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贷款及不审批就发放的贷款,它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近日,记者接到河南省尉氏县水坡镇当地群众和该镇农村信用社职工的多起电话举报,反映该镇农村信用社主任于书生大肆违规定发放贷款,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放贷秩序,使金融风险大幅提高。2006年10月15号,记者赶往尉氏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尉氏县水坡镇位于尉氏县东北角,距县城12公里,是个典型的农业乡镇,但相对于邻近的乡镇而言,其农业产业结构相对合理、畜牧业发展水平较高,因而水坡镇的经济增长和经济实力比较强劲,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提高,农民储蓄不断增加,这也使得水坡农村信用社在吸储方面一直位在该县其它信用社的前列。至2005年年底,水坡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及股金已达近7000万元。“由于这些年其它银行在农村基层网点的收缩,当地农民存款、贷款的注意力几乎都放到了农村信用社身上,这也让农村信用社的实力和威信大幅度提高,尤其近些年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无担保小额支农信用贷款,更是受到了农民的欢迎。”水坡农村信用社职工告诉记者。尉氏县农村信用社在农民中的“走红”,也为农村信用社平稳发展埋下了隐患。“本身水坡农村信用社存在职工队伍素质差,文化水平低,长时间被包围在贷款农户的热情中,这让很多职工出现了摆架子、给贷款农户设置障碍、向贷款农户要酒喝要钱花的现象,这在尉氏县农村信用社系统中成了公开的秘密。”尉氏县农村信用社办公室的同志告诉记者。“于书生的到任,加剧了水坡农村信用社的不正之风。”水坡农村信用社信贷员陈告诉记者。
据记者了解,2005年2月,一直在水坡农村信用社任主任的于书生因工作中的问题被免职,后到尉氏县联社稽核科任科员,几个月之后,被提升为副股级科员,今年8月15日重新来到水坡农村信用社任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2005年在任之前,于书生擅自将水坡农村信用社近200万资金挪用到尉氏县城关农村信用社数月,并将利息揣入个人腰包。此事暴露后,“尉氏县农村信用联社只是按照0.3% 的比例进行了经济处罚”。至于群众反映强烈的于书生索贿等问题,上级部门一直没有处理。今年8月于书生到任后,“作风比先前还坏,并且伙同信贷员等人,发放冒名贷款。近一个多月来,在于书生发放的300多万元贷款中,其中200多万元都属于冒名贷款。”在水坡农村信用社上班的知情人告诉记者,并随便调阅了今年9月7号、12号的冒名贷款,记者记录了其中几笔:
贷款人名称 贷款日 到期日 贷款金额 款项用途 审批人
杨刘河 (西夹河村 ) 2006/9/7 2007/9/7 4.9万元 买 车 于书生
宋保针 (西夹河村) 2006/9/7 2007/9/7 4.9万元 买 车 于书生
杨保安(西夹河村) 2006/9/12 2007-9-12 4.9万元 养猪 于书生
杨全友 (西夹河村) 2006/9/12 2007/9/12 4.9万元 购化肥 于书生
孙小全(李牧庄村) 2006/9/12 2007/9/12 4.9万元 进化肥 于书生
张小俊 (老李村) 2006/9/12 2007/9/12 4.9万元 经营三角带 于书生
朱石头 (老李村) 2006/9/12 2007/9/12 4.9万元 经营三角带 于书生
宋文军 (西夹河村) 2006/9/12 2007/9/12 2万元 购柴油 于书生
“我们这儿的贷款基本上都是冒名贷款,说来可笑,只要上面来查,水坡农村信用社的职工都忙坏了,他们就会通知各村信贷员,让他们做好准备,应付检查。我都经历过这事儿。你去问问贷款户,他们都知道这事儿。”该镇西水坡村村民告诉记者。记者调查发现,水坡农村信用社之所以出现大批冒名贷款,跟该社逃避大额贷款审批有很大关系。按照尉氏县农村信用联社的规定,水坡农村信用社主任的贷款额度审批权不能大于等于5万元,否则就要到县联社审批。“所以,于书生就授意贷款户,让他们利用他人身份证,以小于5万元的支农贷款的名义,进行多笔分贷。当然他是只有得了贷款户的‘好处费’之后才肯冒这个风险。在被冒名的群众中,大多数人都错误的认为自己只是个担保人。事实上,这些冒名贷款手续上的文字内容和贷款人的指印,都是假的。”
于书生“胆量大”在当地众所周知,“他经常放贷款给在郑州做光盘生意的张某,他(指于书生)三天两头到郑州看戏曲、洗桑拿,费用都由张某包了,包括他现在开的黑色广东牌照本田轿车也是张某送他的。他得了张某不少的好处。”知情人笑着说,“多年来他就是利用这种手段,不然他在县城盖的5层楼房怎么竖起来呀?依靠他的家庭收入,再过50年他也盖不成那么好的房子。”记者在该镇看到,广东牌照的本田轿车(粤L55631)在拖拉机和面包车的陪衬下异常显眼.
