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抵押贷款已经成为广大客户融资的重要途径。然而,近年来各大媒体频频报道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被房产公司、中介甚至个人骗取高额贷款的案例。如经营房地产业务的公司,伪造虚假的客户信息以套取银行贷款;个人则分别向不同的银行以各种手段申请住房贷款,用骗得的贷款投资房地产业从中谋取高额利益。在实际操作中,房地产抵押贷款还存在许多有待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抵押物价值及性质不确定。表现在抵押物遭受侵害、损毁、抵押人擅自转让或出租等。
二是抵押物存在欺诈现象。表现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房产证真假难辨、或房产已被法院查封等。按揭以房产抵押为首要担保因素向客户提供贷款,特别是二手房抵押物的真实性以及实际价值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中介公司及其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贷款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潜在风险,主要是所构房屋评估与真实情况有出入,评估公司没有对房屋进行实地勘测,对其出具的评估报告不负责任,多时评估房价偏高抑或房龄偏短。
三是抵押物处理困难。不良贷款因法院判决后难以处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必须强调信贷人员在多个环节亲自办理,千万不要为图省力交由借款人办理。
二是必须到相关单位查询房产登记状况,房产共有人须持有效证件当场盖章签字。
三是信贷员须加强自身综合业务素质的提高,尤应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做到依法办事,严格各项操作规程,使贷款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四是加强对申请人的审查。申请人的收入实不实,目前还没有很好的了解办法,虽然提供了收入证明,但具体的还贷能力却难以估计。他们中部分人往往收入不稳定,容易产生风险。应当派员到申请人的工作单位进行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