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组成立。6月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526号国务院令,公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将灾后重建纳入法制化轨道。为了使重建从长计议,我们请来专家献计献策。
文/本刊记者 李斌
金是灾后重建中非常重要的问题。目前,汶川地震已经从拯救生命阶段,到了恢复重建阶段。这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在整体规划、资金投入、劳动力调配等方面,都会对中国经济产生影响。如何从经济的角度考虑震后重建,《新财经》记者采访了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 让西部开发推倒重来 《新财经》:汶川大地震后,目前已进入恢复和重建阶段,您认为在重建过程中应首先考虑哪些因素? 左小蕾:我认为,重建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恢复,一定是有阶段性地进行。在前一阶段,要把该恢复的都恢复了,比如学校要恢复上课,企业要恢复生产,农民要抢种抢收等。这也是自救,是重建的一部分,让人们先恢复最基本的生活。 真正意义上的重建是一个长远的规划,要有前瞻性的思路。现在回头看当年唐山大地震后的重建,就是因为当时情况紧急,缺乏长远规划,也没有做整体思考,原计划重建需要三至五年完成,结果用了十年的时间。 所以,要从长计议,尽量减少以后的损失。由于四川地区是地震多发区,重建的过程中不能只是简单地把房子建起来。把工厂建起来,一定要考虑到当地的优势和劣势,及当地的经济布局及产业规划。 《新财经》:从您的角度看,灾后重建应从哪些方面入手? 左小蕾:现在大家也都在想办法,比如可以让银行、保险介入,这都没有问题。但一旦从恢复阶段到了重建阶段,就一定要市场化运作。比如现在提出的减免商品房银行按揭问题,这样的政策对于那些一次性付款买房的人就很不公平。类似这样的问题一定要考虑清楚,否则会留下很多后遗症。 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提了很多年,但始终没有开发起来。这次地震刚好发生在那个地方。我觉得,这是一次推倒重来的机会,我们可以把西部大开发战略重新规划一番。与四川相邻的贵州、甘肃等省,经济水平在全国总是倒数第一、第二。之所以一直没有突破,我相信是有很多困难,与当地的产业发展劣势,比如布局、资源等有关系。如果震后重建能突破以前的布局,尽量发挥当地的优势,避开劣势,就会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突破。 这次地震使四川的磷矿开采受到了很大损失,产业布局面临调整。类似这样的问题,我们在重建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到,要把经济问题与其他问题结合起来考虑,不能只从经济的角度去布局将来的规划。 《新财经》:让西部大开发推倒重来这个提法很新颖,您认为西部这些省份该如何协调? 左小蕾: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眼前我们面临着一方面要让受灾群众迅速恢复生产和生活,另一方面还要做长远考虑。作为长期的规划,我们需要多花点时间,一边恢复一边规划。比如贵州省,作为旅游产业可能会有些潜力,如果发展大工业,可能不太合适。当然,这要请专家来论证。 要对西部几个省进行综合规划,不要分隔开,你做你的,我做我的。避免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特别是基础设施,各省一定要有一个网络,要有相互交叉的地方,整体规划非常重要。西部的省份,要在统一规划下全力以赴,将资源整合起来,从整体发展的角度、从西部大开发的角度一起发展。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百年大计。做得好,西部大开发战略会获得一个突破口;做得不好,就会重复以前的错误,带来更大的损失。 用市场机制解决资金问题 《新财经》:灾后重建需要大笔资金投入,现在的财政投入和捐助的资金能解决多大的问题? 左小蕾:对于受灾地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会有一些投入,已经投了100多亿元,来自社会的捐助也达400多亿元。这是灾区重建,特别是恢复阶段的主要资金来源。但一定要注意一个问题,灾后重建的过程,不可能全部用财政和捐助的资金来完成,因为重建过程中很可能需要上千亿元的资金投入。前期的恢复阶段,可能主要靠财政投入和捐助的资金,因为这个阶段的投入是不产生盈利的,比如现在居住的临时用房将来都是要拆除的,不带来任何增值。再说,很多参与恢复的生产单位,都是带着感情、为了支援灾区的想法投入的,也符合捐助款项的目的。所以,前期的恢复阶段,主要以财政投入和捐助款项为主《新财经》:后期重建过程中的大笔资金该如何解决?
