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膨胀现象,既是金融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中央银行宏观金融管理的一大现实问题。长期以来,国内外许多学者都在努力探究通货膨胀现象,但至今仍然没有一个公认的科学而统一的关于通货膨胀的定义。这一状况,不仅阻碍了关于通货膨胀理论的比较研究和交流,而且不利于及时准确地揭示通货膨胀现象的本质成因,从而给治理通货膨胀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效用性造成了负面影响。
关于通货膨胀概念,在经济学文献中大多定义为: 通货膨胀是指流通中货币量超过实际需要量所引起的货币贬值、物价上涨的经济现象。其理由是,通货膨胀概念的定义必须体现因与果关系的有机统一,通货膨胀的起因在货币供给过多,结果则表现在物价上涨,没有物价上涨的货币供给过多不属于通货膨胀,没有货币供给过多的物价上涨也不属于通货膨胀。 我们认为,这一定义欠科学。这是因为:
第一,货币贬值是一个具有多种意义解释的概念,用于概念定义之中明显失当。在经济学文献中,货币贬值含有三种意义解释。其一,货币贬值是指单位货币的购买力下降。众所周知,单位货币的购买力下降与物价上涨属于同义语。若上述关于通货膨胀定义的 “货币贬值”系指这一种意义解释,则与其后边的“物价上涨”相重复,在定义中语词重复使用显失规范性。其二,货币贬值是指本国货币对外汇价的下降。例如,原来100美元合 375元人民币,今天100美元合823元人民币,这说明,人民币贬值了。如果上述关于通货膨胀定义中的“货币贬值”系指本国货币对外汇价的下降,那么,货币供给过多会否引起本国货币对外汇价的下降呢?从历史上看,在金本位货币制度时期一个国家货币供给过多(即单位货币所代表的金属货币量降低),由该国货币对外汇价必将下降。但是,自1973 年实行浮动汇率以来,货币汇价如同商品价格一样,受供求关系的制约,汇价的升降,受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影响货币供求关系的因素很多。显然,在浮动汇率制度下,本国货币供给过多对本国货币对外汇价下降的作用很微小。因此,通货膨胀定义中的“货币贬值” 系指本国货币对外汇价的下降的意义解释,也是不适宜的。其三,货币贬值是指单位货币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下降。若属此解,则适宜。但是,从概念的定义法则来讲,“货币贬值”这样一个在经济学上具有多种意义解释的语词用于其他概念(如通货膨胀)的定义之中,则失去了科学合理性,犯了定义用语歧义的逻辑错误。
第二,定义所反映的概念本体意义不正确。即使将上述关于通货膨胀概念定义中的货币贬值一语删去,即定义变为“流通中货币量超过实际需要量所引起的物价上涨的经济现象”,据此定义去推论,则有通货膨胀是属于物价上涨的一种类型,其概念本体所反映的意义是商品价格,而非流通中的货币。然而,通货膨胀作为一种货币经济现象,其概念本体所反映的意义是流通中的货币增大(这里并非数量增多),至于流通货币增大有否引起物价上涨,那是流通货币增大的后果,而不是流通货币增大本身。可见,误将“物价上涨”作为通货膨胀的概念,导致了定义难以反映通货膨胀概念的本体意义。
第三,忽视了货币供给过多在导致物价上涨表现上的时滞性和模糊性。首先,引起物价上涨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如果物价没有引起上涨,无论货币供给量超过实际需要量的程度如何严重,也不是通货膨胀,那么,就有以下推论,货币供给严重过多但在价格管制下物价没有引起上涨,也就不是通货膨胀。这与国内外公认的隐蔽性通货膨胀岂不矛盾?所谓隐蔽性通货膨胀,并不是说不存在通货膨胀,而是承认存在通货膨胀,将其作为通货膨胀的一种存在形式,它只不过是货币供给过多在即期没有引起物价上涨而已。其次,如果将通货膨胀定义为“货币供给量超过实际需要量所引起的物价上涨的经济现象”,那么,度量通货膨胀严重程度,就应该度量因货币供给过多所引起的物价上涨的程度。但是,在多种因素对物价上涨共同发生作用的条件下,每一因素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份额是较难划分的。
再次,货币供给过多对物价上涨的作用具有显著的“时滞性”。如前所述,货币供给过多对物价上涨的作用部分在当期表现出来,部分在以后时期表现出来。根据有关资料表明,货币供给过多对物价上涨的“时滞”作用一般为1-2年。[1]然而,人们所考察的是否出现通货膨胀现象却都是以年为单位的。这样,如果将通货膨胀定义为货币供给量超过实际需要量所引起的物价上涨的经济现象,就会陷入两难选择之困境。从而,在具体实践运作中,使人们感到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