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市值过半“合理定价机制得以形成”并不成立
日前《证券日报》刊登了一篇题为《股改公司总市值过半 定价机制趋合理》的文章,文章认为如果50%市值的公司进行股改,大致标志着股改重点推进阶段的任务即将完成,证券市场的合理定价机制将得以形成,证券市场将从而转入正常状态。与此观点相同的还有26日新华网的题为《沪深股改公司总市值过半,市场将转入正常状态》的文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曾说:“我们国家最大的浪费莫过于战略决策的失误”。战略决策是关乎证券市场改革大方向的决策,是容不得一点错误的!就好向寓言“南辕北辙”的道理一样,如果方向错了,无论盘缠再度,车夫再好都是无济于事的。
中国证券市场的改革只有在正确理论指下,才能出台正确战略决策。否则会因为战略决策失误导而致证券市场体制改革走弯路。“沪深股改公司总市值过半”就意味着“中国股市会合理的定价机制得以形成”吗?股权分置的存在虽然不利于合理的定级机制的形成。但不意味着解决了股权分置的问题就解决了股市合理的定价机制。关于解决了股权分置问题就解决了股票合理定价机制的问题,这显然是一个错误的认识,而不纠正这个错误认识,还要在这个错误结论下出台战决策,就可能导致中国证券市场上战略决策的失误,就可能因为“知识和经验的不足”再次造成对投资者利益的伤害!
股权分置显然是政策市的一部分,政策市最大的特征就是非市场化发行新股。而目前解决了股权分置的证券市场仍然不是市场化发行新股的。仍然是政策资金调控价值中枢的市场,仍然是政策市。而政策市是根本不可能形成合理定价的。股改后出现了如G宝钢、G广控、G农产品等为了股改成功,上市公司承诺股价的股票的现象。很简单这些大股东操纵股价的上市公司无论如何是不会形成合理的定价的。同理整个政策调控的证券市场,无论如何不可能形成合理的定价机制的。政策市可以将股指控制在1300点,或者1200点,但哪个价值中枢才是同股同权发行新股的价值中枢呢?政策市下的价值中枢并不是唯一的,而作为证券市场同股同权的理论如果成立的话,那就说明在新股发行过程中,股票在一个时间是只存在一个合理股票价值,显然这和政策市下可以存在多个价值中枢是相矛盾的。
政策市的定价机制并不是合理的定价机制,当然以前股权分置的股市和现在解决了股权分置问题的股市都是政策市,都是不可能形成合理定价机制的。在这样的市场上重启IPO,重启再融资,都会形成以往的圈钱的。特别是现在政策市有把股指稳定在1300点左右的意图,要知道在股票含金量(业绩和净资产)不提升的情况下,市场平均股价越高股票越没有投资价值,在越高的价值枢定价发行新股,那么圈钱力度也就越大。所以笔者并不赞成在一千三百点上的高价圈钱,也不赞成股指站上一千三百点就意味着股改成功的说法。
市场市才是合定价机制。无论证券市场改革还是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其最终目的都是市场市,显然市场市才具备最合理的定价机制。因为市场是最复杂的计算机,只有最复杂的计算机计算出来的股市价值中枢才是最准确的;另外市场市是市场调控新股发行,市场调控资金和股票供求关系的平衡,政策市所形成股票和资金的关系不是一个动态平衡,所以政策市早晚可能会因为供求失衡而形成巨大的震荡,引发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目前股改并没有形成合理的定价机制,原来股价对应的每股业绩或净资产并没有因为股改而提高,同样每股净资产或业绩对应的股价,在每股业绩和净资产没有提升的情况下相比解决股权分置前也没有降低。整个市场股改因为平均10送3的含权,而使股指由股改前的1000点涨到了目前的1300点;个股如用友软件由于10送5的含权,股价由最低价12.78元涨到股改前最高价28.48元,翻了一倍还多,而股改后随着股价自然除权,股价又回落到16.95。解决股权分置前和股改后同样的股票含金量,股改后的股票价格(16.95元)居然比没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时(12.78元)还高。用友软件的前后表现代表着众多股改的上市公司。显然股改除了走了一轮补偿投资者炒股亏损的行情外,并没有改变股市的定价机制。
政策市仍是不合理的定价机制,股改显然没有形成合理的定价机制。别说股改市值只完成了一半,就是股改全部完成,只要中国股市仍然是政策市,那么“得以形成合理定价机制”也不成立。中国股市由政策市向市场市转轨还面临许多的困难。我们对待证券市场的理论性问题必须清醒的认识。否则会影响证券市场战略决策的正确性的。(搜狐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