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质监部门着力探索建立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形成“一严二把三员四定五治”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作者:冯春华
苏州质监部门着力探索建立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形成“一严二把三员四定五治”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生产监管过程中,苏州质监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管理,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加强了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配料人员的基本技能和素质。要求对配料人员进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明确配料人员的岗位职责,切实提高配料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避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危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 根据上级规定,苏州质监部门进一步健全了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专业监督员、乡镇(街道)政府质监员、村(社区)协管员共同监管的模式,实行“定人员、定区域、定任务、定责任”。全市9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划分为95个责任片区,由88名专业监督员、140名乡镇(街道)质监员对口负责。专业监督员、质监员全部经市局统一培训后持证上岗。同时,为了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苏州质监部门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实现电子化、网络化的基础上,完善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台帐制,利用电子监管网络,进一步深化细化食品企业的巡查工作,并明确要求巡查工作要按照产品的分类和企业的分级情况,每月制定巡查计划,建立健全食品企业质量记录,基本实现了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动态监管。 针对食品生产小作坊布局分散、规范化意识差、随意性强等特点,苏州质监部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强化了对小作坊的监管:一方面查处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以及生产卫生条件极差的小食品生产企业,与暂时未获得QS认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增强了小作坊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有效遏制了生产加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帮扶引导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联小变大,整合做强,鼓励联合生产经营、联合建立食品实验室,严格按照标准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 苏州质监部门对产品要求严格把关,进行资料和企业现场的审查,对受理、核查、检验环节严格实行“三分离”。去年以来,对765家符合食品市场准入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发放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对234家基本具备法定生产条件,但又不符合食品市场准入要求的企业,列入了小企业、小作坊的管理,全部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302家由于自身经营不善和不符合食品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全部实行关停,全面完成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两个100%”的目标。 同时,大力宣传食品市场准入的有关法律法规,尽可能让食品企业对食品市场准入有更多的了解,有效地推动了发证进度,保证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时取得证书。2007年共受理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申请369家,发放证书410张,截至目前,全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的企业累计达765家,发放证书累计达870张。 据了解,苏州质监部门还通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先后组织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控、生产企业食品添加物质使用备案管理、牙膏产品生产企业普查、植物源性蛋白类产品专项监督检查、猪肉制品专项检查、液态奶监管和含油脂类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肉制品生产加工专项检查中,与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对50家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原料进货索证及检验检疫的情况。坚决禁止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进货,以及使用病死畜禽肉及非食用性原料加工肉制品。进口原料必须提供法定证明材料,杜绝病死猪肉、注水肉和疫病禽肉进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