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看法是,如果老师的作用是主要的,对他的处理肯定比较重。我们还是要努力公正地处理这些问题。
撰稿/贺莉丹(记者)张益清
2007年12月26日晚间,复旦大学首届学术规范委员会主任、复旦大学现代哲学研究所所长俞吾金教授接受了《新民周刊》记者专访,详解复旦公布三起学术剽窃事件的经过。 公开是对举报者的反馈 记者:你如何看待此次复旦“自揭家丑”? 俞吾金:在复旦校园网公布,是学术规范委员会全体委员的意见,学校领导也支持。贴在校园网上,也是对举报者的一个反馈。有很多举报人在外面的网上举报,以前复旦处理完,有时把处理告示贴在校门口宣传栏里,复旦大学的老师和学生,有人看到、有人看不到;在内部处理,外面都不知道,仍在批评复旦怎么还没行动。 还有,也对复旦的治学起警示作用。有的事情比较恶劣,让全体研究生和教师了解,以进一步端正我们的学风。如果光一个告示或院系内部处理,外面的人不能了解,好多人觉得这个事不了了之。 对犯错误的老师或学生,我们当然希望帮助他们,但首先他们要认识到他们的错误,也希望他们今后能改正,所以我们只是在复旦大学校园网上发布。我要强调,复旦大学校园网和外面的网有差别,这是我们学校内部事务,虽能和外部联网,但还是校园网形式。 记者:对这次被曝光的导师与学生,你们采取分别对待的处理,有人评价,对学生的处罚过重,而对教授的处罚过轻。 俞吾金:外面有这样的批评很自然,但他们可能对有些情况不够了解,我觉得不能抽象地谈论,而要根据每个个案分析。我们的看法是,如果老师的作用是主要的,对他的处理肯定比较重。我们还是要努力公正地处理这些问题。 比如,信息学院博士生叶某,他的英文论文先抄了三个美国人的,把英文翻成中文、改头换面后,又在中文刊物上发表一遍,大家都认为这个行为太恶劣了!就等于英文和中文两次剽窃。当时他的导师在没看论文的情况下就署名,我们研究下来,觉得(他的导师)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失职行为;另外,自己学生有这样的行为没发现,导师也参与其中,也要负责任,但在性质上与故意剽窃、伪造数据还有差别。实际上,我们对导师的处理建议是不轻的,他是副院长,而且他负责学院的学术工作,我们建议他辞掉自己的行政工作,是比较严格的处理方式了。 要区分是故意抄袭,还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卷入抄袭。但必须看到,(其中两起事件)导师不是故意剽窃,跟外文学院的(造假事件)不一样。我们要根据事情本身、学生和老师应承担的责任处理,不能抽象地谈,希望新闻媒体理解我们。 有一件就查一件 记者:你认为,在校园网公开学术剽窃行为,有哪些好处?你们在调查中是否遇到一些困难? 俞吾金:因为可能有时牵涉到不同的人,(他们)共同做出一个东西后,究竟抄的部分是哪个人写的?要确定他抄的篇幅究竟有多少,有的在确定上有一定困难。比如,有人说,抄袭后已向国外刊物写信,也取得他们的谅解,那么,他要把当时写给编辑部的信及编辑部回信都交给我们。我们就是重事实、重证据、不轻信,要把一个事实搞清楚需要很长时间,也很辛苦。我们得出的结论经得起推敲。 记者:调查过程中有没有一些被举报人找你说情? 俞吾金:在我们的工作范围内,没碰到这样的(说情),也没听到各位委员说起这样的事。因为我们的委员都是一批资深教授,比如,其中的王迅教授是(中科院)院士,他哥哥是北大王选教授。 每个委员调查这些事情都非常认真,大家主张要公正处理,我们都是集体讨论,大家取得一致意见,再起草有关处理建议的文本。我们这个组织本来就要维护学术公正,所以也没人找我们(说情)。 记者:近3年来,你们接到的举报多吗?查证属实的就这三例吗? 俞吾金:要看怎么理解多和少的概念,反正(我们)每年都会接到一些举报,包括匿名与实名(举报),有时一年下来一共约有三五起、五六起,数量不等,(我们)也没专门统计有多少,反正有举报就做(调查)。有的(举报)调查后可能不成立,有的可能是小事情变大了,有的举报不属于我们的处理范围,就转到其他部门去……各种现象都有。(本文根据采访录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