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投资富通失败的商业纠纷,正演变为一场政治与外交的角力
商思林 对于中国平安集团的股东们来说,投资富通失败这场悲剧仍然没有结束。 12月2日,富通集团的董事会在一片质疑和争吵声中结束。平安集团总经理张子欣成为原有13名董事会成员仅有的两名留任者之一。但这丝毫不能抚慰平安238亿元人民币浮亏近95%的伤痛,如今,从投资失利的震惊中恢复过来的平安正试图追偿损失。但是在富通被收归国有并迅速转手卖给巴黎银行后,这场纷争早已超越了商业领域。 就在此次董事会召开之前一天,比利时首相莱特姆在谈及此事时称:“我很理解中国平安会对该决定表示失望,但投资总要承担相关风险。平安一直对富通的成长前景充满信心,事后证明这不是一个正确的判断。中方提到股东所持股份价值大幅缩水,但这种情况在比利时政府干预富通前就已经发生了。” 尽管从法律上讲,这并不意味着平安追索赔偿的最终失败,可对于这家最具国际化管理水平的中国金融企业来说,接下来要应付的显然更为麻烦。对此,平安集团新闻发言人盛瑞生表示,平安将“努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被抛弃的大股东 如果简单回顾平安投资富通的全过程,便不难发觉,在进入富通董事会一年多的时间里,平安的实际地位与其单一大股东身份并不相符。 去年10月,作为中国保险行业第一个海外战略投资,平安在中国保监会和外汇管理局的支持下,在公开市场陆续买入富通股票,并在几个月内增持至持股4.99%,成为富通单一的最大股东。随后平安还与富通集团达成了以20亿欧元成立合资资产管理公司的协议。对此,平安集团执行董事孙建一对《环球企业家》的解释是:投资富通将让平安近距离学习富通银行、保险、资产管理三驾马车的业务框架。(祥见www.gemag.com.cn本刊11月上《平安之劫》) 然而在强行并购荷兰银行和金融危机蔓延的双重打击下,富通这家从2000年开始迅速崛起的银行轰然倒塌。今年10月3日,荷兰政府斥资168亿欧元收购原荷兰银行在内的原富通全部在荷业务,10月5日,比利时政府也与巴黎银行达成一项股权互换协议,使得富通在比利时和卢森堡的业务也被完全剥离。这种情况下,平安不得不宣布在第三季报中将截止到9月30日的157亿元亏损计提,并放弃了成立合资资产管理公司的初衷。 但事情并非如此简单。由于富通国有化发生于金融危机的非常时期,并未履行完整的股东大会程序。为安抚中小股东,比利时政府成立了一个特别基金,与居住在欧盟境内的富通集团股东分享股权出售的部分利润。可是作为富通集团的最大单一股东,平安却被排除在外。这种不公平做法显然进一步加大了平安的损失。对此颇为不满的平安认为比利时政府分拆富通的过程无异于将其收归公有,而平安也同样应该享受到富通股权出售所得的利润。 这种要求并不难理解,与平安入股时的盛况相比,如今的富通几乎家徒四壁。根据12月2日富通集团的公报,在拆分后,富通目前仅剩国际保险业务、66%的结构型投资组合权益与汽车融资的资产同负债,且富通将不再涉及任何银行业务。至此,平安不仅在财务上遭遇巨大损失,且此前的深入学习富通银行、保险、资产管理三驾马车业务框架,并与之展开具体合作冀望拓展国际市场的计划已成永无可能。 在12月初举行的股东会议召开前,平安曾表示希望将公司分拆事宜纳入会议议程,如果富通拒绝,平安将提起诉讼。但实际上,这次刚刚结束的董事会仅就董事改选进行了投票,并未有其它议题。 而在业内人士看来,诉讼也并非平安的明智选择。在传出平安的抱怨之前,部分小股东基于同样的理由上诉法院要求裁决。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夕,比利时法院驳回了投资者的诉讼。比利时法院表示,“这是紧急情况下”的决定。同时,荷兰的法院也驳回了两大投资者团队对于停止分裂富通集团的上诉。 紧急救援 显然,平安并不甘心以彻底的失败收场。一位不愿具名的商务部官员向《环球企业家》透露,诉讼无门之后,平安正在寻求通过商务部的外交途径向比利时政府索赔。10月中旬,平安即委派刚刚升任平安集团执行董事的孙建一与商务部接洽,申请通过商务部的外交途径获得赔偿。而来自欧洲的消息称,中国商务部的官员已分别就此于11月25日与11月28日与比利时官员两度会面商讨,但仍无结论性消息公布。 这并非盲目而动。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梅新育向《环球企业家》指出,中国与比利时签署的相关保护协议是平安获得赔偿的法律依据。梅新育援引的保护投资者协议,为1984年中国和比利时在布鲁塞尔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的议定书》。 该《协定书》第四条规定,为了安全或公共利益的需要,缔约一方可对缔约另一方的投资者在其领土内的投资采取征收、国有化或其它类似措施。但措施应是依照国内法律程序所采取的,且与对第三国投资和投资者所采取的措施相比,是非歧视性的。更为关键的是,这种措施应伴有对补偿支付的规定。 梅新育认为,比利时政府和荷兰政府的征收行为违反了其本国的法律,既没有征求富通集团股东的意见,甚至也没有取得富通集团董事会的正式授权,从头到尾都是荷兰和比利时政府一手包办,只在交易谈完了之后才拿着现成的文件,协迫富通的董事会来签字。
如果以摩根大通收购贝尔斯登为参照,这个过程也并不令人信服。最初摩根大通出价很低,结果在股东大会上,贝尔斯登的股东否决了摩根大通的收购报告,后来摩根大通大幅度地提高了收购价格,才使收购最终完成。北京资深证券律师张国栋向《环球企业家》指出,相对于摩根大通的公司身份,比利时与荷兰出于公共利益都有权利将私人公司收归国有。比利时政府在紧急状况下未经富通董事会表决同意的行为,从法律上看并无过错。 因此,平安明智的选择是不纠缠于比荷政府的行为是否合法,而是追讨《协定书》规定的“补偿支付”。据本刊了解,谈判双方彼此对赔偿的数额争议很大,平安尚不能接受比利时政府象征性的赔偿方案,但赔偿应已成双方共识。 不过在华兴资本首席执行官包凡看来,任何危机下的金融纠纷都会上升到政治层面,比利时政府无疑会优先赔偿当地投资者,以消除金融危机对社会的震荡。平安冀望得到理想的赔偿,取决于商务部通过外交途径的谈判力度有多大。而在中国与欧洲关系近来陷入僵局、中欧对话被推迟的情况下,鉴于平安集团并非国有控股企业,包凡对此持悲观态度。“无论平安追偿是否成功,平安投资富通的教训都值得认真总结。当初投资富通是否考虑到了政治和法律的系统风险?”包凡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