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一级政府是政府,县一级党委也是党委,事情办不好,可能会让各级政府和党的良好形象付诸东流,这是不能宽宏大量的。所以,最好多做禁止免费塑料袋的事,少做拘记者的事——那东西太响
王安/文
2008年恰巧捎上个8,成千上万新人进洞房,好事“泛滥”。 第一个好消息是,从2008年6月起禁止商品零售场所免费提供塑料袋。这是多大的一个好消息呀,风起兮塑料袋满天飞,全国人民都不喜欢,实行起来一定没大的阻力,保护环境造福子孙呢。何况,有关部门还可以制定一些措施,比如见到有胆敢免费送塑料袋的,罚无赦。这样,管理人员也有积极性。恨只恨,这样一个大好事,为什么一定要到6月?一纸令下,立马天下大同。这比那折腾了10年的养路费改燃油税容易多了。 但接下来的事就不那么容易了。 2008年1月1日,《法制日报》社属下的《法人》杂志刊发了记者朱文娜采写的一篇文章,题目是《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文章报道,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拆迁纠纷,赵被认定曾用编发短信的方式诽谤县委书记张志国,后在2007年12月,赵被当地法院判定构成诽谤罪和偷税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报道两次提到了张志国。 报道刊出后,西丰县认为这是一篇严重失实、带有恶意诽谤性质的文章。1月4日,西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福路与县委政法委书记周静宇来到北京,要求《法人》杂志澄清事实真相,消除不良影响。 部长和书记可不是到杂志社上访的,同来的还有西丰县公安局的警察,称朱文娜涉嫌诽谤罪并已立案,要求向朱“了解情况”。警察还出示了对朱文娜的立案通知和拘传证,显然这不是“了解情况”,竟要拿去罢了。由于朱当时没在,西丰警方未能捉拿到。其实,抓人也容易,发A级通缉令嘛。 如果朱记者在杂志社会怎样?就是捉拿去了又怎么收场? 西丰县领导一定考虑过政治影响。李福路部长就特意说明抓朱记者与他们的张书记无关,“我们张书记是宽宏大量的人,他曾说,报道对我个人有什么损失不算什么,但不能因此让我个人对西丰发展付出的汗水付诸东流。” 由于张书记个人命运与西丰县的汗水结合到一起,就由不得张书记个人宽宏大量了。张在电话里对《新京报》记者说:“帮赵俊萍进行评估的所有人都已经被我们抓起来了,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在西丰,张书记想做什么大概是没有谁能挡住的。但出了西丰,他真给自己的警察出了难题。北京是什么地
界?《法制日报》社是谁的牌牌?让警察如何下手?据说,警察们到《法制日报》社时,中间有一个北京警察。这个说法让人起疑。就是有,也不会是组织行为,因为北京的警察毕竟见多识广,不会趟这道浑水的。
果然,拘记者事一出,朝野哗然,西丰县一下子乱了方寸。《东方导报》报道称,县公安局甚至全然否认:“完全是无中生有,警察到北京抓记者?没有这回事!”——一下子把自己的宣传部长和政法委书记搁到假冒的境地。 1月7日晚,西丰县公安局局长王卫东对新华社记者证实,确实对朱文娜采取了拘传的强制性措施。8日23时,西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维义约见新华社记者说,西丰县公安局已于当天下午召开会议决定,撤销立案,撤销拘传。 事已至此,下一步是向法院起诉朱记者,还是问责张书记,这些最好都免了,为人要厚道。只是,县一级政府也是政府,县一级党委也是党委,事情办不好,总可能让各级政府和党的良好形象付诸东流,这是不能宽宏大量的。所以,最好多做禁止免费塑料袋的事,少做拘记者的事——那东西太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