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司的商业化思考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经营风险思考



 

     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而其所面临的风险,一直是金融界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其所面临的风险的多样性、复杂性、严重性,防范和化解其经营风险的工作,一直举步维艰。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国有商业银行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就显得更加的突出,极易引发全局性或区域性的金融危机,直接威胁到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那么如何防犯和化解国有银行的经营风险呢?笔者认为必须充分地认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然后才能对症下药,解决问题的根本。

 

一、风险的成因

(1)、利率风险: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采取的是管制利率:即银行的存贷款利率主要由中央银行确定。利率具有相对固定性,其调整多半是作为国家调整我国经济状况的杠杆,而不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的价格策略。这样,银行利率就存在着利率体系标准单一的弊端,给国有银行的经营过程,带来极大的风险隐患:其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面对市场的效率差别较大。而固定利率体系对所有存贷款以及金融企业均执行统一的利率,必然使利率的作用受到限制。一方面,限制了银行利润的获得:另一方面银行不能针对不同的贷款对象,实行价格差异,弱化了银行对贷款的控制权。其二:在管制利率条件下,利率调整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极易造成收益的不确定性。如在通货膨胀情况下,“利率倒挂”现象的出现,银行实际存贷款利率为负。例如:1994年为 –9.46%,1995年为 –1.3% 。(米仕金《货币银行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1997)一方面,导致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大量亏损:另一方面,导致负债业务的大量萎缩,出现“脱媒”现象,严重威胁着银行的稳健经营。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即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从而使银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的产生,主要取决于银行的授信业务:而授信业务的风险主要取决于授信对象的信用状况:而国有商业银行的授信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由于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主体的模糊,导致了恶意拖延贷款的失信现象屡有发生。当然除了国有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主体的隶属问题上存在共同性而引发信用风险外,整个社会信用状况的低下,也是引发国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因素之一。一个不讲信用的社会,是很难杜绝信用链条中断现象的发生。因此国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防范,不仅要考虑到产权制度根源的存在,而且还要更多地关注整个社会信用状况的良性构建。

(3)、流动性风险:一般来说,银行的流动性是指银行满足存款者的提现需求和借款者正当贷款需求的能力,包括资产的流动性和负债的流动性。前者是指银行资产在不发生损失的情况下迅速变现的能力:后者是指银行以较低的成本随时获得所需资金的能力。事实上,流动性风险正是定位在满足两种需求(提现、借款)的前提下,银行转换资产或获得负债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所以流动性风险的大小可以从资产的流动性和负债的流动性两个方面来考察。首先,资产的流动性:据统计,1992年农业银行的贷款回收率为87.9%,1998年为76.22%。由此可见,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周转次数呈下降趋势,资产流动性较差。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国有商业银行的短期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重达80%左右,但短期贷款长期占用的现象比较普遍。这就大大加剧了流动性风险。其次,负债的流动性:国有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主要包括主动性负债和被动性负债。被动性负债主要取决于公众,因此对流动性的把握不易控制。主动性负债的业务又相对较少,主要集中在同业拆借和向中央银行借款等。但同业拆借的时间又相对较短。且必须及时偿还:向中央银行借款通常成本较高,且可以动用的资金较少。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的负债流动性相对来说更差。究其原因,不难看出,国有商业银行负债流动性较差的主要原因,在于主动性负债形成的渠道较少。

 (4 )、内部管理风险:在日益复杂的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下,国有商业银行所遇到的各种风险大大增加。一方面有来自于传统的金融诈骗,违规违纪,银行犯罪等:另一方面也有来自于金融衍生工具的运用所带来的巨大的风险。95年初,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的1.74亿美元的巨额损失就是由于其资金处负责人翟其的几次失败的金融衍生工具(外汇期货、调期业务)的操作。由此可见 ,必须将风险管理作为银行整个经营管理的重点和核心。在各级行领导中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值得一提的是:长期一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行长业绩的考核缺乏硬性指标,行长可将引发大量不良资产的原因全部归因于政策面的因素,因此极易引发道德风险的发生。更重要的是,行长会从自身利益考虑,对地方经济给予更多的贷款支持,地方政府就可能给予他更多的升迁机会,当然这个机会决不次于一个国有商业银行的地方分支行的行长。有例为证:1987—1993年间,时任建设银行恩平支行行长的郑荣芳,以30%以上的高息吸收了十亿元的存款,使建设银行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坏帐包袱,并一度引发了区域性的金融危机,几乎给恩平市带来了灭顶之灾。而作为这一事件主要负责人的郑荣芳非但没有受到严惩,而且荣升为恩平市的主管金融的副市长。由此可见,行长业绩考核指标的软化,特别是权力诱惑的存在,极大的增加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风险。

