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环境污染逼近难以承受的底线时,治理者面目依旧模糊不清
作者:何伊凡
2004年4月29日,武汉龙阳湖渔场场长马长松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天,他的平静生活从此画上了句号。 当日马长松就住在湖中小岛上,凌晨3点左右,天气闷热,他无法安睡,沿着鱼场散步,突然,发现湖面波光动荡,大量鱼懒洋洋地浮出水面,不祥的预感瞬间袭来,他大喊:快起来,要泛塘啦!十几个工人穿着内衣冲出宿舍,开动了全部输氧机,但已经回天无力。两个小时后,龙阳湖传来阵阵腥臭,鱼开始大面积死亡。为了防止死鱼二次污染,马长松流着泪放下输氧机,拿起鱼网。死鱼装了6辆加长卡车,小轻卡不计其数。“整整18万斤啊,18万斤!”马陷入痛苦的回忆,捂着脸蹲在小船上。 龙阳湖渔场有50年历史,大规模死鱼事件还是第一次发生,但这仅是个开始。从此,马的主要工作就从管理渔场变成了清理死鱼,动辄就是数万斤,一直持续到2007年,他可以暂时休息了,因为已经没什么可清理的了。他向《中国企业家》展示了一本日记,上面写满了每天死鱼的情况,记录之后,他再也没有勇气翻开过。 马将渔场的灾难归咎于周围大量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龙阳湖,一怒之下,他将一条马路之隔的武汉卷烟厂告上法庭,同时成为被告的还有负责污水处理的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在武汉,类似的灾难并非仅发生在龙阳湖,东湖等多个渔场也相继陷入恐慌。这座长江边的“百湖之城”水污染形势日益严峻,近年来,由于湖岸房地产过度开发,生活污水大量排放,致使湖泊不堪重负。主要城区38个湖泊污染负荷远远超过水环境容量,水质全部超标,其中32个湖泊水质为劣五类。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何庆慈研究员认为,这些湖泊富营养化加剧,水体生态功能已全面退化。在中国,武汉的水环境问题不算特例,甚至并不突出,有关部门对全国近14万公里河流和322座水库进行水质评价,发现近40%的河水受到了严重污染。全国七大水系412个监测断面中,V类的水占28%,即近三分之一的水用于农业灌溉都不合格。自2005年底松花江事件到2006年底,我国共发生140多起水污染事故,平均每两三天便发生一起。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2006年全国十大环境事件,有7起与水环境污染有关。近年来频频造访的蓝藻在2007年终于触动了饮用水安全这根神经,它隐喻着中国水环境高风险期已经提前到来,“逢水必污、逢河必干、逢雨必酸”,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曾如此感叹。 我们对所谓水患的理解,长期以来曾停留在“防洪”而不是“防污”,以至于现在每年的工业与城市污水排放量理论上足以污染全国所有地表水源。南北的多条大江大河与湖泊均已成为超级排污沟和垃圾池,更是从支流向干流、从城市向农村、从地表向地下、从陆地向海洋蔓延发展。 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被隐藏在另一堆金光闪闪的数字后,持续25年的高速经济增长,引进外资在全球居首……具体到地方上,“十五”计划中尽管各省能耗指标和环保主要指标都有欠账,但GDP指标都超额完成了。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的对立使中国付出了巨额成本,十多年来国家斥巨资治理“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但治理的速度远远跟不上破坏的速度,有些本已改善的流域又被重新污染,传统工业化的增长方式已使中国水资源环境到了难以承受的底线。 “江河日下”,长期研究中国水问题的环保人士马军认为,污染也是一种公地悲剧的体现,他在《中国水危机》一书中称之为“上游心理”,即每个社区都把自己当作上游,把污水一排了之,把危害转嫁到下游社区。 西方国家的经验表明,公地悲剧可以通过有效的环境管理来防治。但在国内,环保局往往成为众矢之的,而环保总局则反复强调无力感。从第一次环评执法到现在,其可以凭借的法律依据始终只有一部《环评法》,仍旧没有权力关停违法企业,仍旧只能“建议”相关部门对渎职或违法的官员进行处理。另一方面,职能交叉与权责不明仍然是颇具中国特色的掣肘,一条河就要几个部门管,水利部管水,环保局管岸,潘岳认为正应了一句歌词“妹妹你坐船头,哥哥我岸上走”,一个下不了水,一个上不了岸。 更关键的环节在于地方环保局的尴尬处境,其表面上接受国家环保局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但实际上官员任免、工资福利、退休待遇等方面完全仰仗地方政府。而作为执法对象的污染大户,恰恰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也可以说是环保部门的衣食父母。如此自然无法指望地方环保局向本地污染企业开刀。 那么,现在迫在眉睫的问题是,谁来拯救垂死的湖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