节分配结构和地区结构,扶持不发达地区的发展和老工业基地的改造。二是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和合理分权的原则,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税法面前国有企业与其它类型企业要平等税负,降低国企所得税税率,理顺国家和国有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三是改进和规范复式预算制度,建立政府公共预算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2)加快和完善金融立法,促进金融体制改革,实现本世纪末“中央银行强化监管,商业银行自主经营”的目标。依据金融法规,央行监管各类金融机构,维护金融秩序,不再对非金融机构办理业务。银行业与证券业实行分业管理,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离。现有专业银行转变为商业银行,商业银行要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银企联手降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3)加快和完善投资立法,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逐步建立法人投资和银行信贷的风险责任。用项目登记备案制代替行政审批制,把竞争性项目投融资活动推向市场,企业法人要对筹划、筹资、建设甚至生产经营、归还贷款本息以及资产保值增值全过程负责,所需贷款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自负盈亏。企业法人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投资融资,从而避免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收益率。(4)加快社会保障立法,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政策要统一,管理要法制化。要重点完善企业养老和失业保险制度,强化社会服务功能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组织的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保险费由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统一筹交。普遍建立企业工伤保险制度。为了提高社会保障事业的管理水平,形成社会保障基金筹集、运营的良性循环机制,必须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和社会保险基金经营要实行分开的制度。1999年5月30日江泽民在武汉召集中南六省负责人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时强调,“必须推进各项配套改革,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10] 4、打击不法行为 当前,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和各种非法活动向国有企业蔓延,严重地危害和破坏国有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危及国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这些现象有社区冲突、乱摊派乱收费、偷窃倒卖、贪污腐败、边防走私、假冒伪劣、地下洗钱等等。如果对这些现象视而不见,不加以严历打击,将势必使改革无功而返,一事无成。因此,为了能使国有企业改革走向成功之路,必须净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社会环境,斩断伸向国有企业的黑手! 笔者曾到水口山矿务局调查时了解到,该局及所属矿、厂与所在地经常发生因水、电、地、工业污染、自身利益等问题发生冲突,前些年一年至少10余次,严重时甚至暗偷明拿厂矿原料、产品、设备,殴打厂矿工作人员,严重地影响企业的生产生活秩序,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何谈改革与效益呢?象这样的社区冲突在其他地方也并不鲜见,这不能不引起我们忧虑! 当一些企业为这些冲突发愁时,另一些企业则为“名”所累,假借各种名义的摊派、乱收费正煎熬着他们,而假冒伪劣产品肆意横行,不断地挤占国有企业产品的地盘,严重地侵害着他们的“名誉权”和生存权。少数当权者肮脏的“黑手”伸向企业,金钱、权力、美女是他们的至尊,他们向国有企业的头头们声色俱厉:拿来吧,好汉不吃眼前亏! 己所所欲却委之于人,一些国企头头心知肚明,但却无奈。倘如此,许多国有企业只能“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只能等死! 只要行之有效地打击危害国有企业的各种不法活动,斩断伸向国有企业的黑手,净化社会不正之风,就能为不少国有企业开辟广阔的生存与发展空间。1998年7月中旬全国打私工作会议之后,随着打击走私力度的加强,立即就有很多大型国有企业起死回生。如金陵石化公司,上半年已积压产品价值15亿元,在加强打私以后,8月份的产销率即由上半年的85%飚升至132.04%,价格回升。另据《中国改革报》11月19日报道:广东、广西、福建沿海地区,在加大打私力度之后,经济秩序和经济效益大大好转。在广东,过去受水货冲击的许多商品现在出现生产、销售市场两旺的景象。化纤、化工原料及成品油、钢材等重点产品价格纷纷上扬。如国家投资30亿元建成的福建炼油厂,1997年亏损达1亿多元,随着打私力度加大,这个厂积压的柴油、汽油已全部销出去,至去年10月份已赢利2800多万元。[1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理性化、法制化的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国有企业改革正呼唤理性,呼唤法制。改革决策要与立法决策紧密结合。立法要体现改革精神,用法律引导、推进和保障改革顺利进行。要适时修改和废止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法律和法规,搞好立法规划,完善立法体制,改进立法秩序,加快立法步伐。当前还必须制订一系列的法规,如《国有资产管理法》、《社会保障法》、《期货交易法》、《对外贸易法》等,有一些一时还不能形成正式法律的,应当由国务院制订相应的行政法规,待条件成熟,再转变为相应的法律,地方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地方性行政法规。