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山定权 树定根 人定心”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述
文/蔡亚林 2003年以来,我国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改革,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使林业发展的活力得到了极大的焕发。 从试点到现在的四年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效盘活了林地资源,促进了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全国已有5.25亿亩集体林地确权到户,占集体林地的21%。 林改后,吃了“定心丸”的广大林农护林造林、发展林业经济的热情一下子迸发出来。福建省松溪县花桥乡村头村村民自发集资万元,在村口竖起一块大石碑,刻上林改的政策和村规民约。村民真义昌说:“林改政策好,写在纸上怕破掉,雕在木头上怕烂掉,刻在石碑上才能永久!”这是块民心碑,是民意的反映。 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成功创新,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和协调发展。 山定权: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在林地上的伟大延伸 我国是一个山区大国,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9%,56%的人口生活在山区,全国2100多个县市中有1500多个在山区。全国集体林地25亿亩,占整个林地面积的58%。 改革开放初期,“包干到户、包产到户”的土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解决了13亿人口的温饱问题,使得广大农村地区迅速摘掉贫困落后的帽子,逐步走上富裕的道路。 耕地的问题解决了,可林地发展的活力却一直难以迸发。 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集体林权制度一直处于努力的探索之中,虽然经历了土改时期的分林到户、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山林入社、人民公社时期的山林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上世纪80年代初的林业“三定”(划定自留山、确定责任山、稳定山林权)四个阶段,但由于林权或处于虚置状态,或责权利严重不统一,或没有法律保障,使得林业产出率低、发展步履维艰。广大林农“*山”难以“吃山”,500多个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有490多个在山区。 林地和耕地一样都是农民特别是山区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国家宝贵的经济资源。只有耕地的发展,相当于一条腿走路,绝不是农村科学发展之路,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我们必须抓住“以明晰产权为核心”的集体林业制度改革的契机,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延伸到林地。 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后,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试点省份先行一步,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把林地的使用权、林木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交给农民,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截至2006年年底,这4个省已基本完成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其中最先改革的福建省,明晰产权林地面积7547.5万亩,占应改面积的97.2%。江西省林改3年,颇有力度,分山到户率已达82.7%。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指示。 2006年1月13日,胡锦涛总书记来到福建永安,对永安林改工作充分肯定,并指出“林改意义确实很重大”。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7年4月20日,在江西武宁县罗坪镇长水村考察指出,中国70%以上是山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如同土地家庭承包改革一样,在山区林区具有历史性的意义。改革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好,农民的收入更多。要下决心加快推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又一次大的生产关系变革,适应经济发展规律、顺应群众意愿、合乎农村实际。”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2007年5月13日在云南农村考察时指出,要坚持在林地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林地的使用权交给农民,让农民依法享有林木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对林改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树定根:从“事不关己”到“我要育林、护林”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手握林权证的农民拥有了几十年不变的产权,确定了农民拥有山林生产资料的主体地位,消除了林农怕政策“初一十五不一样”的担心;商品经济意识的增强,使农民懂得了这样的道理:不到最佳采伐年龄砍树就是“杀鸡取卵”;林权流转和抵押贷款又解决了林业周期长、林木变现难的难题。 林改前,山林都是集体的。由于长期以来实行的集体林经营管理体制,经营主体不落实,责权利不明确,使一些农民形成了一种“山是集体的、林是干部的,护林造林事不关”的陈旧思想。1998年长水村一次森林火灾,村民们硬是看着山火烧了几天几夜。 林改后,“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成了林农的自觉行动,农民造林育林的积极性一下子迸发出来,不仅多栽树、栽好树的热情高涨,而且对山林资源也更加珍惜,把它看作是建在山上的“绿色银行”,是“未到期的高息存折”,是增值潜力巨大的“成长股”。 如今的长水村,林业站下发的树苗变得抢手,只要有空地,村民们都要把它栽上树木。如今只要看到山上冒烟,农民在十多分钟内就会骑摩托车赶到。从2005年到2007年,长水村先后有上百户农民自发上山造林,造林数量超过此前20年总和。2005年,江西全省发生森林火灾比历史同期下降56%,受害森林面积下降74%。 