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经办10案15人,其中长春中院经办9案11人,松原中院经办1案4人;已审9案11人且均已宣判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坐落在当地有名的“政法一条街”景阳大街。这条街上几乎齐聚了当地所有主要政法部门。在景阳大路与正阳街交界处,中院的一个平时可以自由进出的侧门又被碗口粗的铁链牢牢锁住。熟悉的人知道,中院又审大案了。
吉林司法系统对查办来自上海的大案并不陌生。继三年前查办原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刘金宝案获上级肯定,吉林省检察院此番又成为查办上海社保系列案的主力。 去年社保案爆发后数月,吉林省检察院一度派驻数十位工作人员在上海办案,内部番号称为“705”专案组——2006年7月5日,这是中纪委正式会同有关部门对上海社保资金违规运营问题进行调查的时间。 此次吉林省检察院查办的上海社保案件中,大部分就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张荣坤及其下属周卫明、张军、王永德案在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上海、吉林、安徽三地中,吉林不是第一个启动上海社保案审判的——上海社保庭审第一案早在今年6月1日就已在上海开庭,受审者为原上海工投集团财务总监李易曾——但是,与上海长达四个月的开庭审判期形成鲜明对比,长春中院在两周内火速完成了九宗案件的开庭,其中八宗作出了一审宣判,期间连周末都在加紧开庭和宣判。 在深色肃穆的审判厅大楼里,包括祝均一、秦裕和王成明等在内的11名上海社保案主要涉案人员,一一走上法庭。 无论庭审还是宣判,大部分案件只有家属才能获准旁听,多位外地赶来的涉案人员单位代表都拿不到旁听证,只好在外等候。开庭过程中,亦是戒备森严,出现在法院周围的“可疑”人员,还会有工作人员上前盘查。由于一开始就有“纪律要求”,各位律师对其代理的案子都三缄其口。 祝均一/陆祺伟:挪用社保资金案 2006年7月,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祝均一被“双规”,正式揭开了上海社保系列案的序幕。作为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56岁的祝均一也是第一个被宣判者。 9月23日上午,长春市中院宣判,祝均一因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长春市中院认为,案发后,祝均一坦白部分受贿事实,并提供线索致侦破其他重大案件,构成重大立功,且赃款赃物已退缴,获从轻处罚。 经长春市中院认定,1999年至2006年,祝均一利用职务便利,将上海市社保局的巨额资金借贷给张荣坤控制的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使用,并为其他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贿赂总计折合人民币166万余元。 接近此案的人士透露,祝均一受贿大多数来自张荣坤,其余则来自于祝身边人员。 其中,张荣坤的行贿金额主要被认定为两笔:一是祝妻黄华在张荣坤控制的上海路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路桥)任职三年,总计获得约120万元的薪金;二是祝均一曾收受张荣坤赠送的一根金条。案发前,张荣坤曾向多名政府官员赠送金条,祝只是其中之一。 工商资料显示,2002年3月,张荣坤旗下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32.07亿元价格受让上海路桥发展有限公司99.35%的股权,后者拥有沪杭高速公路上海段30年经营权。 据《财经》记者了解,上海路桥转手之后,祝均一妻子黄华曾担任公司工会主席和监事长等职。去年7月祝均一案发后,黄华也曾接受调查,但目前未被起诉,她在上海路桥的收入被认定为祝均一的受贿款。 去年8月,社保案发之后,上海年金中心起诉福禧投资追讨借款。该案起诉书显示,上海年金中心和福禧投资一共签署了八份协议,其中七份为资金委托运营协议,涉及资金共计32亿元;一份是资金委托贷款协议,涉及资金4.5亿元。八份协议资金总额高达36.5亿元,年利息在6.8%左右。 张荣坤从上海市社保局获得资金计30余亿元资金,前后分三次获得,其中两笔约20亿元经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另一笔13亿元则因“张荣坤要得比较急”,祝均一直接指派下属为其办理手续,没有开会讨论。此次祝均一被指控“挪用公款”,案由即此13亿元贷款。 