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亲历神秘外交背后的16人:中国高端访问10》
1993年7月23日,美国驻华使馆官员突然紧急约见我外交部国际司官员,宣称:美方获得确切情报,中国货轮“银河号”于7月15日从大连港出发,装载有制造化学武器前体(即原料)硫二甘醇和亚硫酰氯,正在驶往伊朗的阿巴斯港。美国政府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采取措施,制止这一出口行为,否则,美国就要按自己的国内法对中国制裁。8月3日,美方在与我外交部的又一次交涉中,竟无视国家主权不得侵犯、别国内政不得干涉的基本原则,要求中国政府命令“银河号”返回出发地;或由美国人登船检查货物,以查明船上是否载有上述化学品;或者索性停留在某个地点,听凭发落。 实际上,在美国此次交涉之前,也就是自8月1日开始,两艘美国军舰就已经开始在“银河号”航位左右各两海里处进行跟踪,美军飞机也不断在“银河号”上空盘旋,进行侦察、拍照。美国军舰、飞机的骚扰行为,严重影响了“银河号”的正常航行。8月3日,“银河号”被迫暂停前进,在距霍尔木兹海峡十几海里的公海上抛锚。 与此同时,美国向海湾国家散布了上述危言耸听的“情报”,西方新闻媒介也对美国的“发现”大加渲染,开始说“银河号”载有敏感化学品,继而又说满载化学武器,甚至说载有核武器。“银河号”似乎成了一条“瘟疫”之船。 关于硫二甘醇和亚硫酰氯这两种化学品,据化学专家介绍,硫二甘醇系糖浆状无色透明液体,主要用以制造防腐剂、杀虫剂、除草剂和棉织物染色剂,还可用于制造圆珠笔油。亚硫酰氯是无色或淡黄色液体,大多用于有机合成、染料、农药和医药制造。曾有国家将这两种化学品用于军事目的,例如制成芥子气等化学战剂。1993年1月签署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中规定,对这两种化学品的转让应受控制。而据中国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中国政府早在1990年就制定了禁止和限制的措施。因此,所谓大批量的硫二甘醇和亚硫酰氯根本不可能出现在“银河号”货轮上。美国人把自己的“情报”说成“千真万确”。虽然中方有明确禁止、限制此类化学品的规定,然而并没有轻率地立即加以否认,而是采取了严肃对待的态度。时任外交部国际司副司长的沙祖康临危受命,被任命为中国政府代表、中方检查组负责人。 这一年,沙祖康46岁,是当时外交部最年轻的副司长之一。当他接受任务前往处理“银河号”事件时,外交部国际司倾巢出动,来给他送行,这种场景前所未有。回忆这一幕,沙祖康记忆犹新。“我当时有一个感觉就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很悲壮的。”沙祖康说,“银河号事件”是建国以来从未发生过的。“中、美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而且都是有核武器的国家,如果处置不当,很可能出现武装冲突。这个事情因为闹大了,国际上也都知道了,当时中央决定派一个检查组去,那么就面临一个要发布消息的问题。王光亚是司长,我是副司长,他在家里留守,他说,沙兄,你可知道后果吗?万一要出个什么事呢?我说,这没什么呀,如果有什么影响我回去种地不就完了吗?我家世世代代都是种地的,我继续种地这也不丢人啊,没关系,中国人民有知情权。发出消息后,全国人民开始密切关注这件事。” 对美国指控的两种违禁化学品,沙祖康率员对“银河号”货轮,包括所载货物进行了12天认真、周密、全面的调查,并亲自给船上货物的所有厂家打电话,得到“没有”的确切保证后,他一直悬着的心才稍稍放松一下。

8月4日,我国外交部向美方通报了中方的调查结果,指出美方的所谓“情报”严重失实,并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指出中国对化学品出口一贯持慎重、负责的态度,出口控制制度非常严格,从不出口以制造化学武器为目的的化学品及技术和设备。美国无端指控中国“银河号”货轮向伊朗出口两种化学武器前体,并肆意干扰该船的正常商业航行,是毫无道理的。交涉中,中方还要求美方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一切阻挠或干扰活动,确保“银河号”进入各有关港口卸货。 然而,美国的错误情报和霸权主义做法已造成严重后果。“银河号”被困在海湾地区的公海上。船上此时开始缺油、缺水,亟需补给。8月4日晚,经多方交涉、安排,阿联酋有关当局慨然相助,派出一条拖船驶近“银河号”,为其加燃料油和淡水各60吨。但就连这一点,美方竟还说成是伊朗船正向“银河号”靠近,并警告“银河号”不得驶入伊朗港口。 由于美国的多方阻挠,“银河号”获准进入有关港口卸货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在中国方面多次提出严正交涉的情况下,美国方面仍顽固地抱住其所谓“情报”不放。8月12日,美方一位高级官员仍宣称:“我们有可靠的情报,证明(‘银河号’)船上载有化学武器。我们决心对该船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