分山到户,明晰了产权,激发了林农务林的积极性和热情,使得林农保护山林的意识明显增强,对林竹的砍伐慎之又慎,连挖竹下笋都得选来选去,把大个笋留着长大成材。在福建永安,成年大竹收益超过竹笋收益,竹农选笋像选女婿一样认真留着大竹,把留的大笋做上记号,一棵棵地标出来。挖小留大,竹农护笋养竹积极性空前提高;而过去却是“挖大留小,大小通吃才最好”。当林农被林改确定为经营主体时,科学经营、可持续经营的弦绷得比谁都紧。 林改之风吹绿了大江南北。在重点林改区,林农和社会的造林热使森林资源明显增加。 辽宁是我国北方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省。几年来,全省林业用地面积增加6.6%,有林地面积增加了5.5%,活立木蓄积量增加了38.5%,森林覆盖率增加了5个百分点。这个省的林改市县林改后没有发生一起乱砍滥伐等毁林事件。 在福建,据国家林业局公布的部分省区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林改这三年是福建森林资源增长最快的时期。全省活立木蓄积量增加791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增长了2.44个百分点,有林地面积净增500万亩。尽管2005年后国家大幅度减少退耕还林任务,造林难度明显增加,但2006年全国完成造林面积仍达7800万亩。 为解决山林联防互助的问题,农民自发组建了许多包括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等内容的森林管护协会,并逐步形成了跨村屯、跨乡镇的保护网络。福建、江西两省分别组建这样的协会1879个和4061个,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 人定心:林农吃了“定心丸”,林业发展注入活力 福建一老农感慨地对记者说:“自从盘古开天地,哪朝哪代不收‘皇粮国税’,共产党不但免了农民的税费,还把山林分给我们,这是从来没有的事。” 分山到户、包林到户,林农成了山林真正的主人。还山于民,还利于民,还权于民,林改后农民迸发出来的热情和积极性,正转化为农村生产力大解放,成为推进林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吃了“定心丸”的林农不仅开始对自家林地的发展仔细筹划,从长计议,而且开始对本组本村的林业发展出谋划策,提供财力与智力的双重支持。 林改不但增加了农民个人收入,村集体财力也明显改善,开始注重安居乐业。2006年,福建永安市洪田村通过林改获得42万元稳定收入,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按每人每年100元为村民办理社保,60岁以上老人每年可领取60元津贴,对考上大专院校的学生由村里进行奖励。 在林改政策的激励下,江西各地林农和企业的发展林业积极性空前高涨,2004年至2006年,全省有28.06万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务林,各种社会资本纷纷投入林业。去冬今春,全省共完成造林352.4万亩,再创近10多年来的新高。其中社会造林293.72万亩,占83.3%。许多地方造林苗木脱销,价格上涨。林改后的林区出现了少有的繁忙与和谐,森林案件连年下降。2006年全省森林火灾发生起数和受灾面积分别比上年下降了63.4%和76.8%。 林改激发了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使林农得到了真正的实惠。林改以来,通过减免税费、政策性让利和发展林业产业,加上林改拉动木材价格上涨和林地林木升值,农民来自林业的收入大幅度增加。林改前,江西省武宁县林农卖一方木材,要交木竹农业特产税32元,向乡村交管理费和提留25元,交育林基金115元,交各种规费12元。林农比喻说,他们砍下一根竹子,才得到一双筷子。林改中,江西省实行“两取消、两调整、一规范”的减轻税费政策,自2004年以来,累计为农民让利33.4亿元。 林改后,浙江省白沙村人告别了“砍木材、烧木炭、卖柴火”的“三木经”,而把竹笋、茶叶、山核桃这些以往不起眼的山货变成了村里的“摇钱树”。如今,全村人均收入的五成来自特色林产品。白沙村人在“经营山货”的同时也在“经营景观”,依托风景区,村里经济实惠的“农家乐”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生态旅游正成为白沙村的又一个“聚宝盆”,目前村民人均收入的45%来自旅游业。 辽宁作为我国北方重点集体林区,把引导农民发展后续产业作为林改的一篇大文章,积极培育和发展林业产业,为农民“*山吃山,*山致富”打下坚实基础。分林到户后,林农把林子当成摇钱树,林地当作聚宝盆,积极发展林下产业,在山林中拓展致富空间,挖掘发展潜力。林农高兴地说,“看好自己的山,种好自己的田,发家致富在眼前”。2006年到2007年,宽甸满族自治县四平村栽植冠下红松300亩,发展林下参600亩,细辛300亩,建山核桃园830亩,利用枝桠梢头发展食用菌40万袋。2006年农民人均来自林业的收入比上年增加475元。 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正在使祖国大地发生着喜人的变化——青山更绿了,农民更有盼头了、生活更好了,社会更和谐了……
更多阅读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类似于山有木兮木有枝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一缕钨丝现光明,人间至此隐黑暗。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正所谓千里姻缘一线牵,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不愿与其共享之,只愿与君齐享之。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时。自古英雄难过美人
一蓑一笠一叶舟,一枝竹杆一条钩。一山一水一明月,一人独钓一江 声华叶舟
一蓑一笠一叶舟,一枝竹杆一条钩。一山一水一明月,一人独钓一江秋。 2009-5-6 09:21提问者:饶阳镇小 | 二级一字诗 清 陈沆 一帆一桨一渔舟, 一个渔翁一钓钩。 一俯一仰一场笑, 一江明月一江秋。 [作者简介] 陈沆,清文学家。原名学濂,字太初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我国陪审制度任职条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为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特作如下决定:第一条 人民陪审员依照本决
调查研究制度建设亟待完善 完善我国遗赠制度研究
◎文/ 江 涛近年来,调查研究在一些地方出现了被弱化和“变味”“走样”的毛病。有些部门和同志作决策不认认真真下基层搞调研,老老实实到群众中收集意见建议,而是“走走马,看看花”“不动腿,动动嘴”“开闭门会,造闭门车”“先定论,后佐证
什么叫做管坯定心? 规定了什么叫做数轴
什么叫做管坯定心?昂德钢管答:圆管坯定心是指管坯前端端面中心钻孔或冲孔。在轧制一些变形抗力较大的材料时,有的工厂在管坯人炉前在管坯的后端或前、后两端端面的中心钻孔,前端定心可以防止穿孔时穿偏,减小毛管壁厚不均,并改善斜轧穿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