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探讨:禹州个案
摘要:本文结合禹州地区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融资困境以及融资可能性等三个方面,运用内生制度、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策等分析方法,深入地探讨了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并提出了开发民间金融,发展融资租赁;建立中小企业贷款互助基金;培育关系融资,试办合作金融机构以及加快私有产权保障立法,为私有资本参与地方企业资金融通,创造法律条件等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 制度约束 交易成本 信息不对称
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较小,经营方式比较灵活,最容易按照比较优势来组织生产。因此,中小企业对于发展地方经济,活跃市场环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典型的“温州模式”、“苏南模式”以及近年来提的比较多的“浙江模式”都是中小企业所创造的奇迹。作为我国经济成分中最为活跃的部分,中小企业一直是我国GDP增长的主要动力,它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近年来一直受“融资难”问题困扰。以乡镇企业为例,1999年我国乡镇企业的增加值占GDP的30.3%;2000年为30.1%,2001年达到了30.6%;但是同期我国乡镇企业所获得的信贷资金支持仅占社会总贷款的6.7%,6.1%,5.9%[1]。总量相当有限。显然,这样的资金配置结构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本文将结合河南省禹州市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分四个部分来探讨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禹州市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二、禹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的负面效应;三、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四、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对策等四个方面,来探究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 禹州市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禹州市是毗邻郑州的一个资源型县市,市内资源丰富,其中煤、钧瓷土、中药材、旅游等自然禀赋较充裕,因此,当地以自然资源开掘、加工位为主的中小企业发展较快。市政府根据本市的自然禀赋状况,确立了以煤电铝一体化、钧陶瓷、中药材、旅游、三粉等五大产业作为本市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因此,许多以这五大产业为发展对象的中小企业得到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由于当地的融资状况不容乐观,很多中小企业很难获得所需要的发展资金。究其原因何在呢?首先让我们从融资渠道上来探讨。
众所周知,现代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两大块: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主要是企业依靠自己的留存盈余来作为自身发展的投资资金。事实上,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一个企业是很难仅仅依赖自身的资金积累来实现自身的发展。因此,这就需要外源融资。而外源融资又可以分为两大途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大家知道直接融资主要是依赖资本市场的运作来实现,这里包括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两种方式;间接融资主要是依赖金融中介机构来实现资金的借贷双方的撮合。根据我们的调查发现禹州的市小企业目前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内源融资,依赖自身资金积累来实现自身的发展;二、是依赖以银行为中介的金融机构外源融资,而且这种融资也正在萎缩;三、以地下金融机构为对象的外源融资。原因如下:
其一:由于禹州地处内地,经济发展比较落后,企业总体规模较小,经济效益较差,企业留存盈余较小。根据禹州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资料显示:截止2002年11月底,禹州中小企业对公存款仅占各项存款的16%。总额仅为72805.76万元。而禹州市中小企业总量超过3000家,平均存款仅为24.27万元。因此,仅仅依靠内源融资来发展是源源不够的。
其二、由于禹州当地经济发展比较落后,资本市场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根据禹州当地计委的统计:禹州地方的中小企业基本上以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为主,股份制公司较少。上市公司目前还处于空白状态。唯一的一次利用资本市场的筹资行为发生在1991年,当地政府为了支持饮料厂、酒精厂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委托当地工商银行发行了3年期的地方政府债券,但是由于政府财政资金紧张,至今仍然拖欠工商银行本利470万元。因此,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地中小企业试图依赖直接融资的渠道也被堵塞了。
