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根本问题在“垄断”
中小企业贷款难,农民贷款难和信贷资产质量差是当今金融工作中两大突出问题,而这两个问题主要是体制造成的,在于金融体制的垄断。国有商业股份化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金融领域中存在的问题。经济决定金融。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并存的经济制度,必须有“以国有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形式并存的金融体制与之相适应。实际情况就是如此。
先看事实。
中小企业贷款难,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不是个别的、偶然出现的问题,而是普遍的、长期存在的问题。朱子云同志于11月1日, 在《经济学家网》上发表了《关于中小企业社会集资的实证分析与政策建议》一文说:“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集资从未完全消失过,更谈不上绝迹过。只不过在人民银行等有关目标的严禁和打击下,90年代末有了较大的收敛而已。近几年来。社会集资又在全国大地广泛发生,企业之多,金额之巨,实乃破天荒。以浙江某市为例,据抽样调查统计,社会集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小水电、钢铁等行业,80%以上的中小企业都发生过社会集资,60%以上的中小企业依靠社会集资生存和发展;在宏观政策调控的2004年,依赖于社会集资生存和发展的中小企业几近100%。……社会集资利率高低不等,大多为税后年息的⒕4%∽24%。”其实这里说的是当地企业情况,农民中外出经商或办企业的很多,他们在经营所在地大多没有房地产可抵押,其资金来源绝大多数还是靠个人借贷或社会集资。至于农民还是靠民间借贷或“标会。”当然国有企业贷款比较方便。在垄断的体制中,银行处在十分优越的地位。制度规定,一个企业只准在一个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一般说来企业也只能在这家银行贷款。所以企业要千方百计巴结银行,银行也会迁就企业。出现一些不正常现象也就自然难免。企业有盛有衰,企业需要的资金有风险小的,也有风险大的;有银行政策允许的,也有银行政策不允许贷的,银行又如何包揽得了?信贷集中在银行,风险自然也集中在银行。当然大的企业还有路可走,它可以开许多分公司,分公司可以分别在不同银行开户,可以分别获得不同金融机构贷款,小企业就不行。但这样一来,银行掌握企业的情况也就更难,贷款风险自然加大。也正因为国有商业银行要包揽一切,贷款对象挑选的余地也少了,单位贷款的额相对比例也高,贷款失误的机会就多了!
由于中国体制的特点,体制改革的权出自政府手中,银行预测情况也很困难。改革又集中在一起进行,体制改革一开始,银行就忙得团团转,实在难以招架。一些企业本来好好的,或有点问题,经过组建或合并,损失自然放大了,特别是一些化工企业,许多设备是专用设备,几年关停下来,作破铜烂铁卖,又能值几个钱?最后损失的都是银行。据统计,改革的1989年前国有企业效益是好的,此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的比例也是低的。不良资产大量增加发生在1989年后。据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统计,1998年以后形成的不良贷款占全部不良贷款额的9⒏05%,而国有企业的不良贷款占该行全部不良贷款额70% 以上。这就是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改革背景。
而此时,面对国企业改革大潮,相应的贷款核销政策没有跟上。缺少灵活性,难以应对这突然出现的新情况。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贷款核销的资金来源是按银行上年全部贷款余额的1% 计提呆账准备金。面对突然“暴发”的巨额不良贷款(损失类贷款占全部不良贷款的比例一般在40%左右,甚至更高)即使银行能按当时政策规定足额计提,也只是杯水车薪,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按国际通行标准,即按贷款五级分类提取贷款呆账准备金,(正常贷款按1%,关注贷款按2%,次级类贷款按20%,可疑贷款按50%,损失类贷款按100%)的办法计提,目前又没有可操作性。这是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居高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商业银行间接承担了经济改革成本的结果。当然也吃了垄断的亏。
垄断助长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侥幸心理、懒惰心理,也阻碍了银行工作的创新。
更严重的是大批小企业、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也长期难以解决。这是金融工作中最突出的、影响最广泛的问题。
集权与垄断是一对栾生姐妹。近几年银行改革步子很大,成绩也很显著,但走的还是强化权力集中的路子,金融体制过分集中的情况并没有多大的改变。改革的结果,行长的权大了,又实行了年薪制,行长的激励机制也解决了,但却忽视了职工队伍建设,暴露了企业的结构性缺陷,内部监督薄弱问题显得格外突出。事故还是接二连三地发生了。