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及时处理经济和民事纠纷,坚决纠正经济活动以及其他活动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滥用职权等现象。加强廉政队伍建设,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司法、监察、审计部门的工作,发挥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为国有企业改革营造一个良好的空间。事实证明,只有国有企业外部环境法治化,才能搞好国有企业改革。 三、 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程 根据目前国有企业所面临的困境,加强对国企环境治理,理顺国企管理体制,克服国企的人治现象,这样才能做到国企改革深化,从而越过经济改革的这块“深水区”。 我国已于1998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93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2年国务院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等,这些都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性法律、法规。因此,根据《企业法》、《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条例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以及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有企业改革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明晰企业法人产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企摆脱困境的制度保证。国企管理体制的主要弊病是:产权关系模糊化、产权的封闭化、行政机构化、组织形式非法人化、职工就业凝固化、外部管理非法制化。国有企业制度的这些先天性的弊病并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从而致使企业管理缺乏活力,经济效益不高。现代企业制度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制度,它的主要特点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主要是建立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制度、负有限责任的公司制度、纵向授权的企业领导制度、规范化的企业服务会计制度、利益均沾的企业分配制度和双向选择的企业人事制度。其中法人制度建设是核心,是基础。完善企业的法人制度,使企业享有法人财产权。企业只有经营权而没有所有权,是无法实现自负盈亏的。实现政资、政企分开和税利分流,可以充分为企业的自主经营创造条件,但实现了自主经营并不一定能够实现自负盈亏,因此要确立国家的终极所有权和企业的法人所有权。国家已经投入企业的财产权只能是一种最终所有权,这种最终所有权只能享有转让权和收益权,既不能任意抽回,也不能占有、使用和进行其他处置。国家的财产一旦投入企业,企业就对它拥有了经营权。同时,由于这些财产已成为企业的法人财产,企业也就同时对它拥有了法人所有权。这就解决了国家与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而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实质上就是所有权即产权问题。产权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其核心就是要建立多元化的产权关系,即在明确国家拥有最终所有权的基础上使企业法人所有权多元化,让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及国际资本共同组成国有控股型或国有参股型的股份制公司,只有这样,才能从制度上真正解决政企分开的问题。现代企业制度就是为了建立一种最优的制度安排,以调整企业中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权力和利益关系,使企业具有更高的活动效率。 2、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克服国企人治现象《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举管理者等权利。”也就是说,公司经营者的决策来源于资本所有权,公司决策原则上实行“资本的民主制”。这些原则是通过法人治理结构来实现的。公司的治理结构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见下图)。 股 东 会 董事会 监事会 总经理职能机构 基层单位 股东会由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目前,在国有企业中要正确处理这“新三会”与“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之间的关系问题。严格执行公司制,防止企业行为政府化。 目前“企业政府化”现象还大量存在,公司行政级别化,公司负责人官阶化,因此它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决策随意性、管理人治化。权力没有得到很好地监督,长官意志、家长作风大量存在,公司的人员构成已不是经理和员工两类,而有四类:官员、经理、职工、冗员,更为严重的是加剧了企业的腐败。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缺乏分立制衡机制,在企业的治理上存在相当程度的人治现象,这样企业兴衰成败维系于经营者个人,于是就出现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问题。如武汉长江动力集团董事长于志安、包头磁性材料厂厂长兼党委书记陈维润、云南红塔集团董事长褚时健、涟钢公司总经理宋焕威、湘南集团董事长黄大康等都是这种“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惨痛教训。