作为总额300亿元的上海社保资金的掌管人,祝均一还被认定“有违规运营社保资金、擅自决定违规收取保费回扣等滥用职权行为,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法庭上,祝均一的行为是否造成上海社保资金“重大损失”,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 据透露,控方并没有在法庭上列举祝均一任内,上海社保资金是否存在营运亏损以及亏损的具体金额。但祝均一担任上海社保局长十年间,上海社保资金使用无疑乱象环生。 上世纪90年代后期,上海社保投资东海广场、万都中心和明天广场等项目,接连陷入困境;本世纪初,上海社保资金又大肆进入股市,也一度遭人垢病(参见《财经》2006年第17期“上海社保危险的投资”)。 2004年以后,伴随着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银行贷款收紧,上海社保资金成为上海乃至华东地区某些房地产公司重要融资来源之一。公开报道显示,除了张荣坤的福禧投资,华闻控股、瑞安地产、正大以及百联等多家大型企业亦曾拆借上海社保资金,总计金额超过70亿元。 在上海有关部门组织拍摄的内部教育片《贪欲之害》中,祝均一交代说,“我已经50多岁,结构性封顶了,现在就想两条腿走路,一条腿做好工作,维护好自己的形象;一条腿做自己的事情,为后半生着想。事实上两条腿都没走好,反而害了自己。” 祝均一案于9月14日在长春市中院开庭审理。十天之后,其下属、原上海社保局基金监督管理处处长、资金托管机构管理处处长陆祺伟受贿案开庭。 在祝均一治下,上海市社保局下设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中心(下称社保中心)和上海企业年金发展中心(下称年金中心),均注册于上海市中山南路685号。上海事业单位登记资料显示,年金中心则负责“承办企业年金的收缴、个人账户管理和发放;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运营和收益分配”。向张荣坤所贷30余亿元巨资,正是来自年金中心。 然而,社保局的官方网站上,总计18个处室与15个政务执行单位中,却只有社保中心,并无年金中心。事实上,年金中心只管企业年金政策制定,具体运作则由基金监管处主管。这应该就是陆祺伟2006年8月涉案被调查的起因。 2007年3月,中共上海市纪委、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决定开除陆祺伟党籍和公职。当时的有关决定称,“陆祺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名贵手表等财物。陆祺伟道德败坏,生活腐化。” 此次陆祺伟被控受贿,据《财经》记者了解,控方所列行贿人名单里虽无张荣坤及其关联人物、公司,但不乏向上海社保局借贷社保资金的企业和个人。 9月23日,陆祺伟案宣判,认定受贿100万元,一审判处八年有期徒刑。 在祝均一主政下,上海社保局还曾向中国华闻控股集团贷款8亿元,用于收购新黄浦集团股权,涉及此事的华闻控股常务副总裁王政及新黄浦集团董事长吴明烈此次均被起诉。不过,由于华闻归还了8亿元,此事未列入罪行之列。 王成明/韩国璋/徐伟/程彦敏/李松坚:上海电气案 上海电气窝案,是上海社保系列案一个重要分支。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原董事长王成明、原常务副总裁韩国璋、原财务总监徐伟、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原副部长程彦敏等四人陷身其中,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码:2727)非执行董事、明园集团董事长李松坚亦牵扯涉案。 上述涉案人员被安排在长春、上海两地分开审理,王成明、韩国璋、李松坚在长春市中院,徐伟、程彦敏在上海一中院。 以上数人卷入上海社保案,还是因为张荣坤的牵连。2004年,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将旗下核心资产重组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荣坤旗下公司福禧投资以民营企业身份获持近11%的股份。李松坚旗下明园集团亦参与此事,并获得4.44%的股权。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随即赴港上市,两人均录得数亿元溢价收益。在去夏上海电气案发之时,此宗改制之隐情是众人注目之处。 不过,此次审判并未提及上述交易是否违法。数人受审另有案由。 根据检方的指控,王成明涉嫌受贿21万元,韩国璋受贿600余万元。 