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航意险”是航空意外险的简称。这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品种,国外是没有单独的这个险种。我国的保险业起步较晚,大部分的保险品种的设立都是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保险品种而设立的。对于航意险来说,由于没有一个可参照的标准,所以,这个险种从设立,到经营,一直就处于一种无标准和无序的争斗之中。由航意险引发的纠纷可谓是层出不穷,仅近2年来,就有所谓“假保单”事件,“首都机场拒售”事件。昨天看到报道,北京市保监局又要整顿航意险市场了。
那么,为什么一个小小的航意险会经常闹出这么多故事呢?我认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航意险的定价不合理,造成了航意险的暴利,从而导致保险公司频频出轨。
我认为,不管采用什么公式来计算保险费,有一条基本的原则是应该遵循的。那就是,保险费率的确定,应该围绕着这一险种的出险频率(或概率)来确定。以航意险为例,目前我国的航意险标准是保费20元,保额40万元。这个比例是1/20,000。而从以往的统计数据来看,我国民用航空出现有人员伤亡事故的频率,从来没有超过1/1,000,000。这两个数据居然相差50倍。因此,我们有充分理由认为,航意险的定价既不合理。对于购买该保险的人来说,航意险是一个“坑人”的险种,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航意险是一个获得“暴利”的险种。
我们再来看看航意险的直接成本。一张航意险保单的收入是20元,如果按1/1,000,000的出险频率和400,000元的赔偿标准来计算,平均到一张保单的赔付支出是0.4元,按照标准支付给保险代理的手续费是20元×8%=1.6元。两者相加,一张保单的直接成本是2元。这也就是说航意险这一险种,保险公司获得的利润高达90%。这不能不说是“暴利”。
在暴利的驱使下,各保险公司自然就会想方设法去抢占这个市场。于是就有了这样的情况:一些保险公司为了抢占这个市场,竞相给保险代理提高手续费,一张20元的航意险保单,保险公司最低的时候只收2元钱保费,也就是说航意险保单的90%都给了保险中介。从前面大家可以看到,即使如此,保险公司依旧是只赚不亏――-因为他们的支出只有0.4元。
为了避免竞争,本着“利益均占”的原则,北京保险管理当局就对航意险市场采取了“规范”行为:成立了一个所谓的“共保体”,让“共保体”来垄断航意险市场。但是总有个别保险公司不甘心仅仅获取从“共保体”分得的利润,于是就变着花地私下销售“准航意险”。而北京保监局为了维护“共保体”的垄断利润,也频频出手,整顿航意险。
我们不知道“共保体”是怎么分配他们取得的垄断利润,北京市保监局又在其中充当了什么角色。但我们知道,垄断不是市场经济所应有的行为,垄断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从上面分析来看,消费者支付的20元的保险费,原本是应该得到1千万元以上的保障,而在共保体的垄断下,消费者只能得到区区40万元的保障。这显然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不尊重。作为保险行业的监督者,北京市保监局不应该仅仅充当垄断利润的保护伞,而更应该从根本上解决航意险利润高企的不合理现象,为航意险制定一个合理的收费标准,还消费者一个公平的保险品种。可以预言,只要航意险的“暴利”现象不改变,以航意险为主角的故事,就不会杜绝。北京市保监局整顿航意险市场的工作必将“任重而道远”。但是,我们应该清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资本追逐暴利的规律,岂能因“整顿”而改变?
(写于200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