号称“湘南烟王”的黄大康,集湘南烟草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总经理兼郴州烟厂厂长等数职于一身,利用职权,共贪污受贿违法乱纪100多万元,并包养情妇,倘若没有“情人日记”,黄大康还不照样坐在“湘南烟王”的宝座上。[12]从现实来看,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腐败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贪污受贿;二是公款吃喝玩乐;三是随意安插亲信,将整个企业变成等同于私人企业的独立王国;四是搜刮国有资产,或以任职的国有企业养自己以外办的“暗厂”、“暗店”,至使“庙穷方丈富”。除了第一类之外,其余的腐败行为因属于“隐蔽”性质,在目前很难受到法律制裁。[13]“搞好一个企业,,一个人是不够的;搞跨一个企业,一个人就足够了”。企业权力集中于一人,权力的滥用就难以避免了。企业领导人的制约机制弱化,处罚无处无法追究,这就需要我们审视现行公司法律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因此国企改革要注重修订完善公司法的问题,将公司法修订完善的重心放在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完善上。只有形成了有效的制衡机制,企业才能有效经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腐败现象大多数是由现行体制及法制的缺陷所造成的,而非单纯的干部道德原因。克服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人治现象,实现法人治理机制,需要严格按照公司法进行公司的人事任免,干部能上也能下;完善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尊重企业的独立人格,使决策权与经营权彻底分开,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完善董事责任和义务规定,通过立法确认对董事的诉讼制度;设计完善公司的监控制衡机制,进一步落实特派稽查员制度,从根本上克服国企改制后的人治现象,真正体现依法治企。 3、学会资本经营,实现资产重组实现国有企业改革,要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采取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实施企业改制和资产重组。要改变只注重商品经营的现状,把目光投向资本经营。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都需要通过各种资本的融合、构成等运行方式来形成。资本经营在资本流动方式上,既包括“投资 生产 交换 消费”或者“货币资本 生产资本 商品资本 货币资本”的纵向流动,也包括资产重组、结构调整、收购兼并等横向流动。目前许多国有企业改制,主要是进行股份制改造。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有的可以实行国家控股方式;有的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将存量资产折为国家股,吸收新股作为增量资产;有的可以把存量资产部分或全部以股份的形式出售,收回部分国家资产,投入到国家急需发展或经济效益更高的部门中去。众多的中小企业要谋求生存,扩张资本,必须走兼并、收购等资本经营之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合理配置资源,优化生产要素,大力推行企业兼并或产权转让。现实条件下,企业兼并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企业产权界限不清,难以塑造企业兼并和产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不合理的行政干预限制了企业兼并市场的发展,或者硬性的“拉郎配”;资产评估不规则,制度不完善;没有将企业兼并的产权交易与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重新配置结合起来;没有将企业兼并与破产结合起来;没有将企业兼并与股份制改造、保险业结合起来。因此,要经过股份制改组,将国有产权转化为股权,使产权流动和交易;积极培育产权交易的中介机构,如证券公司、投资公司、投资银行、经纪公司;支持国际资本进入国内资本市场,国内资本收购外国资本,进行跨国经营;一些企业还可以通过收购上市公司进行“买壳”上市;加快合格企业的上市速度,逐步扩大企业债券发行量,发展基金市场。以湖南为例,目前上市公司还只有20余家,吸纳资金能力还远远不够,资本经营能力更有待提高,因此要学会资本经营,而商品经营则只是资本经营中的一环。资本经营有助于企业资本规模的迅速壮大,实现规模效益和垄断利润;有助于培育企业核心能力,使企业立于竞争不败之地;通过资本的转换,推动资产的重组和社会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企业再造”,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4、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实现技术创新在信息时代,企业之间的分工将主要取决于企业之间的技术优势,而非资金优势和资源优势。技术开发引导着市场需求,技术变迁是为企业赢得市场份额的根本途径。拥有技术,就是拥有财富。技术创新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竞争的制高点。世界首富美国微软总裁BillGates的成功说明,知识技术就是财富。在我国,由于科技落后,技术对企业乃至国家经济增长的贡献比较小,只有30%,发达国家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已经取代了资本和劳动而上升到首位,达到60%一80%。 目前国家正在着力研究国家创新体系,这项工程投资60亿元,1999年4月28日国务院第16次常委会通过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朱镕基总理更把科教兴国列为本届政府的最大任务。技术创新能使相当多的国有企业起死回生,还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需要着力培育高技术含量的新兴企业。