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愤放大了人们对肖志军的情绪对立,更难以站在肖志军的位面上思考他的苦衷。
口述整理/杨江(记者)
“这件事确实是一个极端个案,激起了人们强烈的道义谴责与对签字制度的质疑。舆论普遍认为肖志军是一个严重缺失道德的人,甚至怀疑肖志军是一个精神不太正常的疯子。我以为,目前所有针对肖志军的社会认知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偏差。”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主任章友德这些天一直在关注、分析北京“男子拒签字致产妇死亡”事件,他说,“我要为肖志军说几句!” 他为什么不签字? 我们先来看看肖志军与李丽云是怎样的“婚姻”状况。肖志军是一个处在社会底层的农民工,他与李丽云的“婚姻”是在李丽云要自杀、肖志军“英雄救美”的特殊背景下构成的。不管是以身相许报答救命之恩,还是两人同病相怜,总之,李丽云此后就铁了心跟随肖志军。 按照世俗的观念,李丽云这样的选择并不是一个合理的选择。她读过电影学院,年轻、漂亮,而肖志军则是一个比他年长十几岁、相貌一般、初中都未毕业的农民工。这样的两个人原本是根本不可能走到一起的,李丽云的母亲一直坚信肖志军是个感情骗子,甚至要为此状告肖志军,她说:我这么漂亮、优秀的女儿怎么可能嫁给你这样的人。我想,这恐怕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想法。 但是他们两个人最终为何又能走到一起了呢?就是刚才所说的特殊情形,李丽云因家贫辍学,与父母发生冲突,面对“社会冷漠”与“人生无情”,想一死了之,但肖志军及时出现,给了她温暖与希望。基于这样的判断,我认为,肖志军对李丽云是有感情的,他带着李丽云一路北漂,生活的轴心围绕李丽云,主观意愿上,他是珍惜这个女孩子的。 肖志军明白,如果不是这样的特殊情形,他不可能得到李丽云这样一个各方面都不错的女孩子。所以,当李丽云出现生命危急时,肖志军一定是想办法来救她的,但是他最终又为什么没有按照医院的方案去救她呢? 正是因为这样的抢救发生在医院里,你要知道,我们已经出现了太多“小病大治”、“无病也治”的现象。这种现象已经在社会公众尤其是肖志军这样的弱势群体中形成了一个刻板印象:“医院就是这个样子的。”所以,当肖志军面对抢救李丽云的医院,无法产生必要的信任。 作为一个农民工,在北京这样一个他眼中农民工生存艰难的城市,妻子突然得了一个医生所诊断的如此危急的病,肖志军是根本没有经济承受能力的。他根本想不到不签字会导致一尸两命的后果,他只是把医生所讲的那些危急状况推断为医院想让他多付钱的借口。也就是说,他认为医院在夸大其词,以至于他后来不断唠叨:“看个感冒怎么会死人呢?” 这样的背景下,你越是要他签字,他越是强化对医院的戒备甚至对立。 如果有医疗社工…… 我很同情肖志军,当时的情形下,没有一个人能真正理解他的内心世界,关心他、设身处地替他分析、疏导他的认知、缓解他的压力。 现在,我们分析当时的这个过程,思考的不仅仅是这是一个极端个案,而是一个更大的范围。任何一个消费者,尤其是对医疗这种特殊的消费,我们绝大多数人是没有足够的知识的,我们唯一能信赖的就是专家系统。 但这个系统在过去若干年中,已经不能让我们对它产生充分信任。对医疗所有的过程、后果,我们是无法判断的,签字本身就是有问题的,签字的目的只是转嫁医院的风险、责任。医生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他们对可能的后果有清晰的认识,但是,肖志军们不能。怎么会出现这样一个法律,导致最终让家属来承担医院应该承担的一些风险呢? 