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市场化的进程,对我国信托市场、市场参与主体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信托机构的规模和实力将进一步发展壮大,由于银监会没有对信托公司增资扩股设置先决条件,多数信托公司展开了股本再扩张行为,信托公司从壮大资本实力和发展规模的角度出发,根据公司各自的发展需要跨入增资扩股的行列。到目前为止,在重新登记过的信托公司中,至少有30%已经增资,原因很简单,受制于融资渠道的限制,信托公司普遍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无法在资本市场谋求更大发展。所以取消一些行政审批将有利于市场化的择优机制、竞争机制、优胜劣汰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信托经营机构拓展业务空间也将会更为广阔,进而为信托经营机构的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提供机会。
随着信托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市场化步伐会加快节奏,监督管理部门将会建立更加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监管机制,将会结合行业发展的需要,主动削减部分审批职能,解除多余管制,开拓市场创新的空间,并且会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审时度势,保留部分信托监管工作必要的行政审批方式,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完善相关监督约束制,保证行政审批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但是加快信托市场化进程并不意味着对市场监管的放弃或放松。银监会在推进市场化进程的同时将会切实做好相关的工作衔接及后续监管,集中有限的监管资源,通过制定管理规范和标准,完善监管手段,加大事中检查监督、事后稽查处罚的力度等措施,搞好对信托关系中委托人的保护和各项信托业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信托机构的同业竞争更趋激烈,优胜劣汰将不可避免,信托市场的竞争格局正迅速由自由竞争向准垄断竞争业态过渡,信托市场的竞争格局将会发生重大变化。首先是分类监管政策的实施,将使一些符合条件的、并具有浓厚资源背景的信托公司正式亮相信托市场。其次,《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推出,也将会拉大信托市场的贫富差距。由于目前信托机构的盈利能力不够突出,只有那些通过差别化战略,注重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又不断进行业务创新的信托机构才能立于不败之地,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将不可避免。
信托公司的目标是做大做强,积极培育核心竞争优势,培养一批经营稳健、规范的信托公司成为行业龙头,在内部应当大力推进组织创新,信托公司集团化和国际化将成为信托企业做大做强的主流,同时也将起到防范风险扩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