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党成立95周年征文 纪念中国人民银行成立60周年
文/李蕴祺 今年12月1日是中国人民银行成立60周年华诞。回顾中国人民银行诞生的光辉历程,不得不提到其前身--华北银行。正是华北银行短暂而坚实的工作,才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成立奠定了牢固的基础。这一段历史,可以从笔者收藏的一张华北银行支票(见附图)看出端倪。 华北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前身 解放战争期间,尽管全国仍沉浸在人民解放军激战国民党反动派的硝烟之中,但在广袤的华北平原及周边地区,已经形成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两大解放区--晋冀鲁豫解放区与晋察冀解放区;两大解放区的人民政权均建立了自己的银行--冀南银行与晋察冀边区银行;两个银行均发行了自己的货币--冀南银行币(当时简称"冀钞",本文亦称"冀钞")与晋察冀边区银行币(当时简称"边币",本文亦称"边币")。 1947年11月12日,伴随华北重镇石家庄市的解放,晋冀鲁豫解放区与晋察冀解放区也完全连成了一片。从此,民商往来再无障碍,货币流通日益增加,有力地支持了解放战争的迅猛发展。但是,由于两大解放区发行的货币不统一,使经济活动多有不便。为此,经上级批准,冀南银行与晋察冀边区银行联合发出通知:于1948年4月12日迁至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联合办公。3天后,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与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联合发布命令:从4月15日起,冀南银行发行的"冀钞"与晋察冀边区银行发行的"边币",准许在两解放区混合流通,比价为1:10(冀钞1,边币10)。 1948年5月9日,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决定将晋冀鲁豫和晋察冀两大解放区及其领导机关合并,7月22日,冀南银行与晋察冀边区银行亦奉命合并,改称华北银行,总行设在石家庄市,总经理为南汉宸。同年10月3日,华北银行发出通知,自10月1日起,冀南银行和晋察冀边区银行及所辖各分支行处所启用华北银行的新印信。可以说,石家庄的解放催生了华北银行,而华北银行又成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前身。 本币--透出统一解放区货币的信息 华北银行成立后,没有发行自己的货币,而是首先开展了统一各解放区货币和设计、印制新中国货币--人民币的工作。开展这项工作的目的,一方面是积极促进解放区经济发展,支持人民解放战争胜利;另一方面是为在全国发行统一的货币做准备。 笔者所收藏的这张华北银行支票,标明的货币名称为"本币",这既不同于此前民国时期各银行支票标明的货币名称如"银圆"、"法币"、"金圆券"等,也不同于此后解放初期在各旧银行支票的原货币名称上加盖"人民币"戳记的情况,由此可见,"本币"所表示的,既不是民国时期的各种货币,也不是新中国的人民币,而是解放区的货币。从有关资料的记载看,"本币"是指冀南银行发行的"冀钞"。早在1947年1月,为了逐步减少解放区市场流通的货币种类,为统一货币做准备,中共中央和华北财办就决定,晋察冀边区银行的"边币"停止发行,冀南银行的"冀钞"作为华北解放区的本位货币继续发行;晋察冀边区印制局亦同时停止了"边币"的印制,转而印制"冀钞"等。嗣后,从1948年4月15日起,"冀钞"与"边币"在两解放区以1:10的固定比价混合流通。"本币"这个货币名称的出现,透出了新中国和新货币诞生的信息。到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前,华北银行除规定了"冀钞"与"边币"的固定比价外,还固定了"冀钞"、"边币"与其他解放区货币的比价,如"冀钞"与"北海币"以1:1的比价、与"西农币"以1:20的比价混合流通";边币"与"北海币"以10:1的比价、与"西农币"以1:2的比价混合流通等。 133天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在石家庄诞生 华北银行成立后的另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由南汉宸负责,着手筹建中国人民银行。华北银行作为一个为新中国统一金融而成立的过渡性机构,工作了短短的133天,即完成了光荣使命。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石家庄市成立,并由华北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分别发布"通告"和"布告",宣告将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成立中国人民银行,以华北银行总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后,在很短的时间里,完成了三项任务。一是接收和改造旧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的干部随军进城,在军管会的统一领导下,接管国民党政权的金融机构,没收官僚资本银行,监理民族资本银行,改造私营行庄,并组织他们以新的面貌继续营业,从而稳定了新解放城市的金融。
二是建立中国人民银行机构。到1949年,除东北地区的东北银行和内蒙古人民银行暂时保留外,其他各解放区的银行都改组成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迅速建立起统一的新金融机构。三是统一全国货币。中国人民银行成立的同时,发行了人民币,与各解放区货币固定比价、混合流通,并逐步收回各解放区货币。到1949年10月,流通中的各解放区货币已为数不多,形成了统一的人民币市场。四是积极开展业务。开办各种形式的存款和贷款业务,支持生产发展;恢复汇兑业务,畅通资金流通;肃清外币,实施外汇管理;禁止金银计价流通,巩固独立统一的货币制度等等。 支票签发日期--革命形势迅猛发展的见证 本文附图中的支票签发于民国38年8月4日,即1949年8月4日,此时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成立8个多月,客户本不该再使用华北银行的支票了。之所以出现这个现象,可能是因为中国人民银行新印制的支票还没有发到基层,客户仍签发了华北银行的支票,但银行并未接受。从票面看,客户填写的内容和印鉴齐全,而需要银行填写的内容和印鉴却一律空白,且划掉了金额、批注了"注销"字样,就可以证明这一点。 "邯郸市漳滨商店"--边区生产自给的缩影 图中支票的签发单位是"邯郸市漳滨商店",据史料记载,邯郸市漳滨商店是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领导、由漳滨中学开办的国营商店。漳滨中学于1946年3月在磁县(现隶属于河北省邯郸市)县城南关成立,隶属于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太行行署第五专署领导,是一所以培养干部和教师为重点的综合性公立学校。学校为响应边区政府"挤出经费,保证战争,开展生产自给"的号召,派干部班学员成庆堂(支票上的签章者,磁县人,磁县抗日政府三区干部)专司生产自给工作。成庆堂在学校、边区政府和边区银行的支持下,积极开展工作,创办各种企业,受命接管敌伪财产,先后在邯郸、邢台(已是解放区)等地办起了20多家商号,市场迅速扩展,甚至将买卖做到了还是敌占区的石家庄、天津、济南等地。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成庆堂在邢台市打出了"漳滨商店"的旗号,不久又在邯郸市设立了"漳滨商店总店",后发展为"漳滨商店总经理处"。漳滨商店的发展壮大,为保障学校开支、发展解放区经济、支援解放战争胜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49年以后,上级决定学校不再搞生产,于是,成庆堂将各地的商号交给了当地政府,回到了学校,又随学校迁到武安(现隶属于河北省邯郸市。漳滨中学亦改名为"太行第六联合中学")。此后,轰轰烈烈的漳滨商店又经营了一年也宣告结束。它作为边区生产自给的缩影,在解放区的历史上也留下了让人难以忘怀的一笔。 (本文作者为中国银监会正局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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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1949.10.19--] 行长 南汉宸(1985-1967) 1949 10191954 10 行长 曹菊如(1901-1981) 1954 11 196410 代理行长 胡立教(1914-2006) 1964 101966 05+ 行长 陈希愈(1912-) 1973 05 197801 行长 李葆华(1909-2005) 1978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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