今年10月9日,于书生没有经过任何审批手续,直接把10万元贷款给了大桥乡十里铺的骆东治,让他在县城关做白糖生意,并要求骆东治到月底还上。
碰巧的是,在记者调查期间,该县检察院也正在调查于书生的“问题”,得知“风声”的水坡农村信用社立刻通知了全镇的冒名贷款户,并把其中9月7日发放的冒名贷款中,杨柳河、宋保针两笔贷款,迅速换成了冒名贷款人杨老东的名字。
冒名贷款及不审批就发放的贷款,它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水坡农村信用社主任于书生的这种肆无忌惮的做法,无疑将这种风险押在了农村信用社的肩膀上。但根据记者了解,按常规,尉氏县农村信用社对这种做法的处理也不过是经济处罚了事。风险成本远远低于处罚力度时,这不得不令人怀疑:是否尉氏县其它信用社也同样存在这种问题呢?
“尉氏县农村信用社在人事管理的草率和平时监管不严,直接导致了今年4·26案件即大营农村信用社职工携百万巨款潜逃事件的发生。按照规定,基层信用社主任任免时是保密的,而县联社理事长王建平总是在干部任用前故意放风,其用意恐怕大家都明白。”尉氏县农村信用社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于书生被免职时间不长又被推到基层农村信用社一把手的位置上时,联社很多人都反对,但王建平公开站出来支持于书生,他(指王建平)是社里‘一把手’,谁还敢反对呢?其实,在今年于书生刚到水坡农村信用社上任不久,他就给人说:‘如果老王(指王建平)不提拔我,那说不过去,他也对不起我给他送的那么多东西。’”
“每到逢年过节的时候,每个乡农村信用社都要给王建平送礼品,并且视各乡农村信用社经济状况而定,每个乡镇的信用社还要给王送1000元到2000元不等的‘年费’。”一位从乡用社主任位置上退下来的同志无奈地告诉记者。
在随后的调查中记者还得知,今年该县大桥信用社职工挪用大笔公款的事情暴露后,本该被开除的人员,因为给王建平送了钱物,都从轻做了处理。这种“以钱换位”的现象在尉氏县农村信用社很普遍。
县信用联社的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讲述了王建平利用职权中饱私囊的部分情况。“我们县蔡庄信用社的房子出售时,市场价格5万多元,但王建平非要以2万元卖给他表侄子,谁敢说句话顶撞他呀?在近年大桥、朱渠、蔡庄、水坡等农村信用社内部装修时,王建平指示要他的亲戚负责装修,并把本来一万多元的装修预算超支两万多。谁是傻子啊?谁不知道他的目的啊?可谁有能管得了他呢?”
据记者调查发现,针对王建平违法乱纪情况的举报不是没有,但是接报单位从来就没针对反映的问题作过调查。从该县反贪局传来消息:于书生的问题很多,但问题是于书生只是个工人,因此构不成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很可能会从经济上对其处罚。
针对基层农村信用社如何规避金融风险问题,北大资源管理学院阎雨院长说:“规避金融风险最好的方法就是金融单位内部要加强人事管理,细化贷款审批制度,提高职工风险意识,对违轨违纪人员严厉处分,对司法机关和其它监督单位发现的问题不护短,正确对待,只有如此,才能让系统内部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才能减少不良贷款的金额。尉氏县农村信用社出现以上问题,不得不让人惊心,有关部门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否则它所带来的损失和负面影响将不可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