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住房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从计划时代国家统建统配的福利分房制度,逐步地转向住房商品化、自有化。这种转变离不开住房金融的推动。住房金融包括住房开发生产和住房消费的融资活动。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的住房金融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特色,在金融领域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国现阶段的住房金融也存在较多问题和矛盾,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住房金融市场的健康成长,并且伴随金融风险的隐患。

从宏观层次上看,我国住房金融体系存在制度性金融风险。由于住房金融在我国刚起步,各项制度性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政府行政干预经常发生,作为住房金融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国有商业银行还无法进行实际意义上的商业化运作。由金融市场基本制度缺陷所引致的制度性金融风险在目前条件下非常突出,其涉及的影响面非常广,对整个宏观经济的消极影响也是十分明显的。 从微观层次上看,常见的住房金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所谓的信用风险也就是违约风险。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是保证市场体系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之一。在我国,基本的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同时,金融机构内部的控制制度在设计和执行中存在很大的问题,信用风险就成为长期困扰我国金融机构老大难问题。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经过一二百年的发展,在控制信用风险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和采用了大量非常实用的金融管理技术,这些都很值得我们认真地加以吸收和借鉴。 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正处于一个关键的转型期,面临金融自由化的压力,一些新的金融风险逐步地萌生和暴露。80年代美国储代协会危机就是在美国政府放松了金融管制,利率剧烈波动,金融机构间的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发生的。其对美国的住房金融造成严重后果。我国从事住房金融的金融机构在我国加入WTO后就要面对新的经营环境、新的问题和挑战。这迫使我们要抓紧学习和研究西方国家的经验教训,未雨绸缪。 基于对这样的历史背景的认识和把握,一方面我国的住房金融体系在一个比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重大进展,另一方面金融风险也在积累。制度性住房金融风险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和进程有密切的关系,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逐步确立,在未来的年代中将会逐步减少;信用风险是银行业诞生以来就有伴生的事物,它的存在对银行业施加了生存的压力,同时也促使银行业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和控制管理风险的能力;随着中国银行业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和银行业同业竞争的加剧,银行有内在的动力解决控制信用风险问题。在我国,信用风险将随着银行内部的控制制度完善和信用风险识别和控制技术的提高而减少;利率风险是银行业面临的市场风险的一种主要类型。从我国金融市场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趋势上看,这种金融风险实际上还会继续发展,表现出新的不同发生模式。而且,随着金融市场的深化和金融工具的复杂化,作为市场风险的主要类型的利率风险将会以更新的、更复杂的形式表现出来,而我国绝大多数的金融机构面对这种风险的认识和控制能力不足,将来很可能会因此而造成灾难。我国人寿保险业已经遇到了这样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