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问题几乎成了中国老百姓生活的最大问题,有效的住房保障体系该如何建立
文/易宪容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2008年政府工作的重心,而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又是民生问题中的重心所在。那么,中国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住房保障体系? 满足基本居住 才能让市场与政府分开 按照报告精神,中国的住房保障体系或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其目的或宗旨就是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也就是说,住房市场的发展,中国住房保障体系的确立,都要围绕如何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如何提高老百姓的住房福利等方面来做。 可以说,这不仅是中国民生政府的基本责任,也是中国经济及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根本所在,是对以往追求GDP增长、追求政府业绩等观念的重大转变。如果从观念上改变了对房地产问题的看法,那么,国内房地产市场一定会出现巨大的转变与发展。 现代文明社会,保证每一个居民的基本居住权,是人类文明社会的基本标志。无论是《联合国人权宣言》还是《中国人权白皮书》对此都有清楚的界定。既然居民的基本居住权要得以保证,那么,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就要以所有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改善为目的。从这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中国住房保障体系的核心与宗旨。 鉴于中国的土地是公有或国家所有,那么,国家所有的土地,使用它的前提条件,就是如何保证国内每一个公民的基本需求。这是中国住房保障体系的现实基础。有人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应该是政府归政府,市场归市场。这样说没有多少错,但必须有一个基本前提,就是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在于先满足广大民众基本居住要求之后,才能够市场与政府分开。 解决基本居住路还很长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之所以出现许多问题和矛盾,主要是政府在住房保障体系上做得不够,是政府没有用财政的方式生产更多的住房,来满足广大中低收入民众的住房需求。如果政府在这方面做好了,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完全可以由市场来决定,房价再高也不是问题。 仅从住房保障体系的角度来看,中国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应该是全覆盖的,它不仅要覆盖政府完全用财政来做的部分,也要覆盖政府用制度规则来保证的部分。 前者主要是指政府所强调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制度。这些政策主要针对的是城市中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家庭。因为这些居民根本没有能力进入房地产市场。为了保证他们的基本居住权,政府就得通过财政投入的方式来建造相应的住房。 但是,受政府财力之限,这部分住房所占的比重,在任何国家都是十分有限的(香港特区与新加坡是特例,其他国家学不了也学不到)。比如美国的廉租屋占全部住房的比重只有3%~4%,加拿大所占比重不超过6%。对于中国来说,由于处于经济转轨期,民众收入水平还很低,那么,这种住房所占的比重可以增加到10%。 即使这样,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廉租屋的政府投入也仅为68亿元。对于这68亿元的廉租屋投入,即使我们假定各地方政府会百分之百地落实,但是与2007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3.7万亿元相比,千分之二都不到。试想,这样的投入对城市低收入家庭来说当然是好事,但要真正解决老百姓的基本居住问题,不知有多么漫长的路要走。所以说,就目前的住房保障体系来说,仅靠政府投入来解决城市低收入民众的住房问题是不容易的。 住房问题 还得通过市场来解决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政府提出了希望通过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方式,来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可以说,这应该是中国住房保障体系最为重要的部分。但是,如果房地产市场的价格过高,政府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增加中低价位的住房?是不是现在有些城市所推出的限价房类的产品?如果是,这些限价房类的规模有多大? 从目前几个大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所提供的2008年的住房计划来看,这类住房占规划的比重不足20%。如果这类住房供应规模过低,对于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来说,这类住房肯定十分抢手。在这种情况下,抢手住房如何来分配?如何能真正解决广大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就成为很大问题。 因此,从根本上来说,要解决城市绝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还得在政府房地产政策主导下通过市场来解决。可以说,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很多问题基本上是以往政策失误造成的。如果政府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房地产市场发展模式,改变目前国内对房地产投资(非居住)过高的现状,房地产市场过高的房价一定会回归理性。 在美国,每一个美国公民购买一套住房可以获得免税等各种优惠,如果要占有多于一套的住房,那么,第二套住房就得支付较高的利率、征收较高的物业税,交易住房就得征收较高的住房交易所得税等。 如果政府要把房地产市场发展成一个保障民生的市场,就得采取土地、税收、信贷、规划等政策来严格限制住房投资,并对住房投资进行遏制。这是中国住房保障体系的一部分,也是最为重要的部分。因为,当房地产市场价格能够让绝大多数人有支付能力时,中国的房地产市场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所谓的经济适应房、两限房等都要退出市场。 中国的住房保障体系应该是一个全民覆盖的体系,而不是仅覆盖极少数人。在这个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是政府通过有效的住房政策,让市场生产出绝大多数居民都能买得起的住房。这在土地私有的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都能做到,在土地公有的社会主义中国应该更容易些,关键是我们的政府如何真正落实十七大报告的精神。 代表委员热议住房保障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司长赖明:目前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遍存在供应不足的问题,适用对象、户型和房价等方面存在失控现象,政府在制定贷款、担保、税费等住宅消费政策方面并没有更多地向中低收入人群倾斜。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教授郭松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限价房三大住房保障制度,是有效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安居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三种制度在落实过程中都有些“变味”和“走形”。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赣州市滨江二小副校长刘艳琼:近几年,各地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竣工面积并不小,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群众住房困难?关键在于这些房子并没有落到真正需要住房的老百姓手里。你上网看看就知道,有多少经济适用房正在被出租,或者进了二手房市场?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话剧院副院长朱海燕: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其根本宗旨是为了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积金的缴纳和使用更多地惠及了中高收入群体,真正需要公积金的家庭,要么没有缴纳公积金,要么缴不起房贷的首付,有公积金也没有用。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定西市的马铃薯经销商刘大江:对于廉租住房建设,中央今年投入资金数额非常明确;同时,《政府工作报告》中还明确地方各级政府都要增加这方面的投入,但增加比例为多少,不增加怎么办?应该有人来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