以长沙市为例,目前拥有岳麓高科技园区,这里已经走出了远大、创智等高科技巨人,但还需要更大程度地挖掘岳麓山周围的高校科研技术智慧,建立拥有师大生物工程、湖大机电技术、工大冶金科技等在内的“湘江科技走廊”或“岳麓山大学城”,大力开发医大、科大的“湘雅”、“银河”品牌系列,开发农大、农科院等的科研能力,建立“马坡岭农业高科技园区”,促进科技商品化、产业化,以长沙为中心,辅射全省,能使湖南尽快拥有象北大方正、清华同方、东大阿尔派、西安交大多元、上海交大昂立等类似高科技企业。根据实际,制定科技奖励政策重奖科技功臣,并对技术开发研究给予经费投入,对高技术企业给予适当优惠政策,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建立稳定的政策支持系统。据调查,美国大多数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其销售收入的4%左右。而我国相当多国有企业技术研究与开发投入甚少,甚至几十年一贯制,不实行技术挖潜和改造。因此,国有企业要进行技术创新,必须加大自身投入力度,建立高效精干的科研队伍;了解国内外高科技的态势,搜集和分析竞争对手技术信息;重视企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加强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加强企业技术挖潜和改造;重视与科研机构联姻,使自身技术水平上质量、上档次,大力促进先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加速技术创新。[14] 5、下岗分流,减员增效,搞好再就业工程相当多的国有企业连年亏损,出现了鸡——蛋——鸡的逻辑悖论。一方面,冗员太多,企业不堪重负,导致亏损甚至资不抵债而破产;另一方面,企业亏损或破产,势必导致人员下岗。而加大改革力度必然会改变企业的软约束,把企业推进市场竞争。几乎在所有的国有企业中存在着大量冗员,不实行减员增效就没有竞争力。在竞争中,优胜劣汰,必然有相当多的企业无法改造,只能被兼并或破产。虽然,早在1998年就通过了《破产法》,可是一直雷声大,雨点小。在1988年到1995年七年之内,国有企业总共破产5395家。可是仅在1996年一年之内,破产企业就高达6332家,超过了《破产法》实施以来的总和。大量工人下岗恰恰从另外一个角度表明,当前的经济形势很好。如果形势不好的话,敢让那么多的企业破产,让那么多工人下岗吗?经济形势大好的基本标志是:第一,国民经济连续几年的高增长带来了较多的工作机会,加强了承受失业的能力;第二,通货膨胀率很低;第三,农业的形势很好,市场繁荣,粮食充足,有可能实现对失业和下岗人员的基本生活保证。[15]因而,深化改革正是难得时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失业保险制度,而这一点在短期内是难以做到的。实践证明,再就业工程可以使越来越多的下岗人员有尽快找到重新就业的机会。几年来,政府在再就业工程实施上采取了多种具体作法,如实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自谋职业的下岗职工,在税收、工商登记、场租费等各方面给予扶持,在提供小额贷款方面给予支持;兴办劳动服务公司,企业开展生产自救;通过开展转业训练,提高再就业的能力;利用各种就业服务设施和培训、安置基地,通过职业指导,为失业人员介绍职业信息和求职方法;通过提供求职面谈和工作试用,促进双向选择。当然,要真正解决下岗失业问题,仅仅靠再就业工程是不够的,根本的出路在于持续、稳定地发展经济。培育更多的经济增长点,创造更多的需求,就能创造更多的就业。在实施再就业工程时,要引导上岗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自身素质与能力,以尽快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对劳动者的要求。 6、加强科学管理,开拓市场空间一部分国有企业陷入困境,是由于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有的企业带有浓重的小生产意识及“以包代管”、“以改代管”思想,有的企业仍然信奉“皇帝的女儿不愁嫁”、“酒香不怕巷子深”,有的企业还抱着“等、靠、要”的思想,有的企业不按科学管理原则办事,有的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等等。因此,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改变旧有管理观念,加强科学管理,实现管理创新。要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行使自主决策权;加强基础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岗位管理,优化岗位结构,按照效益优化的原则,实现挖潜降耗,降低成本;推行各种责任制,明确经营者和生产者的责、权、利,增强企业成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提高企业自我改造能力,走内涵式扩大再生产之路,使企业内部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建立企业利益机制,包括收益机制、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使企业既有明确分配目标,又有内在驱动力;建立民主评议和监督机制,实行民主选举和竞争上岗;考虑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对未来的经营方向、经营目标、经营活动进行系统筹划;在注重实物管理的同时,应加强价值形态管理,重视无形资产,实施企业名牌战略。此外,要重视危机管理,提高企业管理应变力与策划力,使企业能抵御各种风险。[16] 国有企业的效益必须同市场有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实现有机兼容。企业必须面向市场、立足市场、开拓市场。现在高新技术使生产过程更加灵活,同类产品的花色品种不断翻新,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大为加快,消费者需求结构也发生变化,消费需求的单一性已向多样化转化。国有企业不大力开拓市场空间,不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新的更大发展将是很困难的。因而要对市场进行调查研究,重视市场信息,进行市场预测,增强风险意识,牢固树立产品创新观念,提高产品质量,积极主动地参与市场竞争,尽可能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积极拓展农村市场和国际市场,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江泽民同志强调,“开拓农村市场,进口替代,扩大出口,都是大文章。