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莅骊 我们有时候弄错了,以为浪漫的只在电影里。有些场景的确动人,我喜欢的是——爱丝黛拉对匹普说:“小孩,过来,想亲就亲我吧。”莉香对完子说:“喜欢你——啊,说出来了。” 有时候不需要语言。日瓦戈医生在咖啡店里,意外地看到情人拉拉和她的儿子在对街走过,他想追上他们却心脏病突发倒下了:一边是浑然不觉,一边是天翻地覆。我喜欢那些生离死别,更喜欢那些久别重逢。通常,女主角娇小玲珑,男主角高大威猛,她一下子就跃到了他的身上,她的双臂绕着他的脖子,她的双腿绕着他的腹腰——我始终不知道该如何优雅地描绘这样的场景,但你一定可以想象那些浸在眼泪和音乐里的画面。当然,也可以参照小菊和阿勉的版本,小菊在心里默默地闹一个礼拜的别扭,可阿勉却压根儿不知道她在生闷气;他们在天桥相遇,小菊冲上前去,居然一下子把阿勉给扑倒了。有时也不必这样兴师动众,就像李翘和黎小军,可以平静地对视,微笑——前提是眼神妩媚,笑容迷人。 可是,我们有时候真的弄错了。我们不必把所有的浪漫都信以为真——他们谋杀了多少胶片才留下这样的定格,他们的故事从来都不属于他们;但也不必因此检讨电影对浪漫的误导。我们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时间和感情交付虚构主义,这样很好;我说我们弄错了,只不过想说,其实我们不必仅仅在电影里参观爱情。 我总是在大街上,在公共汽车上看到陌生人的生活。我不想推荐在车站上旁若无人接吻的情人,或者是地铁上坐在男人膝头的女人,我想说的是那些在拥挤或不太拥挤的公共汽车上的一对对情侣或准情侣。他们有时肩并肩站着,不让陌生人插进来。他们有时齐心合力地占到一个并排的座位——这是我乐意见到的画面,我愿意看到他们坐在一起而不是分别在两个角落。有时候,他们中的一个跟我并肩坐着,而另一个却坐在另一张椅子上或站在边上;我其实不介意跟他(她)调换,只是不好意思先提出来。 小时候坐公车,坐在最后一排。跟我同排的一对恋人,女的把头伏在男的腿上,男的用手挡着窗外的炎炎日光射来的方向。这个手势让我印象深刻,我觉得自己将来也需要找一个这样子的男友。无独有偶,我的一个朋友,曾说起有一次她在路上遇到了大雨,便跑到当时的男朋友家里,那个男人拿了一块大毛巾给她擦头发,她即时就起了嫁给他的念头。

我后来真的有了一个男朋友,会替我遮住灼热的光线;但他不明白那个手势对于我的意义,而我也终于明白手势也不过是一个手势。我的朋友后来也没有嫁给那个男人。她前些日子刚刚生下了宝宝,上个星期我去看她,她现在的老公坐在摇椅上,抱着她家的大胖小子,满脸幸福,呵呵直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