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发展、金融腐败中的理性选择
国内与国际的理论和实践表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互为因果、长期协整的关系(Patrick ,1966 ;史永东、 武志,2003)。对于金融发展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重要性,许多文献(Patrick 1966 Porter 1966,Khatkhate 1972; Mckinnon 1973 )都作了广泛研究,其中部分经济学家认为金融发展是经济增长的一个必要条件Goldsmith 1969 Shaw 1973 这便是Patrick 1966 所认为的金融发展的供给主导supply-leading 作用金融发展在动员储蓄、管理风险、便利交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助于经济增长。
中国金融的增长是在金融体系尚未改革下进行的,而其他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早已与前期展开,形成了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的体系双轨,无论从市场法规,还是从计划体制法规看,金融机构的行为很容易列在两种法规限制的边缘,这为以后的清查埋下伏笔。当年的双轨制理论可能是经济改革初期的一个创举,但是由此诱发的寻租泛滥则为学界所诟病。而金融机构在市场经济深化的过程中兼有政府功能与商业目标,其平衡只有依赖领导人的判断与决策。
从理论上看,金融中介可以部分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中国的金融家们应该对贷款对象的具体情况更有见识,他们的行为更应该属于理性选择,而不仅仅为了回扣之类蝇头小利,因为他们在政经两界皆有远大前程。可是他们为什么会选择周正毅们,而不是规定他们贷出去就一去不复返的国有企业,应该他们还是看到周正一们的盈利能力。与其送给国有企业救难,形成新的不良贷款,不如贷给民营企业自己与机构双赢,这不应该是一种非理性选择,或者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道德风险或逆向选择。同时可能正是因为他们的选择,才使得民营企业获得了金融支持,从而产生经济增长的效应;而金融企业也由于其中收益取得发展的空间。因此我们才可能看到两者互为因果的实证关系,这是数字内在的含义,包括了数字内在的人们选择的结果以及一代企业家与金融家的命运。
任何企业都存在着经营风险,本身带着草莽之气的民营企业家们创造价值与毁灭价值的能力同样出色,中国的金融家们可能没有看到刀锋的另一面,特别是这些企业家们对于经济环境的认识存在弱视。
中国优秀的金融家们在一定的历史环境下的选择既造就了一批企业家,也发展了中国的经济,但是这些企业家们义气与匪气足以让中国一代金融家沦落,未来的人们可能很难理解刘金宝们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