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何仁
三鹿毒奶粉事件堪称中国食品界的一次大地震,将人们对中国食品卫生安全的信心又一次颠覆。虽然人们可以看到政府有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全力补救,但经此次大劫后,我们能有什么样进步则是更应该关心的问题。 现在“三聚氰胺”已经列入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检测标准,但这只是权宜之计,因为可改变食品性质的化学品实在太多了,这种零敲碎打式的补救永远是防不胜防,中国食品安全保障系统迫切需要一次全面彻底的改革,这需要政府与企业两方面的共同努力。 首先,是观念的问题。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历来有两种认识:一种是以生产者的角度考虑。就是根据生产者的能力,能够提供什么样的产品,就制定什么样的标准。如果大多数生产者没有能力达到这个标准就不制定,或降低标准。这种思维方式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因为计划经济又称“短缺经济”,各种商品的生产都是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只能限量计划供应,所以首要问题是解决“有没有,够不够”的问题,至于“好不好”,“安全不安全”的问题,只能日后再说,以“饿不死人”为最基本标准。 另一种观念是以消费者的角度考虑。是否有利于消费者的健康,对消费者的健康有无影响是制定产品标准的依据。至于生产企业的能力基本上不在考虑的范围。这是市场经济的出发点,市场需求,消费者偏好决定企业的生存。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就尤其重要。 其实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中国就已经告别了“短缺经济”,完全可以放弃原来计划经济时代制定食品卫生标准观念,与时俱进地制定出更加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但由于一些政府部门片面地理解“发展经济”,一切以企业为出发点,不懂得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的选择决定企业生存,使我国的食品卫生安全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使国家蒙羞,消费者受害。 其次,是策略问题。这次毒奶粉事件反映出几个层面的关系。 一是标准问题。国家没有将三聚氰胺列入检测标准,企业没有检测手段。二是营销问题。企业为扩大市场份额,拼命打价格战,压低原奶收购价。三是管理问题。公司加农户的生产模式使企业管理难度大增。分散饲养,集中收购的方式确实降低了企业的管理成本,但却无法保证奶源的质量。而且在乳品企业与奶农之间又增加了奶站这个环节,管理上更是力不能及。四是利益分配问题。一方面是乳品企业、收奶站、奶农、饲料企业、农资企业(化肥、农药、柴油等),这个生产链之间如何分摊利润、成本,另一方面是各乳品企业的利益分配。在目前市场格局下,几大乳品企业正处于战国时代,在中低端市场上同质化竞争各不相让,都想先在市场份额上占优势。五是社会问题。贫富差距加大,奶制品中低端市场需求强劲,但支付能力有限,企业为不失市场份额,以低质低价商品满足市场需求。六是政府部门监管问题。此次事件将质检部门监管不力暴露无遗。在这六个层面中,究竟从哪个层面入手才能比较有效地保证食品安全则是一个策略选择的问题。如何做出最优选择,其实不妨参考日本的做法。2007年5月29日,日本《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正式实行,这一措施对中国的农产品出口企业造成极大震动。原来日本的《食品卫生法》规定了255个化学品种的10000多个限量标准,而新实行的“肯定列表”设定了724种农业化学品,对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等设定了53862个限量标准。对没有设定限量标准的则执行“一律制”,即食品中一律不得超过“0.01毫克/千克”。 这个“肯定列表”概括起来有两点,一是标准高,这是目前世界上要求最严格的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之一;二是覆盖全。目前人们所能注意到的食品安全问题几乎全都顾及到。因为中国是对日本农产品的出口大国,此举对中方造成极大压力,在2007年3月以前,中国的农产品进出口一直是顺差,而从去年3月以后就变成逆差。以致现在农业部门、商务部等纷纷要求农产品出口企业认真学习日本的“肯定列表”,对日出口农产品质量要从源头抓起。可以想象,中国对日出口农产品将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情同此理,如果国内有关部门借此机会,重新修订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提高要求,扩大范围,分步实施,如同北京市逐步提高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一样,迫使企业产品升级换代。就一定能使中国的食品卫生安全水平上一个台阶,保障人民的饮食安全。取法乎上,仅得乎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何况事关食品安全问题呢?必须高标准才能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