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公布后所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再一次让我们将视角投向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上。在这个阶段中,我们看到了对民意的正面回应,也看到了制度改进的努力。
从2011年的10个试点部门,到今年除个别特殊部门之外的所有省级部门都要公开“三公”经费,“可以说,预算决算公开是公共行政的发展趋势。”陕西省社科院政治与法律研究所副所长郭兴全说。 《城市经济导报》(以下简称“城经报”):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降低行政成本,建设廉洁、高效率政府。结合党的十八大,以及刚结束的两会,请你谈谈“三公”经费公开的意义和影响。 郭兴全:党和政府反对腐败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降低行政成本,建设廉洁、高效率政府。为实现此目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前不久,李克强总理在首次答中外记者问时,对新一届政府约法三章:一是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二是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三是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既然担任了公职,为公众服务,就要断掉发财的念想。 “三公”经费监管缺失最容易滋生腐败,易受群众诟病,败坏了党风和政风。因而,党和政府先从“三公”经费的公开入手,让权力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运行。公开“三公”经费,一方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建立廉洁、高效率政府的第一步;另一方面,从制度层面对“三公”经费的管理进行规范和约束,有利于转变干部和机关作风,提高政府公信力。 城经报:从2011年开始,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公开逐渐推行。陕西当初只有10个试点部门,除个别特殊部门外,目前确定公开的有102个省级部门。结合这几年“三公”经费公开的情况,请你谈谈这几年出现的一些变化,有哪些值得肯定的地方? 郭兴全:从这几年的情况来看,我觉得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范围不断扩大,覆盖更广。2011年陕西只有10个省级部门试点公开“三公”支出,成为当年继北京后,全国第二个公布省级部门“三公”经费的省份。2012年,陕西公开“三公”支出的部门扩大到43个。2013年,陕西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省级部门达到102个。陕西省政府表示,到2014年,力争市级部门全面公开预决算;各县区扩大试点,将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推向深入。二是公开的内容不断扩大,更便于监督。在试点期间,主要公布“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随着试点经验的积累,不仅公开支出情况,还要公开预算,年底还要公开决算,从源头上可防治腐败的产生。三是公开的成效已经初步显现,值得肯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遏制,出现拐点。按照李克强总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陕西已经从预算开始不断收紧,可以预计,随着“三公”经费支出的不断下降,财政收入增量部分将能够更多用于民生领域。 城经报:从“三公”经费公开的初衷来讲,你觉得如何能让公众更好、更清楚地看清政府部门公开的这些内容?你对“三公”经费公开的推进有何建议?郭兴全:“三公”经费的公开,主要是为了遏制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乱象引发的政府公信力下降的势头。从前几年陕西“三公”经费公开的情况看,今年比以前更为透明,本身就是一大进步。但是,这个进步与公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比如有些部门公布出来的预算是根据财力状况编制的,而不是真正所需的数额,往往过于笼统、宏观,没有明细。如果预算编制没有科学的依据和明确的制度,就会为权力的滥用留下空间。 基于以上认识,进一步发挥“三公”经费公开的作用,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首先,有必要制定较为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经费预决算制度,如会议经费的管理办法、出国出境经费的管理办法等以及公务用车的标准、配备的数量等,都要细化规定,从制度上遏制“三公”经费难以降下来的势头。其次,在现有制度下,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从严掌控,不搞部门和个人特殊化,应该明确经费的控制目标,比如几年下降到占财政收入的一定份额,应有一个具体目标。当然,经费的下降,不代表政府服务水平跟着下降,这是一个前提。最后,以“三公”经费的公开为契机,进一步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使所有财政经费使用单位和所有使用项目都公之于众,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都能发挥公共功能,而不是成为一小撮腐败分子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