据《财经》记者获得的相关起诉书透露,2005年间,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旗下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集优)赴港上市。在2004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赴港上市一役中颇多斩获后,张荣坤食髓知味,向上海电气资产管理公司借款5000万元,由其实际控制的两家离岸公司“东英公司”和“贝克公司”参与上海集优IPO配售获利3000万港元,其中实际出资的上海电气仅获得1000万港元。 事后,张荣坤在香港交给韩国璋20万港元,由韩国璋带回上海后与参与其事的王成明、徐伟、程彦敏平分,每人各分得5万港元。 除此之外,王成明、韩国璋等人还有多次共同瓜分贿款的记录。起诉书还显示,王成明、韩国璋、徐伟还各分得上海尔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树昌行贿款数万元;各分得上海明园集团董事长李松坚行贿款2万元等。 王成明、韩国璋和张荣坤关系匪浅,亦跟一般民企老板与国企大佬关系性质显著不同。无论是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上市还是上海集优上市配售,多方做局,向张输送利益惟恐不周。 知情人士称,王成明结识张荣坤,乃出自大人物秘书疏通,知道张荣坤背景不浅,主动奉迎。种种线索亦表明,王氏与张荣坤其交往“合作”甚早,可溯自2000年其担任上海广电集团总裁之时。 韩国璋则在其后,意识到张荣坤等“黄浦帮”(韩本人语)的势力,有意附身效力,并协助疏通关系。在纪录片《贪欲之害》中,韩将此解释为“为了退休留后路”。 韩所收受610万余元贿款,除来自张荣坤,还有李松坚、郑树昌等人。韩为人贪鄙,不弃涓滴。一次张荣坤在关系网中散发金条以示好,经韩国璋之手送给一众官员,结果韩悉数将其换成份量较轻的金条。 今年9月23日,韩国璋被一审判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时,韩国璋59岁,当年一意“留后路”的结果,是余生在监狱中度过。 王成明与韩国璋同龄。他虽与张荣坤一干人交往非浅,先有伙张收购华安基金股份之举,后有安排张从上海电气上市中获利之行,但被查获从张荣坤本人处所获好处相对有限。其最终被认定受贿总额21万元,6万元来自张荣坤。知情人分析,王张之间表面交易如此“不对等”,当有不为人道之诉求。 与此同时,在王成明身上,又隐伏着早年间的惊人巨案。此次控方起诉书中还指控其共同贪污3亿余元。此事发生在本世纪初年王担任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广电)总裁期间,由王主要策划,伙同上海雅苑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严金宝、上广电房地产公司总裁陆天明,在上海闵行区莘庄工业区一块600亩“南郊别墅”土地的转让中,大肆牟利,总额在3亿元之上。 此案多年来一直被举报不断,最终在此次社保案查处中一并查清。既可谓天网恢恢实例(参见本期文章“南郊别墅土地案始末”),亦显示社保案之“案中案”年深日久,盘根错节,受益者亦超出目前在案人众。 《财经》记者还获知,王成明案在定性上存在一定争议:辩护律师均称王所犯罪名应属挪用资金罪,而不是贪污罪。而检方坚称王案系贪污罪,亦被认为于法有据。此案如果认定为3亿元贪污罪,将成为1949年以来中国罕见的贪污案,目前在最终受益人环节仍有些扑朔迷离。故各方谨慎处之,因之目前仍未最后定案。这也是目前除郁知非案之外开庭而未判之惟一一例。 李松坚被法庭一审认定单位行贿,有关起诉材料显示,这位46岁的广东商人曾向上海电气集团人力资源公司借款5000万元,并向上海电气涉案管理人员行贿70万元,由是获刑一年半。 上海电气的另两名高管徐伟、程彦敏案,此前被安排在上海市一中院审判。徐伟被控受贿39.2万元,被判有期徒刑七年。程彦敏被控收受贿赂港币5万元和人民币13.2万元,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参与开庭旁听的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徐伟受贿金额达39.2万元,其中约16.2万元是徐伟单独从上海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赛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两家中介公司的负责人陈胜林处获得。 起诉书显示,徐伟在康润公司、赛清公司承接“电气集团”所属上菱电器、上柴股份、电器股份等国有股权转让、集优股份香港上市项目中,为康润公司、赛清公司提供帮助,先后六次收受陈胜林贿款16.2万元。 