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果汁这个知名民族品牌,为什么甘愿委身外国公司
□曹建海/文
可口可乐日前宣布,将以24亿美元的现金收购汇源果汁。可口可乐的报价,高出汇源停牌前股价近2倍。目前看来,能阻止可口可乐并购的,一是由商务部主导的反垄断审查,二是由发改委、商务部等国家部委共同负责的国家安全审查。 笔者认为,鉴于本次并购的非国有性质,特别是果汁饮料市场的竞争性及充分的消费替代性,一旦商务部的反垄断审查通过,基本可以排除国家安全审查的阻碍。也就是说,商务部的反垄断审查,是可口可乐能否顺利并购汇源果汁最关键的环节。 今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后,包括外资企业和中国企业在内,所有达到法定标准的企业并购都被纳入了审查范围之内。目前,《反垄断法》的配套政策只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因此,本次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一案,审查的焦点有两个:一是合并之后是否达到了经营者集中的程度;二是这种经营者集中是否会妨碍市场竞争。 果汁饮料作为饮料的一种,与酒、奶、茶饮料、水饮料、碳酸饮料甚至水果等,既有明显的市场划分,但也具有很强的替代关系。如果把水果、其他饮料,甚至自来水,与果汁饮料划为同一个大类市场,则此次合并显然是属于无关紧要的。但是如果把市场范围限定在果汁饮料,则仅汇源果汁一家的市场份额,就足以达到市场集中的标准了。 据AC尼尔森最新公布的数据,汇源100%果汁占据了纯果汁46%的市场份额,中高浓度果汁占据39.8%的市场份额。而根据可口可乐提供的数据,公司与汇源合并后,在中国所占的非碳酸饮料市场份额低于20%。很显然,可口可乐倾向于使用“非碳酸饮料”这一市场定义,剔除了碳酸饮料市场绝对龙头地位可能对自己造成的影响,并且确信在这个市场范围内,本次合并将顺利通过《反垄断法》和国家安全审查。 但是,要判定合并之后的市场垄断标准是困难的。而如果在市场定义上本就争执不清,希望以有争议的市场范围界定下的垄断标准,判定企业合并行为是否妨碍竞争,则几乎更不可能。对于历来视引进外资为可炫耀政绩的商务部官员来说,要让他们亲手阻止这例利用外资大案,从感情上是不容易接受的。 从另外一个方面看,习惯了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投资人员打交道,现在把精力转移到审查一个行业的国内市场结构及领导型企业的市场集中程度,并据此作出促进竞争、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原则的判决,显然也不是那些拥有较深外向型经济背景的官员所专长的。 当然,即使没有获得商务部的批准,可口可乐公司仍有一条出路,就是通过行政诉讼起诉商务部。如果不出意料,以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为主要行政原则的商务部,将放行本次并购的审批,并将其解释为正常的市场行为。 对于充满民族品牌情结的国内公众而言,仅在感情上义愤填膺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深刻反思如下问题:第一,汇源果汁这个知名民族品牌,为什么甘愿委身外国公司?第二,为什么汇源公司要化身离岸公司,寻求境外上市?第三,国内强势的国有企业和拥有优惠待遇的外商投资企业,对国内百姓投资参与的民营经济和个体经济,形成了怎样的环境挤压?第四,作为掌控国内竞争政策的商务主管部门,该以怎样的理念和手段,在保护消费者的基础上,也能体察民意,充分保护国内老百姓的创业热情和信心?回答好了这些问题并实施合理的政策,类似的悲剧,才有可能持久地避免。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国际投资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