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换债套利 可交换债酝酿新套利机会



一旦融券机制推出,投资者可以利用股票与可交换债的相关性,在两者之间进行对冲获利。

  作者:饶婷婷/文

  

  10月19日,《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以下简称《试行规定》)正式公布实施,此时距离9月5日《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已经一月有余,而大小非股东们仍是驻足观望居多。

  券商投行在开拓可交换债客户的时候都遇到了同一个难题:急需资金的小非股东希望发债却不满足条件,资质较好的大非股东要么融资需求不强烈,要么对发行可交换债融资心存疑虑,想“等等看”。

   一边“有心栽花花不开”,另一边却可能无心插柳,造就一番套利机会。

 可交换债套利 可交换债酝酿新套利机会
  《试行办法》规定,可交换债的存续期限为1年-6年,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融资融券的实施细则,融券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因此,投资者在持有的可交换债到期前6个月内,如果发现套利机会,可以通过融券来实现。

  实际上,可交换债券相当于一份债券和一份看涨期权的组合。在融券做空某只股票的同时,与持有的可交换债进行对冲,也就相当于持有了一份看涨期权。如果股票上涨,可交换债在转股之后可以用于偿还融券做空的股票;如果股价如期下跌,则空头在正股中获利,持有的可交换债可以选择不转股,而选择市价买入股票归还。

  不过,套利者在预测标的公司股价变化时,还需要考虑减持股份的大股东对股价的影响。宏源证券分析师刘佑成指出,试行稿对大股东可能影响股价行为没有做出相关规定,也没有相关的惩罚手段,对未来可交换债券市场发展有潜在负面影响。

  《试行规定》对比之前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一共有三处修改,其中之一是把换股价下限由“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90%”改为“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的高者”。业内人士评论说:“这一更改客观上使得大股东操纵转股价格变得更为容易了。”

  “比如房地产企业营业收入确认有其特殊性,可被发债主体利用,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债券发行人可通过变化销售收入区间来影响股票交易价格,从而影响转股价格的确定。”中信建投证券分析师张朝辉说,“当然,这一情况并不仅适用于房地产行业。”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9101032201/427932.html

更多阅读

股指期货套利及期现套利的基本原理 股指期货套利交易

什么是股指期货套利针对股指期货与股指现货之间、股指期货不同合约之间的不合理关系进行套利的交易行为。股指期货合约是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和约,期货指数与现货指数(沪深300)维持一定的动态联系。但是,有时期货指数与

统计套利系统模型简介 统计套利 pdf

一、引言无风险套利机会可以说是很多投资者梦寐以求的,但只要这个市场是个自由的市场,那么可行的无风险套利机会难以长期存在。而且即使存在着无风险套利机会,其套利收益率也会非常微薄,并不足以能使从事无风险套利成为一个值得长期持续

滴滴引领行业变革 「一键惊奇」巴可引领会议协作新变革

     巴可公司(Barco),就是要把最复杂的技术转化为最简单的操控,把“可视化”领域中的问题变成自己发展的目标。  巴可推出了针对会议室协作的解决方案“可立享(ClickShare)”,首次提出了会议协作的概念。  “每天全世界总共会进

王西安发力 工业服务可作为西安工业新发力点

   2013年的经济将保持一个好的增长态势。西安与国内其他省市的经济相比有其特殊之处:其一,它的外贸依存度不是很高;其二,受重工业周期影响不是很大。此外,房地产泡沫业不是很严重。因此西安经济在这些行业的依存度并不是很大。  就

外汇联动套利 期现联动运行稳定,不乏套利机会

  文/林子苏        股指期货上市近一个月来,总体可以称得上运行稳定,期指没有出现大幅偏离标的指数的上涨或下跌,整个市场的流动性也比上市前预计的要好得多,目前期指全天的成交量已经达到了20万手,这个数字已经远远超过了恒

声明:《可交换债套利 可交换债酝酿新套利机会》为网友叚象競爭者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