另外近23万元,则是徐伟与王成明、韩国璋共同收受的贿款所分得。如前所述,其中包括从张荣坤处分得5万港元,从李松坚处分得2万元人民币,从郑树昌处分得3万元。 程彦敏为涉案者中收受贿赂数额最低者,在涉案人众中也年龄最轻,现年35岁。除了张荣坤送的5万港币,程彦敏收取的另13.2万元均来自陈胜林。根据上海电气上市期间的工作职责分配,程彦敏主管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协调工作,与陈胜林有工作交往。从2003年5月起至2006年,陈多次向程彦敏行贿。 根据程彦敏的交代,第一次于2003年5月收到的2000元,是此人公开发的“红包”,当时多人在场,每人都拿了,他回去看才知道是2000元现金。2004年5月,作为日常联系和疏通,此人又私下给了程彦敏3万元。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犯罪中决策者作为主犯一般重判,具体执行人往往判得较轻。此番无论陆祺伟还是徐伟、程彦敏,于此均有所体现。 王政/吴明烈:华闻收购新黄浦案 作为“上海社保案”的又一重要关联案件,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闻控股)收购上海新黄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黄浦集团)一事,将两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双双拖落下马。 新黄浦集团原董事长吴明烈被控受贿总计1000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华闻控股及其原常务副总裁王政单位行贿,王政作为行贿单位的直接责任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1000万元。 这桩千万元巨额贿赂案,缘于2005年华闻控股收购新黄浦集团一事—— 2005年2月,上海市黄浦区国资委与华闻控股签约,将所持新黄浦集团75%股权转予后者。当时,新黄浦集团是上市公司新黄浦置业(上海交易所代码:600638)的控股大股东。 2005年底,华闻控股旗下子公司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新华闻),再与黄浦区国资委签约,以4.25亿元受让后者所持新黄浦置业18.18%股份。 经过上述两次股权转让,“华闻系”最终成为“新黄浦系”的控股股东。值得注意的是,这桩收购的双方主事者,正是王政和吴明烈。王政虽名为常务副总裁,实则是华闻控股的创始者与掌门人。吴明烈则身兼新黄浦集团、新黄浦置业董事长。交易完成后,吴的上述两大职务由王政出任,吴则出任华闻控股副总裁。 所有收购资金合计8亿元,由华闻控股向上海社保局贷款8亿元社保资金。出面向主政社保局的祝均一游说此宗贷款的,正是新黄浦集团董事长吴明烈。据《财经》记者了解,在“帮助”华闻收购“新黄浦系”过程中,吴明烈从华闻控股处获得了1000万元的“好处”。 此宗贿赂案被认定为单位行贿。王政此次作为直接责任人被指控,获刑三年。 华闻控股的大股东为人民日报社下属的事业发展局,“新黄浦系”则是上海黄浦区区属地产企业,在上海中心城区持有大量土地资源的“新黄浦系”由此成为华闻控股的收购目标。这桩突然的收购案,当年一度让上海地产业内充满了猜测和不解。 知情人士透露,由记者而从商的王政系上海籍人,胸有大志,期待华闻控股在上海大展宏图。他亦将陈良宇独子陈维力延揽至华闻控股,担任旗下中体传媒总经理和华闻在香港一公司的总经理。 惜乎华闻在上海参与高速公路竞标而几度失手,其中包括与张荣坤竞争嘉金公路未果。后经反复运筹思考,王政最终决定出手收购新黄浦集团以获发展基地。此举亦被视为有力者抚慰华闻在上海失意的一个“补偿”。另一方面,据称吴明烈主持新黄浦集团多年,与区政府有关方面关系趋于紧张,故此次转让除收受千万元“好处费”推动之外,也有意通过“新黄浦系”的股权转让而另创局面。 这宗交易看去突然,其实设计周到,实有“多赢”之效。而直到揭晓时分,事主黄浦区国资委方才知悉,也只有认可交易了事。 交易完成年余,社保案事发。先有吴明烈于2006年9月被“双规”。两个月后,王政也被司法机关带走。 9月23日,59岁的吴明烈因收受巨贿被判无期徒刑。其妻由两人搀扶到庭旁听,事后一路大哭离去。 秦裕/孙路一:利益网络枢纽 上海社保案中,尚有一些穿针引线长袖善舞者,虽未直接参与操作其事,却是官场与商界间不可或缺的人物。原上海市宝山区区长秦裕、原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兼市委办公厅主任孙路一,均以高官近侍之身,扮演权钱交易枢纽角色。 在已开庭各案中,秦裕案开庭过程最为神秘。