这涉及类似医院、政府,这样一个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应该怎样来承担责任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包括医疗社会保障的严重缺失、城乡医疗保障的严重不公平,包括对农民工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缺少一个应急机制。我的意思,没有一套很好的暖人心的机制让农民工想通。在西方,医疗社工遍布医院,但我们国内目前还没有。 你要知道,我可以不相信你医院,但是我可以相信社工。有这样一个能够让我信任的社会第三方的及时出现,告诉我医院为何这样做以及不签字,在目前的医疗管理制度下,我将面临的无法承担的严重后果。甚至,即便最后签字了有经济困难,我们也会发动社会力量来帮助你。 但这样的第三方在当时的情况下未能出现,相反,警察、医生甚至包括后来在现场劝说、指责肖志军的那些患者都对肖志军起到了一个外部压力的作用。 当医院叫来警察给肖志军施加压力要求他签字同意手术时,肖志军非常镇静地反问警察所属的警署,并提出了“我不属于你的管辖区域”的质疑。当在场的很多人都指责他的时候,他又说:我是湖南人,我要回老家去,我在老家是认识人的。很多人包括大多数媒体都觉得肖志军的这个做法不可思议、理智得可怕。这恰恰验证了我前面的分析。 并非道德问题 眼下,舆论还在铺天盖地从道义层面谴责医院与肖志军,实际上更多的谴责是针对肖志军的:你这个畜生、明明医院说不签字你老婆必死无疑,你为何还不签?即便医院夸大其词,即便签字有再大的风险,你也应该先签字救人! 我并不认为肖志军存在道德问题,他对这个女孩子是有感情的,你可以看到,人死后,他指责医院“我不签字你也应救人”时,也把责任归咎到了自己身上,甚至一度想自杀。 你可以怀疑他在演戏,但他并不应该承担这个责任,李丽云已经死了,他现在是真正受伤害的人,没有人去理解他、关心他在当时的背景下为何不签字。李丽云死后,社会给他的压力,他甚至都认同,“岳母”一次次的打骂,他不还手,甚至自己抽打自己。遗憾的是,仍然没有人去理解他,甚至相信他的内心痛苦。 他曾经提到手术可能影响李丽云以后生二胎,但人们把这视为他的无知甚至是无情。我恰恰认为,肖志军是一个非常有理性的农民,甚至是一个淳朴的人。想生儿子,现在仍然可以说是某些地区农民最大的理性,在当前社会保障缺失的情况下,我一个农民,将来养老的唯一保障就是有个儿子甚至更多的儿子。 当医院告知可能影响生育的时候,肖志军当然要有担心,在他看来,手术意味着不能再生儿子,不能生儿子我以后就没有保障。当然,重男轻女的世俗压力,在当下的中国农村,也并没有彻底解决。 肖志军是非常理性的,那么,为什么一个非常有理性的农民最终却作出了这样一个在我们看来非常不理性的行为呢?他的这种理性是他所处的社会环境与他的知识结构导致的。 我要说的是,我们对肖志军内心世界的读解出现了严重偏差,所有针对他的指责都是不公正的,都是在推诿我们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可怜与可悲之处 那么,为何对肖志军的读解,社会普遍出现偏差呢?表面看,不签字的行为决定了一尸两命的结果,而这个结果极大刺激了人们的心理承受与道义感。人们很容易就从这个结果倒退、质疑导致这个结果的行为。 义愤放大了人们对肖志军的情绪对立,更难以站在肖志军的位面上思考他的苦衷。 我刚才说这件事是一个极端个案,但肖志军的行为一定又是他所处的阶层人群的典型反映。 为什么人们认为这是一个极端个案?那是因为绝大多数“肖志军”最终屈服了压力,签字同意手术。肖志军的不同、他的悲剧也正是在于他不肯屈服于这种压力,并导致了这样一个惨烈的后果。 章友德,1995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获博士学位。从事现代化和城市发展研究,任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主任,是上海政法学院城市安全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