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欧洲职业女性网和人力资源公司亿康先达发布了一项调查报告,“泛欧富时指数成分股公司里,董事会中女性比例很低。目前女性董事只占9.7%,尽管比2006年的8.5%有所上升,但是其相对比例还是远远低于男性。”
从同期数据来看,欧洲董事会中女性代表的比例远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更落后于北美地区,因为财富500强中公司中女性董事的比例为14.8%,而在加拿大的500强公司里,女性董事比例则是13%。 但是决不能以偏概全地说欧洲女董事的比例就低,因为全球女性董事比例最高的地区也在欧洲,那就是北欧。 在北欧的大型公司里,董事会中的女性比例已从2006年前的23%提高到现在的29%。其中比例最高的挪威,由于政府颁布的公司治理法令规定了女性在企业决策层中的角色,大型公司已经将44%的董事会席位交给了女性。 但是值得指出的是,女性之所以在北欧企业获得了较高的企业地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立法的原因,即政府规定了女性董事的最低数量。 但是这样的法令也遭到了很大的争议,其他欧洲国家却并不这么看。西班牙议会在2007年也通过了一项类似法律,要求企业董事会里的女性比例在2015年之前要达到40%,但这样的提案在企业里却根本得不到贯彻。 不仅是西班牙,英国企业也反对这样的法令。英国工商业联合会主管卡特加.霍尔就表示,“我们反对这样的法令,这也是一种歧视。只有认为女性能力不如男性,才需要立法保护。我们相信大多数人并不想仅仅凭借自己是黑人或者女性而得到一份工作。” 但是也有组织希望能够从立法以外的原因来为女性董事的数量增加辩护。 非盈利性组织Catalyst在2007年对财富500强企业进行了一项有意思的研究,结果显示,当董事会拥有三名或者更多女性的时候,企业的利润率和投资回报率都有可能高于平均水平。相反,董事会中没有女性的公司经营得就会更差。 支持者表示,尽管没有证据证明女性董事带来了业绩的改善,但她们的存在表明了一个信号:一家公司愿意重新审思惯性行为,并且愿意与更大范围的人群进行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