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钱庄是指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犯罪组织,由于它严重扰乱我国金融秩序,危害极大,是近年来我国金融犯罪领域重点打击的对象。
地下钱庄主要从事的非法金融业务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买卖外汇、非法借贷拆借、非法高利转贷以及非法典当、私募基金等。根据专家分析,中国地下钱庄规模已经达到8000亿!
在中国,地下钱庄主要有以下三种形态:
一、以非法汇兑为主要业务的地下钱庄,它们往往既提供换汇服务,又提供跨境汇款服务。这类地下钱庄主要分布在广东、福建、山东等沿海地区。其中,广东、福建的地下钱庄主要进行非法汇兑港币,台币、美元;山东等地的地下钱庄主要进行非法汇兑韩币和美元。
二、以非法吸存、放贷为主要业务的地下钱庄。这类地下钱庄在浙江、福建、云南等省均有存在,往往以标会、台会、互助会等形式出现。
三、以非法典押、高利贷为主要业务的地下钱庄。这类地下钱庄主要分布在湖南、江西等一些内地省份,当地一些曾被国家清理整顿关闭的典当行也转为地下钱庄继续经营。内地地下钱庄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