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媒体而言,有六条定律在支撑着这个世界的不断向前拓展和扩张。
关于门槛的定律:让更多的人卷入正如我在定义这一节里所提到,新媒体需要受众广泛的参与。而阻挡受众广泛的参与的门槛之一就是硬件。
第一条定律:摩尔定律(Gordon Moore’s law):集成电路上可容纳的晶体管数目,约每隔18个月便会增加一倍,性能也将提升一倍,而价格下降一半;或者说,每一美元所能买到的电脑性能,将每隔18个月翻两番。
这条定律解决了电脑的问题。随着价格的下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能够承受这个上网的最基本的成本(无论是购买还是租借)。也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成为网络人口,并逐步发展成以受众为主而组成的新媒体的广袤世界。
第二条定律:吉尔德定律(Gilder’s law):在未来25年,主干网的带宽将每6个月增加一倍。
这条定律解决网速的问题。据说internet2.0可以让一部电影以几秒钟的时间下载完毕。网速的提高,可以极大地丰富各种需要受众参与的网络形式,比如P2P下载,比如视频网站,甚至,完全3D化的虚拟世界。
关于人的定律:传播的问题这两条定律来解决互联网上不是“狗”而是“人”的这种物种的问题。这种物种本质上还是一种社会化的动物,所以,第三条定律是
Stanley Milgram于1967年提出的六度分隔(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 :你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所间隔的人不会超过六个。
这个本来属于社会学中的假设(或者说数学界的猜想),在网际网络上,被当成SNS类网站的基石。人们通过网络来发展他们的虚拟社会关系(包括将现实关系复制上去)。这句话反过来的意思就是,如果人在网络上无法建立他们之间的关系,那么,以人这种社会群居动物的本质,互联网将不会获得更大的发展。基于新媒体的虚拟社会也就不会出现。
但就我个人而言,我更愿意将六度视做信息流的范畴。极端的例子是在假设每人都拥有30个朋友(且互不重复)的人的传播,经过六度传播后,可以覆盖到7.29亿。借助可写的网络社会,六度理论让麦克卢汉的地球村事实上成立了。
与六度相似的,就是第四条定律:病毒扩散原则(Virus diffusion principle):一项服务或一个事件的扩散每天将以几何级数拓展。
比较典型的例子是Gmail邮箱邀请制。只有借已经是Gmail的用户的邀请,你才有可能注册成为Gmail用户(这个规则近来随着邮箱大战而不再被Google使用)。这个听上去在限制用户的规则,事实上,却巧妙地借助了病毒扩散原则,以几何级数的方式迅速推广了Gmail。
互联网上每天都会出现各种新应用,但不是每个应用都被推广了出去。这和另外一条定律有关。
关于价值的定律:社会?还是经济?第五条定律:马太效应(Matthew Effect):好的愈好,坏的愈坏,多的愈多,少的愈少的一种现象。(新约全书,马太福音,第25章)
我比较倾向将这个效应视为经济范畴的定律,也就是说,它和商业有关。看上去和新媒体所谓的受众广泛深入参与有点矛盾,但正如我前面所说,越是有广泛深入的参与,就越对强有力的信息渠道产生需要和依赖。人类社会天生需要规律和系统。
去中心化演绎得越深入,另外一种中心化就根基越深。所以,马太效应是必然的。新媒体经济必然是巨头经济。
最后一条定律,与价值有关:梅特卡夫原则(Robert Metcalfe’s principle):网络价值等于节点平方。
这个法则本来是电话网络的法则,描述的是电话网络的价值。一台电话的价值只是一,两台电话就立刻变成四,三台电话就是九。这个原理,对于今天高度依赖电话的我们而言,应该很容易理解。
在新媒体领域里,我把每一个发出声音的地方(BBS也好Blog也好,或者其它),都看成一个节点:话语节点。整个新媒体的价值的比喻,就是这些节点的平方。
这里所谓的价值,是指对社会人文以及人类文明的。
特别的例子就是Blogosphere。这个包含logos的领域的价值,就是blog数的平方。中国blogosphere价值几何?3000万的平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