9月25日,长春市中院提前至早8点即已经开庭审理此案,且为此将其他庭审都取消,当天下午即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 秦裕案如此神秘,或许因其另一个身份。他曾长期担任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秘书,只是在社保案发后才火线调任宝山区。 长春市中院判决称,1998年4月至2006年6月,秦裕在担任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韩国璋、吴明烈、张荣坤等人谋取利益,从中索取、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682万余元。 案发后,秦裕坦白大部分受贿事实,并提供线索致侦破其他重大案件,构成重大立功。兼之有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秦裕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秦裕所收682万元贿款中,主要为其位于上海市中心的三处房产,包括了上海定西路上的一套别墅,以及位于上海古北的一套顶层复式住宅。这三处房产都是秦裕通过以差换好、以小换大等方式从行贿人处获得。张荣坤为主要行贿人之一。 秦裕与张荣坤关系紧密,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相识,也是张在上海官场的引路人之一。张荣坤在上海电气予取予求,王成明、韩国璋等人刻意奉迎,秦裕的引见居功至伟。 秦裕现年43岁,1981年考入华东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哲学专业。本科毕业后被保送研究生,1988年获伦理学硕士学位,随后留校任教。1995年1月起,秦裕以副处级干部身份正式进入上海市委办公厅,担任时任上海市委副书记陈良宇的秘书。2002年11月,秦裕升职为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人称“上海一秘”。 在去夏上海社保案刚爆发之时,秦裕被火线调往宝山区。2006年7月6日,他前往宝山区报到,7月25日正式就任宝山区区长。不到一个月后,新华社就播发了秦裕“接受调查”的消息,称“有关部门在对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问题进行核查中”发现了秦裕的问题。8月29日,上海市委对秦做出了免职决定。此后秦裕被正式逮捕,直至今年9月25日被处无期徒刑。 与秦裕案开庭同一天,长春市中院还判决了另一位上海市委官员、被香港商报等境外媒体称为“陈良宇大管家”的孙路一。孙路一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长春市中院认定,1998年2月至2006年5月,孙路一利用担任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上海市人事局局长、上海市委副秘书长、上海市委办公厅主任的职务便利,为李松坚、韩国璋等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472万余元。案发后,孙路一坦白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因此对其从轻处罚。 从此判决结果看,孙路一卷入上海电气案的程度应属不浅。 孙路一现年54岁,学者出身,相貌儒雅。他于1992年出任上海工业大学副校长,1997年出任上海行政学院副院长,1998年1月转进政界,出任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后历任上海市人事局局长,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兼市委办公厅主任。在中央发布决定对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后的第三天,2006年9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证实,孙路一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协助调查,从此落马。 据《财经》记者了解,与其他受贿官员略有不同的是,孙路一所受价值500余万元的贿赂中,包含四幅字画,价值430万元。据称,贿赂大都来自一些企业及其下属,与之前传言的张荣坤巨额行贿没有直接关系。在纪录片《贪欲之害》一片中,孙路一追忆了自己从学者到领导再到阶下囚的过程,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