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到一些报道称,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新调查结果,中国排名前七位的网络应用依次为网络音乐、即时通信、网络影视、网络新闻、搜索引擎、网络游戏和电子邮件,其使用率区间则处于百分之八十六点六到五十六点五。
目前我国网民总数以500万人之差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CNNIC预计在2008年我国将成为全球网民规模最大的国家。总规模高达二点一亿的中国网民充满着高涨的娱乐精神,网络音乐、影视和游戏最为这个近年来迅速壮大的新兴群体所热衷。其中,学生占中国网民比例依然最大,为百分之二十八点八,有接近四分之三的网民月收入在两千元人民币以下。
每个时代都有这个时代年轻人自己的烙印:50年代的苏联歌曲、60年代的语录歌、70年代的样板戏、80年代的流行音乐(邓丽君?).......,现在的网络娱乐——这也许是每个时代显著区别于上一代的时尚标志(至少这个时代中的青年人常常会这样想),并且很容易地成为青年人表达或诠释自己的拿手好戏。
作为上个世纪50年代生人,我曾经疑惑过为什么现在那么多青少年喜欢周杰伦,甚至听不清楚他唱的歌词是什么。慢慢地,我想,也许他不属于一个成熟、理性、成人化的年代,他的独特演绎方式恰恰是混沌不清的创造激情——属于青少年们成长过程中莫名地自我表达,不需要过于完美的表达方式,但需要彼此呼应和相互证实这种感受的存在。如果这种独特心灵的呼唤,请上一代著名艺术家去表现,最好的结果也许是,虽然优美动听,但不一定感动——既不必要,也不自然。
那么,与传统的相对严肃的网络媒介相比较,年轻人的创造性就更加容易在网络娱乐的环境下有效发挥,而且这种创造的价值亦很快就被认同、被补充、被增值、被传播——当然,也包括被恶搞。这种网络上迅速聚合、迅速放大、又迅速传播的大规模的非正式协同方式,又恰恰与网络娱乐有很大关系——这与此次网络调查的排名结果是吻合的。
随着娱乐代替电子邮件成为我国互联网最重要的网络应用,网络将全面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中,并且随着80后一代人基本进入劳动大军,网络工作的环境与方式将成为主流时尚之一,也必将激发出更加多的创造性网络新产品。
反观我们许多权威型的网站(政府、学术、业界等,姑且先这样称呼),其严肃性、严谨性有余,创造性、活泼性不足。换句话也可以说,需要增加娱乐型元素。这样才能激发青年人的参与热情与创造精神,提高他们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促进他们与社会各个阶层的相互认同与相互融合,并实现在这种对等交流中的价值提升。
那么,让我们向年轻人们学习吧,在快乐中学习,在创造中愉悦——如果只把创造当成肩负的重任,缺乏愉悦的体验,那么创新的动能和效率就会大打折扣。不由想起多年以前,米卢的“快乐足球”给国足带来的冲击,以及此后带给我们的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