其三、由于当地金融市场较落后,以金融机构为中介的间接融资只能局限于银行融资。根据当地计委的统计显示:当地的金融机构共9家,其中银行4家,农村信用社1家,保险公司3家,邮政储蓄1家。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以及各种类型的投资公司还处于空白。所以在目前的格局下,中小企业只能求助于4家国有银行的县级支行和当地的农村信用社。因为保险公司和邮政储蓄无一例外的是全部上存资金。而根据目前的信贷政策,中小企业由于层次低、规模较小,很难通过商业银行的授信评审,因此,也很难获得贷款支持。据当地中国人民银行的资料显示:截止2002年1月底,当地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新增存贷比仅为16%,且建设银行一家贷给禹州龙岗电厂的基本建设贷款占国有银行新增贷款地50%以上。
其四、正规渠道的融资难问题,使得民间融资较为活跃。根据我们的调查发现,禹州当地的民间金融较为活跃。一种是以借贷为内容的民间融资行为。它以短期资金拆借为主要形式,以亲戚、邻居、同事为主要的拆借对象;另一种是以集资为内容的民间融资行为。它主要以互助会、基金会、典当行等形式存在,参与地方企业的资金借贷活动。但是这种并不规范的融资行为又使得禹州地方中小发展承担了较重的利息负担,这对于禹州地方中小企业的发展也是十分不利的。
综上可见,对于禹州中小企业来说,其赖以成长的融资渠道是相当有限的。而这种相当有限的融资渠道的成因何在呢?笔者将进一步展开论述。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成因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禹州支行提供的资料显示:截止到2002年11月,禹州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55036万元,比2001年底增加82478万元,增长22.1%;其中;国家银行各项存款余额327482万元,比年初增加67556万元,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127554万元,比年初增加14922万元。各项贷款余额255842万元,比2001年底增加64157万元,增长11.2%,国家银行各项贷款余额155419万元,比年初增加10798万元,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100423万元,比年初增加15009万元,增长17.6%。各金融机构的存贷差为199194,存贷比为56%;国家银行存贷差为122671万元,存贷比为47.45%。从表面上来看,禹州地区的可用资金并不奇缺,有着将近20亿元的存差尚未利用,但是为什么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一直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其一:银行商业化背景下的趋利行为和避险动机促使银行“不愿贷”
在转轨经济中,银行的商业化必然伴随着地区之间的资金配置的差异。由于各地区的资金收益率差异较大,并且与之相对应的风险也各不相同,在这种的情况下,商业银行的趋利行为和避险动机必然驱使银行将资金投向收益更高,且风险相对较小的地方。(由于市场并非完全有效市场)在现有的总分行组织结构下,商业银行比较明智的选择就是裁减不发达地区的盈利性较差的网点和机构,同时采取以省级分行或者总行为中心的资金上划政策。原因有二:(1)盈利性客观要求。在市场化和商业化的条件下,银行首先要考虑的是盈利而不是扶持当地经济的发展。显然,欠发达地区的企业一般规模较小,效益不理想,直接投放的资金不仅效益较差,而且贷款违约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选择资金转移是商业银行的战略性必然选择;(2)贷款审批权下放所造成的大量不良资产,使银行对基层行处的信贷审批更加谨慎。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四大国有银行一度成为地方政府的“钱袋子”,提供贷款,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曾经是考察政府考察国有银行分支行领导的主要标准。由于这种利害关系的存在,导致了大量不良资产的出现,因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权的上收,也是加强内部控制的一种表现。所以,从经济转型与地方经济的发展来看,欠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实际上是理性借贷市场的必然结果。
其二、社会信用状况低下,使得各商业银行“不敢贷”
信用是现代金融体系的基础,正是由于信用与货币的双重运作,才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的良性运转。(黄达,2000)而一个缺乏信用的社会是很难建立起高度完善的金融体系,一个没有完善的金融体系的社会是很难杜绝信用链条中断现象的发生。由于禹州当地缺乏良好的信用状况,企业逃废债现象较严重,且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失信处罚机制来杜绝或者尽量减少这种失信行为的发生,而且当地政府本身对信用问题、对自身的信誉不够重视,根据中国工商银行禹州支行的资料显示:该行91年受禹州市人民政府委托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金额302.6万元,时间3年,由于到期后,地方政府财政紧张,无法按期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利息,最终由该行垫付,但时至今日,禹州市政府拖欠的300万元的本金和170万元的利息费用仍然没有归还。另外,根据建设银行禹州支行的资料显示:禹州市政府招待所拖欠的300万元贷款,以破产为托词,拒不还贷。但由于不符合破产程序无法在帐面上核销,该笔贷款92年以来一直作为建行的一项不良资产而存在。由于当地社会信用状况较差,以及因此而造成的大量的不良资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禹州市支行的资料显示:截止到2002年11月底,当地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比率分别是26%、45%、27%、4.34%,而且不包括2001年资产管理公司剥离的30%),使得国有银行的各分支机构在现有的贷款硬约束下不敢轻易放贷。
其三、现有信贷制度下的“上存激励”,使得各分支机构不想贷