左小蕾:我认为,应该建立市场运作机制。将来在重建高速公路、污水系统、通讯系统、电力系统、供水系统、水利设施等方面,应该利用社会资本。当然,也不排除利用国际资本,如果民营资本具备竞争能力,也应该让他们参与。有一种投融资模式叫BOT(适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融资方式),这种方式的基本思路是这样:项目所在地政府授予一家或几家私人企业所组成的项目公司特许权利——就某项特定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筹资建设,在约定的期限内经营管理,并通过项目经营收入偿还债务和获取投资回报。约定期满后,项目设施无偿转让给所在地政府。 这种模式在国外做得很多,在中国也有。成都就有一个污水处理厂,是亚洲开发银行邀请国外资本来做的。由于这种模式是由商业资本投资的,在经营的过程中收费可能比较高,但肯定不允许有暴利。BOT应该是灾后重建中可以运用的一种很好的模式,第一,可以带来资金,减轻了财政投入的压力。第二,可以带来技术,由于地震造成的破坏惨重,在重建过程中一定要考虑房子的抗震性、环保等等因素。通过重建我们可以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第三,可以学到先进的资金管理方式。由于引进的是国际资本,他们对资金管理的效率和使用都有一套非常规范的制度,这也避免了“修一条高速公路,就会倒一批干部”的贪污腐化现象的发生。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约定期满后,以BOT模式投资的项目设施所有权归属国家。 《新财经》:重建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应该有一个很好的政策机制来聚集各方财力。 左小蕾:没错。由于重建过程中很多是基础设施,这些公共用品本来应该由政府投资,可政府总的财力毕竟有限。我们只看到中国每年增长了20%的税收,税收总额近5万亿元,但是,如果按13亿人口平均分摊,每人才3000元。何况很多地方都需要财政支出,政府一定是有所为有所不为。所以,灾后重建一定要调动社会资本,设立几种商业模式,让这些社会资本有动力去投资。这样,既可以在重建过程中优化资源配置,还会有一些制度的创新。密切关注劳动力流动变化 《新财经》:我们知道,会有大批的劳动力参与灾区重建,解决劳动力会不会又是一个问题? 左小蕾:我通过看电视,注意到这样一个情况,发现很多被救出来的是妇女、老人和小孩,很少看见有30岁左右的男人。我也在思考这种现象背后的经济学含义,这是否意味着那个地方劳动力短缺了呢?近一段时间,由于成本上升,沿海地区出现了劳动力短缺的问题。由此,是不是发出了“刘易斯拐点”(发展经济学中的一个概念,即剩余劳动力无限供给状况即将结束。按照吴敬琏的解释,指在工业化过程中,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逐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减少,最后再也没有富余劳动力了)的信号? 中国的劳动力一直存在着过剩的问题,所谓“刘易斯拐点”在中国应该是一个中长期问题。可是,通过这次救灾,我觉得这已经是个很直接的问题。由于重建过程中需要大批劳动力的投入,将面临劳动力回流问题。四川以及西部其他地区外出打工的人非常多,如果外出劳动力回流,是否意味着其他地区劳动力短缺呢?如果劳动力短缺,就意味着劳动力成本上升,从而导致通货膨胀。 《新财经》:还有一种情况,一段时间以来,像珠三角等一些地区的大批工厂倒闭,也释放出很多剩余劳动力,这部分劳动力能不能去填补灾区重建所需的劳动力? 左小蕾:珠三角等沿海地区正在进行着产业结构调整,释放出很多劳动力。这些释放出的劳动力总量如果刚好填补灾后重建所需,那应该是最佳状态。如果释放出的劳动力多于重建所需的劳动力,就会出现失业率增加。这样,我们就不得不考虑政策调整的方向,汇率是否不应该调得太高,那样会促使更多的人失业。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关注劳动力、土地、资本等要素对中国经济的影响。特别要关注劳动力流动的变化、政策调整产生的结构性失业比例和重建过程中劳动力的需求匹配情况。这一点非常重要。 《新财经》:由于灾区的很多企业都受到了毁灭性损失,很多受灾群众又成了失业人员,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左小蕾:地震前期我们有很多救灾物资是免费发放的,但在重建过程中,不可能一直免费供应下去。有一种方式叫“以工代赈”。就是当地的受灾老百姓参与灾后重建,以自己的劳动换取所需的物资。这种方式主要适合像乡村公路、水利设施等建设,与当地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工程也不是很大,技术性要求不高,只要有劳动力投入就可以。 过去,很多非政府组织在扶贫的时候会用这种方式,包括一些国际组织。国际粮农组织曾经在贵州省就这样做过。当时,他们把粮食发放给当地参与灾后修路的老百姓,以劳动换粮食。我相信,这种方式对于受灾群众来说是非常合适的,因为他们有自救的动力,在重建工作中,他们可以通过有效劳动,尽快走出灾难的阴影。 微观主体不会影响宏观政策 《新财经》:这次地震灾害的损失应该是非常惨重的,对我国的经济会有一些影响。在宏观调控政策方面,会不会有一些调整? 左小蕾:我觉得大家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总是有一些误区。宏观调控是根据宏观指标来确定的,比如GDP的增长速度、固定资产投资、消费、外贸顺差、通货膨胀,等等;这些都是宏观指标。宏观政策在调整过程中,对于某些微观主体、某些行业、某些企业,不一定都是正面的作用,总是有利有弊。这就需要某些微观主体,在宏观政策对自己不利的情况下,必须学会自我调整。宏观政策调整不一定顾及到每一个微观主体,这就是经济的所谓灵活性。 所以,不能因为现在要救灾,需要大量资金,就去调整从紧的货币政策,这是非常不正确的思路。这种思路容易产生误导作用,尽管那么多人失去了生命,失去了房屋,但也只是局部问题。我们更多的是需要思考,重建后不再遭受更大的损失。但不能以局部的问题来改变整个宏观政策,这个误区应该消除。 BOT模式的风险 BOT项目建设模式主要适用对象多为发展中国家或其他国家的大型工程,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和运用,BOT融资方式在世界各国的大型基础设施中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BOT模式解决了发展中国家缺乏建设资金的问题,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的建设;另外,这种项目采购模式实际上也达到了项目参与方的共赢。不过,按BOT模式实施的工程项目也通常会遇到以下一些风险:如资金筹措困难、投资回报率低、投资回收困难、汇率下跌、参与各方的扯皮等,可能致使项目中途瘫痪,不能发挥预期效益,等等;因此,在项目实施前一定要做好前期可行性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