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在首届中国民间借贷法治研讨会上,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介绍,鄂尔多斯《规范民间借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已经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预计很快将发布。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深陷资金困局的借贷双方对这个“办法”却并不寄予厚望。多位债权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鄂尔多斯市政府在危机以来陆续出台了一些金融方面的规范,但收效甚微。
“鄂尔多斯的资金链困境在房地产开发,而房地产开发则延续着这样的路径,只要交够了土地出让金,获得开发资质,便能从民间大量融资。而如今地产项目大都停了工,‘办法’怎么能找到接盘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方圆一厦”债权人表示。
积重难返
政府救助困难
尽管民间不兴奋,但参与制定“办法”的各方还是认为这是中国第一个专门为民间借贷制订管理办法的地方性政策性文件。
参与起草的黄震向媒体表示,“办法”共有8章,最大的亮点是第二章规范了借贷主体和借贷合同。借贷主体一方是放贷人,另一方为借款人。办法强调放贷人必须用自有资金提拱贷款,不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借款人必须是经营状况良好、暂时出现资金短缺的企业或个体组织,所贷资金必须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再贷款或其他非法活动。“办法”同时明确,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并且,开展借贷业务双方须签订格式化的借贷合同。
民间金融危机以来,鄂尔多斯市政府确实已经不是第一次出台相关规范办法了。2011年,鄂尔多斯相继出台了《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旨在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引导民间资本规范地参与到金融领域。
除了密集地出台相关金融管理办法,鄂尔多斯还效法温州,成立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规范民间资本的运营。2011年6月18日,鄂尔多斯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创立,服务中心由鄂尔多斯资本有限公司与内蒙古鄂尔多斯商会共同发起成立,注册资本为30亿元人民币。服务中心成立时,还吸引了不少VC/PE到来,九鼎投资、百优资本等多家投资机构与服务中心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上述“方圆一厦”债权人表示,他之所以不看好即将出台的“办法”,成立将近1年的投资服务中心无作为是主要原因。“鄂尔多斯人做借贷根本没有找第三方的习惯,几个朋友做生意,谁需要资金周转,只需要一个电话,几千万元很快就过来了,甚至借条都不用打。”
该债权人对记者表示,借贷市场火热的时候,鄂尔多斯街头经常看到本地人随身带一沓子白条和印油,碰到熟人便问有钱没有,然后写个条子按个手印,钱就过来了。他们不懂投资,也不屑于做股票、期货等复杂的东西,只知道有利息拿就行。
“尤其是那些因拆迁突然得到一笔巨款的人,在购买了房和车之后的余款大多数投入到高利贷中。多年以来,东胜老百姓养成了依赖高利息生活的习惯。以100万元为例,如以2分月利计算,一年的收入就超过24万元,这相当于北京两个高级白领的年收入。事实上,2分月息在当地属于较低水平,一些急于用钱的商人,拆借的短期高利贷利息高达5分。”
根据该债权人提供的情况,记者试图联系鄂尔多斯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该中心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更意外的是,即便是作为管理服务中心的鄂尔多斯市金融办工作人员,也不知道该中心的办公地址。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鄂尔多斯市政府和金融办都在督促服务中心的运营,具体方案尚在商讨中。
几经周转,记者终于在东胜区创业大厦的10层找到了上述服务中心。“我们现在还没有开始做业务,也不知道怎么做,有些方案也没定,牌照也还没有发下来。”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尽管市政府一再出台规范措施,但众多专家在采访中认为,以房地产资金困局为主的鄂尔多斯金融危机只能硬着陆。
记者在鄂尔多斯采访发现,开工楼盘寥寥无几,在售楼盘的售楼处也大都不再对外开放。而去年此时的鄂尔多斯,林林总总的楼盘都在施工,整个城市犹如一锅“即将沸腾的开水”。
经济学者马光远认为,鄂尔多斯开发房地产80%的资金来源于当地极其活跃的民间借贷市场,一旦房价停涨、楼盘滞销、房地产老板无法按时支付下线利息,下线无法支付给三线,资金链条必然面临断裂。
“人均GDP远超国内所有发达城市的鄂尔多斯市,第三产业的比重却只有30%多,属于典型的‘开着路虎去放羊’的产业与财富倒挂的模式。在产业落后,特别是金融业欠发达的情况下,累积的财富大多进入到当地的房地产领域。用一句话概括这一过程,即是将地下的煤转变为财富,然后存入地上的存钱罐——那些永远也不开灯的房子。而开发房地产的资金来源,80%依赖的不是银行信贷资金,而是当地极其活跃的民间借贷市场。一般城市银行的信贷总额为当地上一年GDP的130%,但鄂尔多斯2010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只有同期GDP的50%。”马光远说。
根据当地一些企业和媒体人士的保守估计,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的规模应该在2000亿元以上,最高的年利息在60%以上,民间借贷与房地产之间就形成了泡沫和风险的互动。
2011年9月,中富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原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院长王福金自杀,身后是2.63亿元民间借款和每月789万元利息。据天津高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和)在2011年10月发布的《民间借贷危机调研报告》显示,2011年9月,鄂尔多斯政府曾对17个民间借贷在10亿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限制出境,并实施监控。
2011年底,东胜区政府曾经依靠政府的力量组织一起被冠以“救市”之名的方案,包括75亿元至100亿元人民币的“房地产企业重组计划”和数十亿元的“政府收购计划”,以缓解目前东胜区房地产市场的僵局。
当时,东胜区委宣传部一位官员表示,东胜区政府正在制定的相关“救市”方案并非全由政府买单,而是在整合房地产企业的基础上,由政府牵头从银行贷款为市场注资。大半年过去,由于地产行业的资金危机愈演愈烈,“救市”方案并没有得到政府想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