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王吉平 马丽娟/天津报道
“宅基地换房”——这是天津首创的新词组。 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天津市围绕破解农村城镇化及小城镇建设中土地和资金双重约束的难题,在广泛征求农民意愿和大量调研基础上,推出以“宅基地换房”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办法。 所谓“宅基地换房”办法,就是按照承包责任制不变,可耕种土地不减,尊重农民自愿的原则,高水平规划建设富有特色和生态宜居的新型小城镇。农民自愿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换取小城镇的一套住房。新的小城镇,除了农民的住宅区外,还规划出一块商务区或经济功能区,用未来这部分土地的出让收入平衡小城镇建设资金和增加就业岗位。原来的宅基地统一组织复耕,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总量不减,质量不降。 据天津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小城镇建设需要大量资金,依靠政府财力、农民自身积累,显然不可能。只能在土地上做文章,通过“宅基地换房”,让土地流动起来,使资源资本化。 自2005年开始,天津市政府分两批批准在东丽区华明镇、津南区小站镇、武清区大良镇、西青区张家窝镇、北辰区双街镇、汉沽区茶淀镇等共“十二镇五村”运用“宅基地换房”办法,开展示范小城镇建设,涉及行政村129个、6.9万户、17.7万农民。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30亿元,开工建设农民住宅585万平方米,土地整理复垦220公顷,去年底已有5万农民住进新的小城镇,今年累计将有10万农民迁入新居。 因为靠近机场和东丽湖旅游区,距市区仅10公里路程,东丽区华明镇成为天津试点首选。已建成的东丽区华明街道(即华明镇,因“宅基地换房”政策的实施,现已改为华明街道)先后已接待了16个国家、总共26个城市的观摩团的参观。 华明街道工委书记张长河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说,华明示范镇项目自2006年4月开始规划建设,目前已建成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3.6万多村民已喜迁示范镇新居。“原华明镇12个村共有宅基地12071亩,总人口4.5万,新建小城镇需占地8427亩,其中规划农民安置住宅占地3476亩;宅基地复耕后不仅可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还可腾出土地3644亩。华明镇用于农民还迁住宅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资金约37亿元,可出让的商业开发用地预留了4000多亩,土地出让收益预计达到40亿元,可以实现小城镇建设的资金平衡。”张长河说。 通过“宅基地换房”,使农民的家庭财产大幅度增加。农户平均现有宅基地和房屋估价四五万元,到华明街道可置换一套80多平方米的住宅,价值超过55万元。 孔大爷一家4口人,人均宅基地0.3亩,换得华明街道一套86多平米的住房,他们一家是去年12月底入住新居的。 “我们对政府的宅基地换房这个举措很满意。有房还有钱,多好的事情啊!我们当然希望土地集约化,因为这样一来的话,那些愿意种地的,会种地的高手就可以多种一些地,而那些不愿意种地或者种不好地的人就可以把地给别人种,这样自己也可以腾出手来做点别的事情,可以有别的收入来改善生活,这样不是两全齐美么?”孔大爷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据介绍,“宅基地换房”后,耕地没有减少,土地承包关系没有改变,农民可以继续从事农业生产。此外,华明街道依托邻近的空港物流加工区和具有自身传统特色的运输物流服务区,通过合理规划,预留出了发展空间,增加了农民就业机会,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当地政府还从社会保障入手,多渠道解决还迁村民的就业问题,通过增加农民的“薪金”、“养老金”、“租金”、“股金”,使农民真正安居、乐业、有保障。政府将土地增值收益用于还迁农民的社会保险,还迁农民达到规定的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可以享受到每月400至500元不等的社会保障金。据天津市统计局城调队调查统计,还迁农民满意度达到了95.3%。 天津市委副秘书长兼财经办主任吴敬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天津“宅基地换房”示范镇的建设始终秉承科学发展,始终坚持“为民”和“创新”。 天津示范小城镇建设得到了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黄兴国市长先后60余次亲临华明镇指导工作;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提出,推广示范小城镇建设试点的经验,按照统一规划、政策引导、尊重群众、市场运作的原则,采取以宅基地换房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地稳步推进,引导农民向新城、中心镇、一般镇和中心村集中。 按照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今后全市要建设11个新城、30个中心镇、70个一般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