(5 )、外部竞争风险:所谓外部竞争风险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新的投资渠道或竞争主体的出现,银行业务因而减少的不确定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一体化浪潮的加快,外资银行纷纷在中国抢滩登陆,按照“入世”谈判条件中规定:加入 WTO后,外国银行将马上可以对国内的企业部门以及住户展开外汇业务。两年后,外国银行可以对国内的企业部门展开人民币业务。五年后,外国银行可以对国内的居民展开人民币业务。从外资银行进入中欧转型国家的历史看,缺乏竞争的国内银行,一般来说,会出现市场份额缩小,利润率降低的局面。外资银行的进入,对于中国银行界来说,最致命的是存款的大规模转移。另外,国内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也是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开放式基金,马上即将推出的二板市场,对银行储蓄对象的争夺,将是不言而喻的。事实上,居民储蓄存款的增长速度已经在下降。据统计,自1996年,两次下调利率和取消保值贴补以来,居民储蓄存款增幅开始出现趋缓苗头。1997年上半年,储蓄存款余额的增长开始低于贷款余额的增长。1999年,我国储蓄存款增长率仅为11.6%。可见,居民储蓄存款分流已经开始,它将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受信业务,产生巨大的冲击。

(6)、体制风险: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所以不能真正的商业化,最主要的原因是政企不分。政府直接或间接干预银行的正常活动。政府尚未真正从旧的计划经济的思想枷锁中解放出来,新的市场经济体制的优越性,还没有充分的发挥。转轨时期的特殊性,导致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从隐性转为显性,并日益突出。中国政府也因此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黄牌警告的五个国家之一。体制风险的大量存在,是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巨大冲击。那么如何防范和化解这一风险呢?最根本的还是要从宏观症结的微观主体来寻找答案。事实上,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体制风险的来源主要是因为各自产权不明晰。国有商业银行由于自身缺乏具体的人格代表,因而不可能对银行进行合乎理性的管理。在地方政府的压力下,政策性贷款往往成行。而政策性贷款又多是不良资产的“前身”,这就极大的增加了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

综观以上六种风险,不难看出,其中最根本的,对国有商业银行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体制风险。体制风险的存在,给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过程埋下了极大的风险隐患:其一:政府对银行的干预不可避免。一方面政府为了维护自身的经济基础和公众信心,就不可能坐视国有企业的持续亏损。在财政注资无望的情况下,寻求国家银行的资金支持(政策性贷款)是其必然选择:另一方面,在支配企业的市场机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情况下,利率管制就很难解冻。困扰国有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就无法得到解决。其二:国有商业银行自身产权不明晰。在很大程度上,国有企业的债券人就是其所有人。所以,这样的微妙关系就必然导致国有商业银行的债务人——国有企业,恶意拖延贷款,甚至拒还贷款。其三:流动性风险得不到充分的认识。对于银行来说,保持适度的流动性,是银行赖以生存并永续经营的生命线。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存在着对于流动性风险认识不够的问题。笔者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其产权主体的国家化。在很大程度上受“国家银行,国家所有,国家信用。国家担保”这一错误思想的误导。另外,典型的计划经济模式下的财政注资行为,更进一步的助长了国有商业银行领导人这方面的认识——即在国有商业银行出现流动性困难时,国家会出面担保或提供资金,化解这一流动性风险。且建国以来,除了海南发展银行(何况又不是国有银行)破产之外,还没有第二家银行(全国性的商业银行)破产的事实,更坚定国有商业银行领导人的这方面的认识。事实上,在当前国家财政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如果过多的依赖国家信用的担保,那么在国有商业银行积累的流动性风险进一步增加的情况下,将极大的增加全局性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其四:行长业绩考核指标的软化。实际上,国家和国有商业银行行长的关系就是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关系。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道德风险的引发就不可避免。行长加强内部管理缺乏动力,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风险就很难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其五:缺乏市场竞争的磨练。由于体制风险的存在,国有银行商业化不能成行;利率市场化不能真正的落实。那么没有经受过市场法则考验的国有商业银行又怎能抵御国外的有着丰富的市场开拓经验和先进管理理念的银行的入侵?又怎能经受住国内资本市场迅猛发展的考验?

                       二、对策的探讨

国有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大量存在,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那么究竟如何防范和化解这些风险呢?笔者认为决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首先必须抓住问题的根本之所在,方能有效的化解当前业已存在的大量风险——这就是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的改革。只有改革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才能从根本上化解体制风险,相应的其它各种配套的风险防范措施才能奏效。