根据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的定义,我们知道制度是人们行为规则(诺思,2002)。从本质上来看,制度本身也是一种激励。只是这种激励更倾向于规范的认可,但是实际上它比任何一种有形的激励的效果都大。在现有的信贷制度下,贷款的硬约束和存款的软约束本身就是一种制度的设计,而这样的制度设计实际上在鼓励信贷人员和各分支机构以存款为己任,以贷款为辅助,以规避风险为第一要义,而这种制度设计的结果是银行盈利能力的低下和总体竞争能力的低下。当然,这样的制度设计也是对欠发达地区的一种制度的“歧视”。从实际情况来看,禹州地区的四大国有银行信贷运用情况恰好反映我们的这一结论。(如图1)
资料来源:禹州市统计局《禹州统计年鉴2002》、《禹州年鉴2000》及《禹州辉煌五十年》;其中
2002年的数据截止11月底。
从图中,我们可以很容易看出,禹州地区90年代初期,禹州地区的存贷差基本上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但是96年以来,特别是99年以来,各银行机构的存贷差大幅上升。这一方面说明禹州地区老百姓的储蓄能力逐步增强,同时,也说明各银行机构的“吸储”能力也逐步在强化,而且在信贷的投放上越来越保守。另外,也从侧面反映了地方银行机构的资金运用渠道有了根本的变化。根据最新资料显示,禹州地区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存资金的一年期利率分别为3.24%、3.075%、3.46%、3.45%。与一年期存款利率1.98%,平均利差为1.535个百分点。而目前一年期存款的利差也只有3.33%个百分点(不含上浮部分)。与贷款利率相比,虽然贷款的利率表面上相对更高,但是实际上还要扣除贷款应交的6%营业税和营业税基础上的10%的城市建设费与教育费用附加,实际上各行每笔贷款(定期一年)的收益率仅为3.57%,与各行的一年期上存利率几乎没有差别。因此,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内在的“上存激励”和“惜贷”并存的现象。根据最新资料显示:截止2002年11月底,农业银行的累计存款9.3亿元,贷款是5.2亿元,存差是4.1亿元;中国银行的存款是4.3亿元,贷款是0.73亿元,存差是3.57亿元;工商银行的存款是11.4亿元,贷款是3.54亿元,存贷差是7.86亿元;建行的存款是4.1亿元,贷款是1.9亿元,存贷差是2.2亿元。禹州地区累计将近19亿元的存差就这样流向了省分行或者总行。而这对于资本禀赋本来稀缺的禹州地区来说,无疑是“抽血”。但是,这种“抽血”是禹州各银行机构所无法抗拒的。
其四、交易成本过高,中小企业自身“不愿贷”
根据美国经济学家Berger等人(2002)的观点,现代银行的贷款技术主要有以下四种:财务报表型贷款、抵押担保型贷款、信用评级型贷款、关系型贷款。根据禹州市中小企业目前的发展状况,我们可以看出禹州地区最主要的、也是最适宜的贷款形式应该是抵押担保型贷款方式。由于目前禹州地区的企业主要是以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为主,本身层次较地。且财务制度并不健全,因此,很难通过财务报表型贷款来发展地方信贷;另外,禹州地方的各银行机构并没有形成因地制宜的信用评级技术,四大银行主要采取的是总行设计的信用评级模式,而这种模式无论是从还款能力,还是从盈利能力等方面来考核,明显存在着“门槛过高”的问题。因此,发展信用评级型贷款也很困难。另外,禹州地区的银行主要是以四大国有银行的分支机构为主体,其他的银行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地方的城市信用社也于1999年底倒闭。银行机构的高度垄断性和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缺失,使得发展这种基于地方银行机构的关系型融资也比较难。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发展抵押担保型贷款就不难理解了。但是抵押担保型贷款本身所包含的交易成本就十分高昂。这又制约了地方中小企业银行融资的积极性。一方面,抵押担保型贷款的审批时间较长,手续较多。这对于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那些开办的项目实效性较强的企业来说,时间的机会成本太大;另一方面,在现有的抵押、质押、保证的三种担保形式下,由于对保证人的资格要求高且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大多贷款企业都采取了抵押。按照抵押合同的办理要求,抵押物需要工商局、土地局或房管局办理登记,登记费用少则几千,多则几万,常常让企业望而生畏。过高的抵押登记费用直接增加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因此,很多企业慑于较高的交易成本,很多时候宁愿选择民间融资而不是银行借贷。
其五、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败德”行为,强化了“信贷配额”效果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近年来谈的比较多的就是信息不对称。有很多学者在这方面做出了贡献。比如:Stigliz和Weiss(1981);林毅夫(2001);李志贇(2002)等。本文仅仅想从信息不对称角度来探讨银行信贷人员的行为选择,以考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成因。
众所周知,“信贷配额”是商业银行针对信息非充分的借款企业而采取的“次优选择”。因此,换句话说银行贷款额度的多少取决于银行对企业信息了解的充分程度。因此,银行信贷人员如果能够充分的挖掘企业信息,对企业投资项目有充分了解,那么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就可以有效地解决。但是在现有的信贷制度下,银行信贷人员一方面要受到严格的信贷管理制度的约束,对本人发放的贷款承担终生责任,另一方面还必须完成定额的贷款任务。同时又缺乏相应的贷款激励。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信贷人员并没有“揽贷”的积极性,因为更多的贷款意味着更大的风险。更大的风险意味着更大的责任。代理关系的存在,本身就意味着信息不对称,上级领导行并不能很好地监督下属行的勤勉程度,更不能很好地监督每个信贷人员的勤勉程度。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信贷人员的理性选择必然是“偷懒”,而银行信贷人员的“偷懒”必然导致中小企业的“少贷”。由此可见,这种责、权、利不匹配的信贷管理制度在客观上强化了“信贷配额”的程度,加剧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对策
