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5 - By 数位之墙 - 关键字/标签:手机 数字电视 3G 电信运营商 GPRS
◎消费者看电视的时间本就日渐减少
虽然芯片业者,手机制造商,电信运营商,媒体业者,增值内容提供商人人看好手机电视而抢先布局,然而手机电视真的是消费者要的吗?隐约的疑惑是,真的有人会在移动的环境下看电视吗?
首先,有一个已经太过明显的趋势是正确的:未来,大家使用电视机看电视的时间会越来越少。至少,不论是大陆台湾,各项统计数据都能说明每天晚上八点以后的上网人口以及时间长度不断在增加。
每个人每天的时间有限,当休闲时间都变成了盯著电脑屏幕看的时候,盯著电视机屏幕的人自然就少了。IPTV为什么不容易成功,因为他还在试图把观众弄回电视屏幕前,却没发现现代人根本不怎么看电视。
把视频或者电视节目搬到电脑屏幕以及手机屏幕上,才是接触现代电视观众的方法。然而,大家都减少看电视机的时间并增加看电脑的时间,却并不代表盯著手机屏幕的时间会增加。
这里衍伸出两个思考方向:1)消费者在户外的时间是固定的(上下班的路上,周末出游等),在这个时间段里面对于电视节目的需求是什么?2)有没有可能让消费者在室内的环境里也想接触手机电视节目?
如果我们能够成功的解决过去在3G手机上看视频节目的使用体验问题,真正做到按钮打开节目就来,切换频道迅速确实,计费方法简单易懂,消费者会愿意买单吗?
◎「打发无聊」是手机电视的发展核心
手机电视节目的产品经理可能已经在挖空心思想消费者需求。然而其实不用想太多,消费者就是打发无聊而已。下班等公车坐捷运很无聊,看一下;在工作场合忙里偷闲,偷看一下。有重大新闻,关注一下。
「打发无聊」绝对是手机电视发展的重大关键,因为无聊,所以不需要搞太复杂的互动节目。3G手机上的各式影音节目每每让消费者操作起来觉得好累,正是「互动」让原本无聊的懒散状态变得好花力气。
「打发无聊」也是手机电视计费的重大关键,问个简单的问题,你愿意为了打发无聊时间付多少钱?目前台湾的有线电视收视月费大约在 600元台币左右,手机电视想要收费多少? 200元? 100元?
使用DVB-H 等标准的手机电视,是一种单向广播的数字电视节目。理论上来说你不一定要用手机来接收这种节目,未来也可能会有专用的终端装置专门用来接收无线数字节目,也会有电脑专用的 USB终端。
如果数字电视本身并不收取收视费,那么使用何种终端都可能无所谓(当然集成到手机更方便)但依目前情况来看,比照有线电视收取月费的做法将被业者考虑,因此集成到手机帐单中收费变得十分自然。
如此一来,电信运营商的地位就变得十分微妙。电信运营商可以跟手机电视节目经营者没有任何关系,或者进一步成为代收费用的管道之一,或者更进一步变成类似有限电视系统业者的角色。
◎电信运营商在手机电视行业中的微妙地位
第一种情况,电信运营商跟数字电视经营者没有任何关系。消费者自行购买的电视手机(或者其它终端)本来就可以接收电视节目,若节目是需要收费的,也可以自行付费给节目经营者开通用户名。
上述情况可以简单的想成,把一支手机和一个数字电视的终端绑在一起,他们是可以独立运作不互相影响的。如果电视节目的经营者要收取费用,各种管道都可以付钱,节目经营者得自己印帐单收款。
如果觉得收帐麻烦,节目经营者也可以跟电信运营商深度合作,此即上述第二种情况,透过手机电信帐单代收月费。更深一点的结合,则是与移动电信运营商合作互动节目,透过GPRS可以实现实时节目投票等。
然而,麻烦来了。电视节目的经营者很多,众多频道林立。如果有五个节目经营者,消费者固然可以选择要付钱给哪个经营者收看,却也无力负担五个经营者的节目都要付钱的情况,如果他全部都想看的话。
整体而言,这对手机电视的发展不利。如果能够在一个单一平台上让用户可以跨节目经营者自由选台,对于节目供应商来说才是利益最大化。因为竞争总是存在,如果竞争造成消费者门槛,对大家都没好处。
更进一步,消费者已习惯有线电视上百个频道一个包月费的模式,短时间难以改变。因此一个能集成所有节目供应商,类似有线电视系统业者的角色呼之欲出。谁能扮演这个渠道商的角色?看来是电信运营商。
这就是上述第三种情况。然而,谁都想要主导权,电视行业不愿意通路掌握在别人手里,电信行业不愿意放弃进入媒体行业的机会。这种情况最终会不会发生,关键却居然是在于手机电视是否收费上。 (文:数位之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