(一)、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真正走向市场化

  按照科斯定理所言:只要产权能够无限明晰,那么不管它的所有权属于谁,它的资源配置都是有效的。国有商业银行正是由于产权制度的不明晰,缺乏独立的人格代表,因而它在资金配置时,就不能严格遵循市场法则,独立决策,自主选择市场主体,对于那些亏损严重,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的贷款,进行严加控制。相反,却把大批市场活跃、效益良好、贷款需求强烈的民营企业、私人企业拒之于门外。这样,一方面,增加了自身经营的风险:另一方面,限制了自身的盈利范围。因此,只有将国有商业银行真正的推向市场,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求平衡,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独立的法人实体,那么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风险才能从根本上得以消除。在当前情况下,特别是在“入世”临近和国内资本市场迅猛发展的情况下,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不失为加快其产权制度改革和推进市场化的良策。其一:可以打破长期存在的产权结构单一的格局,增强外部监督。这对于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打破体制改革坚冰的起点。其二:它可以解决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不足的问题,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的抵御风险的能力。根据英国《银行家》1997年7月公布的数据:工、农、中、建的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分别为2.25%、2.14%、4.70%、2.13%,只有中国银行达到了《巴塞尔协议》4%的要求。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较之《巴塞尔协议》规定的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亟待提高。在当前财政注资和发行金融债券均不可能的情况下,实行产权多元化,可以说是唯一可行的途径:其三:可以通过多元化的投资,分散风险,缓解居民储蓄存款分流的压力。综上可见,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迎接外部竞争挑战,增强自身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缓解国内居民储蓄存款分流压力的必由之路。因此必须以一种战略的眼光来看待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它对于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

国企改革,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难点之所在。它的成败与否,关系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长期以来,国家为了扶持国有企业的发展,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而这些资金的绝大部分来源于国有银行的低息贷款。而这种低息贷款多半是管制利率情况下的官方行为。据统计,94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总额位,28,000亿元。当年银行贷款利率为12%,而市场利率为25-30%,两者之间的差距超过10%。这意味着1994年国有企业从银行中获得的补贴超过2,800亿元,而这一年国有企业的总利润只有2,600亿元。因此,如果放开,则使国有企业的利率负担大为加重,国有企业在94年就全面亏损。为了国有企业的生存,利率市场化的改革目标只好搁置。——<展望新千年>------林毅夫。因此,可以说,国有商业银行一直是国有企业资金补给的生命线。国有商业银行在政府的干预下,每年都要给予国有企业大量的资金补贴(包括明补、暗补即低息贷款)——这些均构成了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巨大的风险隐患。所以只有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使国有企业真正走向市场,那么,从根本上化解国有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的可能性才会存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才具有实质性意义。

(三)、规范信用评级,强化信用等级认证

我国的信用评级是采用在确定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实际数据,参照标准分,进行打分,最后形成级别分的方式来进行。因而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其一:指标体系不能充分反映变化的实际情况:其二:参照值的确定很不科学:其三:过分的强调定量评估,而忽视了定性评估的重要性。因此规范信用评级,强化信用等级认证,势在必行。只有建立权威的信用登记认证机构,强化信用评估,也才能为国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化解找到出路。当然,要从根本上消除信用风险,单纯的强化信用等级评定,是不够的。只有消除信用风险形成的制度性根源,进行产权改革,使国有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建立真正意义上的行长责任制,才能从根本上化解信用风险。

(四)、广开融资渠道,增强自身清偿力

银行的自有资本较少,因而保证一定的清偿力,是银行的生命线和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因为一旦出现流动性不足,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极易诱发银行挤兑风险,导致银行破产,乃至传染性的区域性金融危机的爆发。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加强清偿力的监管,正确处理好流动性、盈利性、安全性三者之间的关系尤为重要。由于未来的资金来源与资金需求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给流动性风险的诱发种下了隐患。因此,在当前迅速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可能不大的情况下,加快负债的流动性,不失为防范流动性风险的一条捷径。因此,笔者认为,在当前情况下,积极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因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良性运行,能够为国有商业银行提供更多的调节资金结构和资金头寸的机会。例如,回购协议的操作,就能很好的解决短期资金的周转问题,又可以避免出售资产所带来的损失。因此,加快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建设,为国有商业银行提供更多的创造主动负债的机会,也不失为化解流动性风险的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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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内部管理,化解经营风险

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积累了大量的风险。因此,必须将风险管理作为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首先,必须强化各级行领导的风险意识:其次,强化内部员工的风险意识,使日常的业务操作更多的体现稳健的经营原则,避免不必要的业务操作损失:再次,必须认真地做好行长业绩的评价,使评价指标进一步硬化。当然这需要有体制的配合:即行长应该成为真正的银行家而不是政治家。同时,所认可的指标必须符合风险管理的范畴。比如:资产质量、减亏、盈利能力、流动性、资本充足率等方面来量化行长的业绩,而不是类似于传统的做法,体现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

                 三、小结

国有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化解,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存在着方方面面的原因。这里不仅有体制风险,而且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外部竞争风险等,但是,我们必须透过表象,分清主次,抓住问题的根本。从体制风险的化解着手,做好产权制度改革。同时,做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化解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的制度根源。当然,要彻底地化解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还必须有其他的配套工作的配合。比如利率市场化、股份制改造、信用评级等。但是务必注意的是制度性根源的突破,才是最终化解国有商业经营风险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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