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人们总是把引进外资的规模与数量看作是对外开放的最大成果,把利用外资在GDP中的比例和数字看作是政府招商引资的主要政绩。而对于内资,要么不承认它的贡献,要么不认可内资在GDP中应有的位置。对外资的盲目崇拜和对内资的主观歧视的现象尤其突出。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在对外开放中,为了吸引外资,相继制定了各类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给外国直接投资者提供了较国内企业更加优惠的待遇,即超国民待遇,同时对内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却实行了严格限制,即“非国民待遇”。 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资金短缺的状况就已经得到根本改变,而外资的技术溢出效应并没有达到我们的预期,在他们把大量利润汇到国外的同时,先进的核心技术并没有留给我们,比如中国汽车工业合资20年,一款高技术含量的车也没有开发出来,满街跑的都是贴牌车。实践证明,以市场换技术的开放模式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 1990 年以来,中国允许另外一种外国直接投资模式出现,即从中外合资转向外国独资。现在,外商独资企业占在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总额的65%,而且它们主导了中国高科技产品的出口。与合资企业相比,独资企业更不愿意向中国企业转让技术,而且独资企业也没有像外资企业那样受合同约束而必须与中国合作者分享技术。为了占据中国市场更大份额,它们极力对自己的技术保密。 有一种“鼠标现象”颇能说明问题:美国《华尔街日报》报道说,“Wanda无线鼠标是罗技公司最畅销的产品之一,在美国的销售价大约为40美元,其中,罗技拿8美元,分销商和零售商拿15 美元,Wanda零部件供应商拿14美元,生产地中国从每只鼠标中仅能拿到3美元。负责营销的公司在加州弗里蒙特,这里450名员工的薪水比中国苏州装配厂4000名中国工人的薪水总和还要高出很多。”有人曾这样概括在中国的外国投资商:他们拿出30%的资本,拥有50%的股份,拿走了70%的利润,中国的资本只能拿30%利润。而对OEM这种贴牌生产,有专家估计,外国人拿走了92%的利润,中国最多拿到8%。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国际问题研究中心的乔治·吉尔博伊认为,“中国的高科技和工业产品的出口是由外国公司而不是中国企业在主导。中国企业严重依赖从美国和其他工业发达国家进口的设计、关键性元件以及生产设备等。中国企业几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去吸收消化和推广它们进口的技术,从而使得它们不可能迅速成为全球工业中的有力竞争者。”如在DVD65项专利中,我国自主的有33项,但是有10项不是核心技术;电视机的40项专利中,我国自有知识产权的不过18项。 于是,有人呼吁要警惕拉美现象在中国重演。所谓拉美现象,是指上个世纪70-80年代,拉美国家对外开放市场,国际垄断资本高度控制受资国的经济,并形成大量的利润转移。正是由于国际垄断资本把大量利润带回母国,导致受资国经济剩余所剩无几,从而出现“增长而不发展”、“只见数字不见利润”的怪现象。 同时,外资的涌入也几乎不产生技术溢出效应,因而一些受资国GDP增长较快,但本土的工业化发展却并不迅速,许多行业的本土企业技术进步不明显。自主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仍然缺乏竞争力。 有学者在研究中得出结论:中国的外资对有效率的内资的比例在0.29和0.58之间。这样一个比例十分接近于目前世界公认的外资依赖国,如新加坡、荷兰和爱尔兰等。不过,其中区别在于,这些国家都是小国,容易形成外资依赖,而对于中国如此庞大的经济体,比例达到这样的高度,却是反常的。即便是在经济更为自由化、更为开放的许多国家,内外资比例也远低于中国。 我们都知道,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经济制度的不尽合理,也由于指导思想的原因,民间经济的成长一直受到约束。在经济结构变革过程中,FDI(外商直接投资)的引入减轻了改革带来的阵痛,并形成制度层面良性的路径依赖,但也正是如此,重视外资忽视民资的理念实际上被进一步固化——改造国有企业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更青睐外资而不是民资;两税并轨工作迟迟难以推进;主导思想方面,改革者引进外资比发展民间企业更为安全等等。如江苏一些民营企业的老板反映,现在一些地方政府既不相信国有企业能做好,又不相信民营企业能做大,于是为了追求政绩或推动本地经济增长,盲目引进外资,过度超前开放,甚至大搞“外资崇拜”与“内资歧视”,将好的土地等生产要素优先供给外资企业。他们对外资企业实行“超国民待遇”的结果,是加重了本国企业在竞争中的劣势地位,发展空间受到人为挤压,现在的江苏民营企业已难以与外资相抗衡,所以发展的步履蹒跚,举步维艰。对此,有学者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的问题根本不是对外开放过度,而是对内开放严重不足。 由此可见,中国一旦形成对外资的过度依赖,必然要付出成本。成本体现在多个方面,比如中国经济不得不被动地受到FDI(外商直接投资)母国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比如在重视外资策略下形成的内外资税赋的不公平现状,还比如外资在局部领域控制过多对部分国人造成的精神成本。不过,最严重的成本却是在外资依赖的状况下,实质上压缩了国内民间资本的扩张空间。 还比如江苏,多年来,江苏省的发展路径主要是依靠第二产业,第二产业的发展又主要是靠招商引资。外资的大量涌入,对江苏经济的增长、人气的积聚、先进管理理念与技术水平的提升无疑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以苏州为例,其之所以被称为全球第9大新兴科技城市之一,其经济的科技含量明显高于浙江的许多城市,外资的进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也有一些专家认为,对于外资的引进并非多多益善。因为跨国资本是无根资本,有不可改变的逐利性。资本流入的时候会带来繁荣,资本一旦流出就有可能带来灾难性后果。专家指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需要形成内资和外资企业平衡的机制,企图完全依赖外资构造一个长期稳定的经济结构是不现实的。如果我们不能在引进外资中利用外资企业的溢出效应,培育出本地有竞争力的企业,那么我们不仅不能持续地分享经济全球化的利益,也许今天的繁荣可能就是日后的悲哀。 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吸收外资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6508亿美元,来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近200个,世界500强企业约470家在华投资,外商投资设立的各类研发机构超过750个。据联合国贸发会议调查,2006到2008年,我国仍是对跨国投资最具吸引力的国家。 因此,吸收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实践之一。坚定地实行对外开放不动摇,这是我们的国策,这一点上勿庸置疑,但在一些具体措施上,还是应当根据变化了的形势做出相应的调整,这才是我们应持的正确态度。 因为对外资的过度优惠已在某种程度上导致“招了女婿冷落了儿”。近年来,许多国内企业纷纷“变身”外企,“国内吃草国外挤奶”就是不合理政策的结果。可见,如何给内资企业同样的发展空间,则迫切需要适时取消诸如金融、税收等方面的差别性政策,让内资企业可以感受到同样的尊重,享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已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事情。 可见,加入WTO意味着我国要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但开放国内市场并不意味着一定要给予外资“超国民待遇”,也不意味着对内资企业要实行“非国民待遇”。相比之下,营造平等的法律、制度环境,会比短期的政策优惠更具有吸引力。但无论是提供“超国民待遇”,还是营造法律、制度环境,都必须以保护本国利益为前提,否则开放就没有任何意义。所以,我们一定要避免对外资的过分依赖,加快扶持民族企业的成长,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撤消对于本土企业的歧视性政策,尽力加快“本土型经济”的发展步伐,提高本土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与竞争力,从保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出发,加快提高本国的资本积累能力,真正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竞争。惟如此,才能有效地消除“外资崇拜”与“内资歧视”等不合理的观念,从而真正地把利用外资与利用内资有效地结合起来,使经济走上健康协调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