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天津召开的首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引进200支国外中小基金,与中国企业进行了深度的“资本对接”和亲密的“资本约会”,为中小企业融资打造了崭新的平台。转眼间,今年又迎来了第二届融洽会,在此之际,《国际融资》杂志记者专程采访了天津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组委会秘书长陈宗胜先生,他总结了首届融洽会的成果和经验,对天津倾心打造中国基金大本营充满信心
■《国际融资》记者 李路阳 齐芳
记者:很多人想知道首届融洽会以来,资本快速约会后项目融资成果如何。请详谈一下好吗? 陈宗胜:这个问题是很重要的,恐怕是很多国内外的业界人士都非常关注和关心的问题,究竟融洽会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果。但是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觉得有必要首先探讨一下“究竟怎么评价融洽会的成果”。融洽会是一种特殊的结构形式安排。比较而言,通常过去我们国内开这样的会追求的是签约的家数、签约的金额、签约的总量、签约的地区数等等,以此来衡量会议的成果。这样安排是不是有一定意义?我觉得是有一定意义的。在我们过去的这种会议里,的确可以用签约的企业数和签约的金额来反映一次会议的成功与否。但是,从过去若干年的成效来说,大家都清楚,这个签约的结果要全部归功于某一次会议,往往有一些不是那么的真实(即使删除一些的确不真实的),因为有好多签约都是预先谈判好了,然后拿到会议上签约,甚至是已经签约了而又再拿到会议上签一遍。事实上,真正通过会议谈判来达到签约的不是特别多,也不可能特别多。因为在会议上只是一二次接触,而大量的接触需要在会议之后进行,这样才能真正达到会议最初所设计的目的,也就是说最终实现资本和企业之间的联系和结合。所以说,主要用签约率衡量一次会议的成功与否是不科学的。 国外的情况恰恰不是是这样,国外在安排会议的时候不追求在会议上签约多少企业、签约多少金额,他们实事求是,知道会议上不可能产生很多签约。因此,我们的融洽会就借鉴了国外的理念、思路和方法,对会议本身我们并不追求签约多少,我们追求资本供给方和资本需求方进行了多少接触。我们确信只要双方接触的多,就一定会促进签约率的提高。所以,我们的重点是通过大会推动企业互相认识、了解。所以,我们倡导“资本对接”——相互交换名片、相互联系;在双方有进一步谈判的意向后双方进行“资本约会”,在一个合适的地方私下里一对一地进行接触,不再是一对多或者多对一。但是经过资本对接和资本约会的深度谈判,即便是深度谈判,我想很多人也不会通过这一次看文件、看材料就决定投资,马上签约了。所以,这才是问题的实质。大量的签约和合同实际上是在会后。 我们融洽会的会议设计是,会后有关各方如果通报我们,我们就帮着服务;如果不通报我们也不好去进行干预。这实际就像是谈恋爱一样,约会之后他们就私下进行了,到最后达成一个签约或其他的实际效果时,我们可能大多数都是不知道的。我们当然愿意知道,但是谈判双方往往有商业秘密,另外可能不愿意向我们支付提供服务的费用,节约公司成本。从我们会议本身来讲,他们不愿意交服务费用,我们也不会在意。因此,真正的交易我们就让资金供给方与需求方自己去完成了。我想,我们需要以一个全新的标准来衡量融洽会的成果,而不是简单的用会前会上签了多少约来测度。 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希望在会议上有一些供求双方是通过会议谈判成功的。为什么呢?因为第二届跟首届不同,第二届、第三届特别是这之后的融洽会,可能有些企业实际上在开会之前就已经与投资基金进行接触了。首届融洽会进行了接触、交流,然后通过第二届或以后的融洽会达成了交易,这种情况是有可能会发生的。比如,根据首届融洽会会后我们的统计,基金与企业进行深度接触共计7400余次,确定初步合作意向的共计1045家。在这个基础上,又经过长期努力,截止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已成功融资的企业137家,融资额达到104.6亿元人民,还在进行洽谈的项目有46家,据初步统计,融资额估计超过35亿元。假使投融资双方通过前面的工作,有些确实在之后的融洽会上达到了签约的程度,我们组委会愿意促进双方签约。对这个问题,目前我们是这样认识的:一方面不以签约率为标志;另一方面我们也希望看到签约,当然是以资金的供给需求双方的意愿为准,而不是以我们为准。 记者:在首届到第二届融洽会期间,你们与美国、欧洲等方面的基金多次接触,且他们本身也已经来过几次,与中国的企业和项目有所接触。在您与他们这些资本供给方的接触当中,您觉得他们对融洽会和企业项目有何看法? 陈宗胜:国外来的中小基金,最初对中国市场是充满了怀疑、犹豫和彷徨的。我和并购公会王巍会长到美国去路演的时候,在路演会议上,美国的基金所有者多次提出中国究竟能提供什么的企业、所属什么行业、资信如何、资金状况如何、它的管理怎么样、企业老总究竟是什么性质的,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可以说,在他们来到中国之前,作为资金供给方,他们对中国不是很了解。通过首届融洽会,他们的疑虑在逐步打消。现在很难说是彻底打消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们逐步地打消了疑虑,增加了跟中国企业进行资本对接的信心。为什么这样说呢?