由于融资渠道狭窄、现有的信贷制度约束、交易成本、以及信息不对称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使得欠发达地区的融资难问题,一直是困扰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社会难题。结合禹州地区的实际情况,究竟如何才能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呢?笔者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眼:
一、 拓宽融资渠道,规范民间金融,多方面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根据禹州地区融资渠道过于狭窄的实际情况,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首先必须拓宽现有的融资渠道。在现有的以间接融资为主体的框架下,积极开展以融资租赁和委托存贷款为主要形式的金融业务,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在现有的以银行借贷为主要形式的融资结构下,积极开放民间金融市场,事实上,民间融资一直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见上文),在现有的金融制度下,关于是否可以开发民间金融这个问题,最关键的不是是否合法,而是规范化和透明度。当然要真正的运作民间金融,还必须真正的按照市场化来运作,必须允许民间参股,否则建立的又是国有金融机构的“复制品”。在当前,一旦这部分民间资金(根据当地中国银行的估计,大约有60亿元)能够利用起来,那么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应该能够得到很好的缓解。
二、 建立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基金,降低交易成本,方便中小企业融资
对于广大中小企业来说,由于自身的规模和财务制度方面的限制,可用的融资方式只能是抵押担保贷款。但是由于现有抵押担保的成本(见前文)较高以及审批时间较长,广大中小企业慑于抵押担保费用的过于高昂以及错失商机的潜在风险,“不敢”或“不愿”申请银行信贷支持。在这种情况下,积极建立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基金,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支持和融资便利,至少能够在一定范围内降低中小企业融资的交易成本。这种方式在以中小企业融资为主要发展对象的中国民生银行已经得到了一定范围的尝试而且效果不错,因此,在现有的信贷体制下可以推广。
三、设立政府性维信机构,重塑社会信用,硬化信用约束,
对于禹州地区来说,也许真正可怕的不是经济落后,而是整个社会信用状况的丧失。因为贫困并不可怕,只要我们赖以发展的融资链条没有中断,我们发展的动力源泉(金融)就不会丧失。但是一旦我们丧失了信用,那么现代金融所赖以运作的两大基础就受到了挑战,地方经济发展就失去了支撑点。因此,在当前市场的力量还比较脆弱的情况下,重塑信用体系的责任政府责无旁贷。对于政府来说,当务之急第一步,是从自身做起,偿还拖欠工商银行93年垫付的政府债券款;其次是建立工商、税务、银行、政府、法院共同参与的地方性维信机构,遏止企业逃废债现象,重塑当地的社会信用,硬化信用约束,坚决执行信用污点企业市场退出机制,从而净化信贷市场环境,减少信息不对称。通过规范自身的市场行为,来赢得银行的支持,从而实现银企关系的良性互动。对于具体的做法可以借鉴河南省桐柏县政府的一些具体做法。
四、试办合作金融机构,发展关系融资模式,减少信息不对称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最根本原因就在于信息不对称,信息不透明。因此,银行在规避风险动机的趋势下,选择“极大化极小策略”,以“信贷配额”来应对。针对这种问题,国外较多的采用关系型借贷来化解金融市场的这一失灵。通过关系长期化和交易对象集中化来缓解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因此,针对禹州地区目前的融资状况,笔者建议试办合作金融,以现有的农村信用联社为蓝本,采取民间参股的形式,以服务地方为主旨,重点培养一些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当然这个培养对象的选择不是由政府来决定,而是由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自身潜力来决定。对于这种模式在史晋川等(1997)关于浙江路桥信用社的调查报告里得到了反映。
五、 加快私有财产的立法保护工作,解除私有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由于我国迄今为止,尚无一部保护私有产权的完整的法规,。私营企业长远发展的基本保障及私有财产安全和公平的市场规则缺乏法律和政策充分依据。因此很多私营企业主害怕“漏富”,因此,百般隐藏自有财产,通常采取分散异地存款的形式存在。在禹州地区这种现象相当严重。(大约有几个亿)因此,对于调动这部分资金来参与地方企业资金的筹集,不突破法律的界限,是很难调动这部分资金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当中去积极性。因此,考虑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还必须拓宽思维,在立法建设方面给予支持。
参考资料:
[1]林毅夫:中小企业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经济研究,2001,10;
[2]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三联出版社,1996;
[3]米仕金:货币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6
[4]李志斌:中小企业融资与银行组织结构,经济研究;2002,10
[1] 注:农业部乡镇企业局信息统计处《2000,20001年度乡镇企业发展统计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