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个人贷款的贷后风险前移,降低抵押物的风险,对个人贷款抵押物的识别显得尤为重要。在办理人贷款抵押中,应当认真把好“三关”。
一、把好抵押物的选择关。首先确定抵押人是否具有抵押资格,现阶段主要选择房地产,查看房地产权属证的原件是否为《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允许抵押的不动产,以保证抵押物的合法性。特别要关注的是以自有房地产作抵押的,要弄清楚产权证上所有权人与共有人之间的关系,如是丧偶的还涉及到继承权问题。因此,必须要求借款人连同死亡配偶的继承人作为共同产权人,在抵押合同上签字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以防止给贷款带来隐性风险。
二、把好抵押物登记关。应落实专人与客户一起到抵押物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相应的他项权证,以确保抵押登记的有效性。同时还应做到定期与抵押登记部门沟通联系、核查已抵押登记的有无变化情况,获取是否有重复抵押、多头登记或被其他部门查封的信息,便于尽早控制风险。
三、把好抵押贷款的贷后管理关。一方面要关注借款人还款记录、信用状况;另一方面特别是贷款期限较长的,贷款额较高的,要定期派人到实地查看抵押物现状,要关注老城区改造,城区的规划、拆迁计划。抵押物是否列入拆迁范围,是否因为新城区的建设,抵押物所属地区的地理优势渐失造成抵押物价值的缩水,增加贷款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