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对王汝林先生的《凭什么说“商业风险的危害更小更频”》质疑文进行说明
前几天我发了一篇《电子商务时代的网络营销趋势分析》的文章,王先生不指名地对我的文章进行批评,认为“不客气讲这篇文章中的对电子商务时代的营销趋势分析是不能令人接受的。很多观念不仅是值得商榷的。更容易给网友造成误导。”针对王先生的这个定论,现在我就我原文中的有关观点进行说明。
在这个条目中,我所解度的对象是商家,而非你文中所解读的消费者。有关消费者的部分,你可以在原文的最后十八条“网络更加注重商业伦理”看到,网络庞氏骗局、网络老鼠会等等,都是针对消费者的,所以有责任的商家将更加注重“网络伦理”,不让自己的网站成为这些骗局滋生的温床。
王先生所举的案例,在现在的网络上很多,其实在现实商业环境中,这样的商业事件更是数不胜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由于网络的透明度高,就如类似王先生文中所举的这些案例,能够很快为人所知。所以,有一定敏感度的企业都会及时发现这个问题,并会快速地采取必要的措施,进一步遏制企业商业风险的扩大;另一方面,由于网络的互动特点,以及企业和个人触网的机会更多,网络风险无处不在,所以发生这样的情况将更加频繁,因此,我下了一个“商业风险更小更频”的结论。
不过,我还是非常感谢王先生能对我的文章中的一些观点给予指导,也使我从另一角度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欢迎有机会经常探讨,以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尽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