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部门要调整资金运用结构,随着其他资产业务的展开,逐步减少向中央银行的转存款,提高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作效率。为此,必须建造一个科学合理和运行稳健高效的邮政储蓄资金运作体系。
一个构造科学合理和运行稳健高效的邮政储蓄资金运作体系,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构造广阔的邮政储蓄资金市场化运作空间。要在政策上作出明确规定邮政储蓄资金可以进行如下运作:一是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特别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过程中,可以考虑利用邮政储蓄的一部分资金参与国有银行的改组改造。二是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作为资金的富裕者向短缺方提供资金。三是购买国债获得长期稳定收入。四是购买部分信用等级高的大企业发行的债券。五是委托国家政策性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运用资金。六是购买证券投资基金。七是转存人民银行。八是在条件成熟时,还可以发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九是转存商业银行。十是委托商业银行发放贷款。
邮政储蓄资金的运用配置,应当以突出批发为主、零售为辅,在确保资金及时支付的前提下,将邮政储蓄资金重点配置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购买国债、购买部分信用等级高的大企业发行的债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委托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直接发放适量的个人小额存单质押贷款。邮政储蓄资金在运用配置上不做直接面对企业的经营公司法人贷款业务,其主要理由如下:从邮政储蓄的现有人员构成、知识结构以及运作方式来看,邮政储蓄部门根本不具备对企业贷款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一旦开展直接经营公司法人贷款业务,将难免带来很大的经营风险。如果邮政储蓄资金经营单位不做直接面对企业的经营公司法人贷款业务,则不仅可以省去大量企业贷款审查和风险管理人员,避免不良贷款出现,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根据调控经济的需要选择资产运用方向,成为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工具。
2、构建邮政储蓄资金营运规则体系。一是邮政储蓄资金营运的层次结构规则。明确规定各级机构的邮政储蓄资金营运侧重点和权限。例如,规定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购买国债、购买部分信用等级高的大企业发行的债券、委托国家政策性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运用资金、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业务经营权集中在邮政储汇总公司;委托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业务经营权为邮政储汇国家总公司、省级分公司;邮政储蓄地级支公司在条件成熟时,经分公司授权可以发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二是邮政储蓄资金运用结构的基本规定。明确规定邮政储蓄资金运用于备付金、购买各种债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转存人民银行资金、发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委托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发放贷款的基本构成比例。三是邮政储蓄资金运用的审批程序。风险和效益识别主要受制于审查部门对每个资产关键潜在风险和综合效益的预测、监视、识别的能力,因此邮政储蓄资金运用配置必须建立一套合理化和标准化的审批流程,以实现邮政储蓄资金运用配置审批过程在一定程度上的硬控制。四是邮政储蓄资金运用的具体操作规程,确保邮政储蓄资金运用配置的具体操作行为的标准化、理性化、有序化和规范化。
3、建立直观科学的邮政储蓄资金营运预警系统。一是建立邮政储蓄资金营运的资产负债比例分析指标体系,通过将实际比例与标准比例的比较分析,及时评判和反馈流动性状况,适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流动性缺口问题,以降低和化解流动性风险。二是建立邮政储蓄资金运用的各种资产质量分析系统,及时揭示和反馈各种资产的质量水平与风险程度,适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因素,确保邮政储蓄资金的安全运行。三是加强邮政储蓄资金运用的各种资产盈利能力分析,及时揭示和反馈各种资产的盈利能力,为调整和优化邮政储蓄资金的运用配置结构提供重要依据,促进邮政储蓄资金运用配置的高效进行。从而,力求邮政储蓄资金市场化运作的质量最优化和盈利最大化。
4、建立邮政储蓄资金营运风险控制处理机制。一是应建立邮政储蓄资金营运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提高避险能力。对可能发生的全局或局部流动性风险,总公司、分公司都要制定完善的处置预案,一旦在某个部位出现风险,能够在限定时间内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补救,尽量把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二是强化总公司、分公司调控功能。发挥系统抵御风险效能。邮政储蓄系统内的某一个体发生支付危机时,可以利用全系统的合力抵御局部风险。为此,总公司(分公司)需要协调各分公司(支公司)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在实现总公司(分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目标的同时分散某些分公司(支公司)过于集中的风险,为分公司(支公司)的业务发展拓宽空间。应加强总公司(分公司)调控资金的能力,总公司(分公司)必须掌握足够的资金用以应付其分公司(支公司)出现的临时性支付危机。三是建立高效的系统内部资金调剂机制,使总公司(分公司)能根据各分支机构资金头寸的情况,及时进行有效的资金余缺调剂,使个别分支机构因业务发展而发生的局部流动性风险及时得到解决,防止演化成全系统的风险。四是分公司、支公司应密切与央行的关系,提高资金调度的频率,确保资金得以及时上调下拨。五是建立资金合作救助机制。包括总公司、分公司资金救助机制;当地央行资金救助机制;同业资金救助机制。六是建立邮政储蓄资金运用的风险损失补偿制度,按照资产规模和各类资产的风险程度计提风险损失准备金。
5、强化邮政储蓄资金营运内部控制。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努力加强业务操作风险管理、利率风险管理、支付风险管理、员工道德风险管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内控制度指导原则》的要求,从组织、资金交易、计算机业务系统控制入手,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与检查监督办机制,狠抓督促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