国有企业完全可以找到广阔的用武之地,关键是面向市场,适应市场,开拓市场,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增强市场竞争能力。”[17] 7、培养和选拔经营者,建立企业家制度 要想让国有企业真正走向市场,激发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必须从市场中产生企业家。现代企业的发展,需要培养和形成职业的企业家阶层。优秀的学者,可能是一个平庸的企业经营者,出色的官员,可能是一个糟糕的企业经营者,试想让陈景润当厂长企业会好吗?一个企业经营者,应该是个“帅才”,德才兼备而又多谋善断,有较高素质、知识、才能、风险意识和创新精神。美国企业界提出了企业家应具备的十大条件:合作精神、决策才能、组织能力、精于授权、善于应变、敢于负责、敢于求解、敢担风险、尊重他人和品德超人。企业家的这些条件可能来自系统专门教育,也可能形成于“哈佛学不到”的长期实践经验磨炼之中,因而要改变过去在政府官员中选拔企业经营者的旧模式,要面向社会、多渠道、全方位地选拔企业经营者,从市场中产生企业经营者,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经营者竞争上岗的局面,要在全社会创造一个有利于职业企业家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一些企业通过向社会公开选拔企业经营者,或职工民主选举企业经营者,都给企业带来了相当可观的经济效益。但如何落实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何约束企业经营者的非法行为,就需要包含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诸问题的企业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了。建立企业经营者的激励机制,主要是通过年薪制来实现。应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对企业经营者实行年度考核发放工资的办法。其年薪是由基本年薪、增值年薪和奖励年薪构成的。基本年新是经营者的基本收入,它以能保证经营者的基本生活为前提。增值年薪是根据企业经营绩效来发放的。奖励年薪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增长情况对经营者进行奖励。当前,“均贫富”思想是年薪制的最大障碍,另外,年薪制的实施要具体化、规范化,从目前的客观环境及具体实施看,还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18]总起来说,一是对经营者的考核缺乏科学性和真实性;二是以货币为主的兑现形式,容易造成企业经营者的短期行为;三是年薪制的实施缺乏统一、科学、规范的政策法规的指导与管理。[19]建立企业经营者的约束机制,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和对财务的审计,定期进行严格认真的科学考核,合格者留,不合格者免,该奖的奖,该罚的罚,选贤任能,奖惩分明。基于这些,搞好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选拔、聘用、培养、激励与约束,制订《国有企业经营者管理条例》,并建立企业经营者测试评价中心,不失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的一种方案。 参考文献: [1]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中国百名专家评改革”,《新世纪》1997年第1期。 [2] 参见《三湘都市报》1999-09-23(1)。 [3] 国家统计局“国有大中型企业研究”课题组:“对大中型国有工业企业摆脱困境的战略思考”,载《中国工业经济》1999年第1期。 [4] 转引自何清涟著《现代化的陷阱》,今日 中国出版社1998年。 [5] “锲而不舍地进行国企改革攻坚,集中力量解决突出困难的问题”,转引自《长沙晚报》1999-06-18(1)(6)。 [6] 持这些观点的经济学家分别为:张维迎、林毅夫、张春霖、张军、马春辉等。参见徐滇庆、李瑞著《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12页。 [7]“朝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在深化改革中探索国有企业发展新路子”,《人民日报》1999-05-31(1)。 [8]刘茂才、王小刚:“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与社会环境研究”,载《经济体制改革》1998年第6期。 [9]喻晓:“国企改革能走好”,《经济晚报》(南昌)1999-03-15(8)。 [10] “朝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在深化改革中探索国有企业发展新路子”,《人民日报》1999-05-31(1)。 [11] 转引自彭大成:“中国经济宏观调控与亚洲金融风暴及其启示”,《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9年第3期。 [12] 参见王忠平、何军:“情人日记曝出的贪官黑幕”,《南方周末》1999-06-11(5)。 [13] 参见何清涟:《现代化的陷阱》,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年,第93、94页。 [14] 陈潭:“论现代企业管理创新”,《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8年第6期。 [15] 徐滇庆、李瑞:《政治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57—259页。 [16] 陈潭、周作翰:“管理创新:跨世纪中国企业的使命”,载《跨世纪的中国——问题与对策》,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 [17] “朝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在深化改革中探索国有企业发展新路子”,《人民日报》1999-05-31(1)。 [18] 参见王学力:“年薪制面临十大问题”,《经济参考报》1999-04-07(5)。 [19] 转引自《文萃周报》2000-0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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