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满电视的都市
城市文化顾问 邹宇泽
电视进入我们的公共空间已经由来已久,并将在我们的城市文化、城市形象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记得有一天傍晚,双井桥东北角富力城售楼处旁边的广场大屏幕持续播放了10分钟的色情电影片断,很多过路男大饱眼福,许多过路女转头尴尬。 据负责同志介绍说,该大屏幕是富力城为了丰富民工业余生活立在广场上的,不小心放映了一些不好的镜头(这些镜头也许正是民工朋友们欢迎期盼的,我这么说,丝毫没有贬低民工朋友们欣赏趣味的意思,只是想略微申明一个人神俱知的基本事实:不是有社会调查呼吁社会关心民工朋友们的性福生活吗?),在20分钟后,他们发现了情况,便立即终止放映,并表示以后放映前一定进行严格审查云云。
情色和侵权的问题姑且不谈,我想先谈谈广场大屏幕进入我们的公共空间意味着什么。引发我作这个思考的,是中关村广场的大屏幕。它矗立在中关村大街的马路边,我一次又一次在公交车上看到它,迎面而来,无法逃避。这个时候,我的角色是行路人,我所在的公共空间是街道。
行走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们行走、观看的自由是都市文明的象征,在都市里,人们只要踏出家门行走,就必然要走上街道。街道如同人体的血管,布满在每一个城市中,是城市最具生命力的器官,是城市最主要的公共空间。许多故事或事故在街道上发生,许多判断、选择在街道上作出,许多心情被街道的景观和事件所影响。城市形象在很大程度上受街道环境的影响,甚至可以说,人们对一个城市的主要观感来自于这个城市的街道。
那矗立或者悬挂于街道边的大屏幕电视带给了我们什么观感呢?它们多数由广告公司投资经营,屏幕面积巨大,给行路人极大的视觉冲击力。他们以电视广告诱惑人的镜头加上都市夜空闪烁的光区抢夺着我们的注意力,让你不得不瞧上两眼。这些广告内容和街区基本没有什么关联,就如同我们亿万观众和电视台的幕后制作没有什么直接关联一样,完全是一个播出和播出场地的关系。空间被闪烁的光区所割断,看风景的路上看了一出戏,就是这样的低关联度锲入,模糊了我们对由建筑为主体构成的街道景观的整体印象。这些都加重了都市文化纷繁杂乱的症候。
然而,街道并非通道,除了行走,还可供停留。有人停留的广场是文化交流、信息获取、情感聚集的地方,大屏幕往往处在广场的视觉中心,能够有效的调动气氛,配合现场活动的展开。如果说,欣赏建筑局部、细部和城市细节的惟一方法是步行,那么,广场上的人群基本处于静止或缓慢移动当中,精神较为松弛,干扰因素较少,也是欣赏大屏幕所播节目的良好时机。北京曾经有利用大屏幕放露天电影的举措,这不是丰富了广场文化和市民生活吗?但问题是,也许是竣工时间不长以及冬季寒冷的原因,我从来没见过中关村广场人烟稠密过,它的大屏幕有三个面,侧对着繁华街道的两个面自然要能者多劳。遗憾的是,它们播出的内容除了广告,还是广告,虽然和中关村作为电脑市场的功能吻合,但看不到多少计算机广告。我印象里,满眼是汽车或者洗发香波。
电梯边的楼宇液晶屏、公交车里的移动电视、广场大屏幕,它们可以根据需要在指定时段播出指定内容,是文字屏、固定广告牌等媒介无法比拟的。这些流动的媒体几乎无所不在,参与了广告对我们的最后包围。幸运的是,北京又多了一个城市电视系统,它加入了车站、机场、百货大楼里火热的电视大战,以新闻和公益广告为主打内容,仿佛在灌满了啤酒的肚子里灌上几瓶可乐,总算有了些调剂。
当我们把视线从跑步机前面的电视屏幕移动到MP4播放器的时候,3G网络的好消息传来了,我们将很快可以边跑步边看着手机,锻炼和看别人“锻炼”都不耽误。也许在不远的将来,连手机都不用看,抬头盯着比现在的大屏幕还要大几倍的屏幕,广场成了我们的跑步机。
诸如此类进入公共空间的电视构成了我们都市景观的锲入与嵌套,在一个到处是电视的城市里,它们如何才能更好地与城市和市民的生活特别是心理健康融合为一体?这不仅是一个设计问题,也是一个传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