据媒体报道,犯罪嫌疑人孙伟利用担任哈尔滨市通河县某镇一家储蓄所长之便,伙同该所出纳员江新丽、复核员邢艳华,用将储户存单不入账的方式,截留、挪用储户存款933。74万元。时间从1998年起,长达6—7年之久。储蓄存单是重要的有价凭证,银行都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领用程度和检查制度,这个储蓄所在这段期间,也不会没有人员调动,不会没有检查。再说受害的储户总有几千人,只要有一人来取,就会暴露马脚,竟然六、七年没有被发觉。
媒体报道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诈骗案,让10多亿资金居然顷刻之间蒸发掉了!媒体报道用的所谓不走账面等隐性手法,居然可以卷走10多亿资金,其中还辗转省内的不同地方,提走3亿多现金。这要经过多少人啊!还要多次从人民银行眼皮下走过,不知道有没有经过人民银行审批,怎么都没有引起人警觉?报上说:“中国银行一位分行负责人告诉记者,银行内部有一种叫‘飞单’或‘飞票’的融资手段,即用高息揽存的方法,把企业的大额资金套进指定的银行,然后通过各种手段把固定期限的存款划到另一家企业的账户上使用,到期结算时再把本金连同利息‘回笼’,从而完成一次交易。”可能指的是为质押贷款而开出的单位定期存单。这种单位定期存单是借款人为办理质押贷款而委托贷款人依据《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向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的人民币定期存款凭证。借款人散播在办理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时,还要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⑴开户证实书;⑵存款人委托贷款人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委托书;⑶存款人在存款行的预留印鉴或密码。而转到企业单位的是贷款,不会是存款。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操作流程是很复杂的,像这么大的质押贷款,审批单位不在基层行。是贷了以后,再划到借款单位。没有上下左右一起串通作案,能飞得了吗?江苏常州市的“铁本事件”,也令人费解。筹建《铁本钢铁厂》的老板只找到3亿资金(包括可抵押资产),但竟然可以向银行贷款38亿元,其中中国银行就无抵押地贷款20多亿元。借款人申请项目贷款应具备六个条件。其中第四条规定“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须持有批准文件。”“禁止贷款对象中还有一条明确规定:“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不得贷款。第六条规定:“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现在还有贷款分级审批制度,像上面这些贷款都要上级行,甚至是总行审批,基层行报批时,肯定要附上项目批准书,而现在《铁本钢铁厂》没有项目批准书,没有合法的、有效的担保,经办行却把贷款放出去了!
2002年5月13日,广东破了获建国以来最大银行监守自盗案。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建后,三任行长,9年作案,从1993年至2001年间盗用资金⒋83亿美元,余振东潜逃美国,2004年被押送回中国。银行系统内有专职稽核部门,业务行本身有检查,为什么都能安全通过?这些的确都是“低级”的犯罪行为,又大多发生在领导层,熟悉银行业务的基层干部是不敢干的,也干不了。又根据银行业务的特点,科目设置的特点,管理又全部电子化,我认为设置“账外账”的可能性不大。这些业务处理是非通过基层单位不可,为什么就没有人抵制,没有人敢提意见?这不是太可怕了!作者认为不是银行职员工资太低,也不是银行有制度漏洞,而实实在在是职工有意见不敢说,或者是不愿说,不敢去冒下岗风险。改革后的今天,行长的权力是很大的,可以叫你下岗就下岗,奖金可以多一点,也可以少一点,搞不好还有黑道侍候。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我们不能只注意行长队伍建设,不注意职工队伍建设;只注意调动行长的积极性,不注意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因而削弱内部监督机制。而这个问题的产生又与我们的垄断思维有关。在谈到管理时,我们偏好集中,不喜欢民主;偏好直接管理,不喜欢宏观制衡。什么事情都喜欢捏在自己手中。这才是现在银行改革工作的难点所在。
我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北美自然保护区,原来有许多狼,后来因为狼咬死了许多鹿,主人大概也是出于好意,把狼都给枪杀了,但想不到的是从此以后,这个自然保护区的动物却因此懒惰了,衰退了!由此及彼,我们不要以为垄断以后,什么都可以调控自如了!中国金融的根本问题偏偏就发生在这里。
我们需要强大的国有商业银行,但不能垄断;我们需要强化银行的领导层队伍建设,但是我们还需要有一支坚强的、具有社会责任的职工队伍。(200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