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与中信信托在信托理财产品方面的合作,为中信银行增加中间业务收入、腾挪信贷额度提供了渠道,中信信托也获得了稳定的高收益,可谓珠联璧合、一举两得。
作者:杨练/文
在上市银行公布的2008年半年报中,中信银行以162%的净利润增长率和接近94%的全年贷款额度使用率这两项异常突出的指标,成为上市银行中的“明星”。但仔细研读,你会发现在银信合作方面,中信银行同样也不逊色。 中信银行在银信合作上,具有典型的集团背景和内部交易特征。中信信托是中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而中信集团是中信银行的第一大股东。 双赢中信银行半年报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在对私业务领域,中信银行与中信集团旗下金融子公司合作开发理财产品销售额733.7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长84.18%。 据了解,在报告期内,中信信托与中信银行合作开发理财产品,从其管理的理财账户中支付给中信银行的费用合计为1.22亿元人民币。而根据中信银行半年报,今年上半年,中信银行理财产品的手续费净收入1.2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3%。由此可见,银信合作在中信银行理财业务中占比较高,而中信信托提供的收入占比高达97.6%。 值得关注的是,2008年前6个月,中信信托代理客户向中信银行购入了总计人民币205亿元的贷款及客户垫款,期末前又将其理财信托计划中的196.3亿元贷款出售给中信银行。 一位信托公司知情人介绍,银信合作的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一般只能获得千分之几的手续费,单一信托同样如此,即使是由信托公司操作的一笔开发贷款,信托公司也同样只能获得很低的一个管理费,数据表明,2007年50家信托公司平均信托报酬率为1.5%。 据此计算,中信信托将上述贷款205亿元中的196.3亿元已经纳入理财产品计划中,那么它由此获得的平均收益至少为2.94亿元,而它提供给中信银行的收入只占其收入的41.4%,与目前银信合作中银行普遍至少占六成的收入比不符。而且上述人士透露,中信信托的收益率在信托业界是处于比较高的水平,它的收益肯定不止业内的平均水平,保守估计中信信托的收益率在2%左右,那么中信银行在理财产品手续费收入上至少损失了50%。 不过,对于中信银行来说,通过先卖出贷款随后又买入数量基本相等的贷款,使得中信银行能在一个报告期内保持资产负债表的平衡,而且能在至少6个月的时间为其腾挪出200多亿的信贷规模空间,它的着重点可能并不在理财产品的收益上,而是在这200多亿的信贷额度,能为中信银行带来远超一般贷款基准利率7%左右的高额利率,甚至高达10%的利率,从而获得超额收益。 因此,运用理财业务,腾挪信贷规模空间,成为中信银行充分利用集团背景资源的一大优势。这样就使中信银行在理财产品市场上更具有竞争力,尤其在国内股市大跌,客户风险厌恶情绪突增时,中信银行就可以迅速依托整个集团公司的资源,短时间内调整发行销售策略,大力开发固定收益类产品,扩大中信银行在理财市场中的份额。 而且,这已经不是中信银行第一次这么操作了。中信银行2007年年报显示,2007年中信信托为其管理的理财产品向中信银行按账面净值购买了总计人民币118.76亿元的贷款及客户垫款。但中信银行并未对这些大额交易进行日常披露。 涉嫌违规披露 “中信银行在2007年年报和2008年半年报中披露的大额关联交易并未进行日常披露,有信息披露违规的嫌疑。”一位业内人士质疑。 按照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高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即为“重大关联交易”,而重大关联交易要求逐笔进行披露。 据了解,上半年,中信信托向中信银行购买的205亿元的贷款及客户垫款,主要是用作信托贷款类的理财产品,而截至2007年年底中信银行所有者权益总额为901亿元。中信银行与中信信托之间关联交易的单笔金额、比例均超过了重大关联交易的定义,但中信银行并未进行详细的披露。 不过,中信银行有关人士的看法是,在这项交易中,中信银行对关联交易的金额有不同的理解。中信银行理解该项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是委托中信信托进行管理时,付给中信信托的费用,而非贷款的账面价值。而按照手续费计算,该项交易远远没有达到需要进行逐笔披露的金额。 “由于在信托贷款理财产品发行、销售的过程中,信托公司向银行购买了信贷资产,并且也实质上影响到了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不管这种影响的时间的长短,那么它的交易金额就应该按照购买信贷资产的账面价值来计算。”一股份制银行理财中心人士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