有这样的理由:第一,在首届融洽会之前,我们认真了解了像ACG召开这样会议时的准备工作和做法,他们在召开这样的会议前,会对资本需求方,也就是项目提供方的资金情况、企业生产的项目、管理体制、人员素质等做大量的调查研究。我们学习了他们的方法,会前要求参会的企业提供一系列的表格、材料,对他们的资料进行规范化,告诉他们你要想得到资金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标准的资料。这样企业来参会时想要与资金供给方结合的基础就做得比较扎实。由于参会企业是有备而来,因此,当这些来参会的国外基金看到有准备的若干中国项目时,自然感到满意。 第二,在融洽会上,我们做了很多服务性的工作,如资本对接、资本约会等,这就不详细赘述了。 第三,实际上,资本的供给方真正要对企业进行投资、购买股权,会后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因此,我们就成立了专门的公司,组织了专门的队伍,为愿意跟我们交流的这些基金方和企业方提供服务。比如说基金方要进一步了解企业的情况,我们通过与合作的中介机构为他们提供中介服务,找律师、会计师、评估师为其做尽职调查等,让基金方进一步了解项目供给方,这样他们就可以逐渐将谈判深入下去,最终达成协议。同时项目方也有找我们去了解基金方的。我们会后的服务也有两条途径:一条途径是通过我们的服务网络披露项目提供方和基金方的非商业秘密信息,让双方通过网络进行撮合;另一条途径是通过我们的服务公司的专业服务,对他们一对一地进行撮合。 我们用这种全方位服务的方式,为优秀企业寻找资金提供新的途径和方法。 记者:在你们掌握的信息中,若企业成功地获得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其成功的原因有哪些?如果没谈成,问题又出在哪儿? 陈宗胜: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但凡成功融到私募股权基金的项目供给方,大都有这样一些特点:大部分项目都很好,很有市场,管理项目的团队有现代意识,治理结构合理,资金流也比较正常,而且未来的上市前景也比较明显、明确,这种前景是基金方最关注、最看好的。从资金供给方来看,他们需要对感兴趣的项目做进一步的了解,他们要找到既能赚钱又能上市的有发展前景的理想项目。我们发现,但凡成功的,都具有这些突出特点。不过,确实有相当多的企业洽谈不成功,其中也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是不了解融洽会,像看待我们过去的国内这类会议一样,以为听听会,转一转就完事了,没有在会前做认真而充分的资料准备工作,所以不成功;第二是了解融洽会并做了准备,但是准备不够充分,没有按照我们的要求为资金供给方准备相应的材料和必要的数据,因此他们也不会成功。还有一方面就是关乎会后了,虽然在会上见了面,也联系沟通了,双方彼此也都有兴趣,但是会后没有跟踪,仅限于会上接触了一下,尽管双方都有很好的意愿,但会后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进一步跟进的话,也不可能成功。 记者:天津在倾力打造股权基金大本营,请问,在政策层面你们是怎样为基金落户天津提供有力支持的。 陈宗胜: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很重要。天津政府的确希望把天津打造成为一个通过股权基金为企业融资的中心,使这里成为基金的大本营。从2006年天津成立的第一支产业基金看,项目投资进展还是比较顺利的,第一期已经投资,现在正在准备第二期的募集。2007年6月1日《合伙企业法》生效之后,相关政策比如说免除双重征税等出台了。我们对此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支持合伙制基金的成立,从现在看,成绩还是很可观。截至到目前,在天津注册的合伙制本土基金已有30多支,正在注册过程中的本土基金有40多支,这些合伙制基金大多是两个亿,3个亿,10个亿,20个亿的中小基金。另外,我们也在通过国家发改委申请一些大基金,比如像船舶基金就是一二百个亿。我们希望国家发改委继续对天津给予支持,就像支持我们发展渤海产业基金一样,再发展一些大的本土基金。 为了鼓励本土基金在天津的发展,我们针对合伙制基金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第一,我们将避免双重征税落在实处,认真研究了怎么样才能避免双重征税。例如,合伙制基金获得利润是不征收税的,但是当法人收益拿回企业去,或自然人收益拿回家的时候就要征税。这个时候的征税按照什么标准呢?这就有一个优惠的问题。我们研究了一系列措施给予法人和自然人以优惠,这样一来,就给了合伙制基金的成立提供了很多的政策支持。应该说,我们是全国较早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要落实国家对天津支持的大政策,促进基金的发展。针对合伙制基金,我们还成立了专门的班子,为基金在天津的设立提供一站式服务,还负责为基金的注册地作安排。不仅如此,我们还成立了天津股权基金协会,研究怎样为各种基金注册成立提供服务,这个自律组织的成立,大大促进了基金在天津集中的趋势,为基金的注册建立提供了很多的帮助。 除了对本土基金的支持促进外,我们还通过融洽会开始引进国外小基金。从发展趋势上看,在2007年之前,进入中国的大都是国外的像黑石、凯雷这样的大牌基金,而小基金进入中国市场,我认为,是从融洽会开始。像今年第二届融洽会,除美国的中小基金外,还有来自欧洲、澳洲的基金。从目前来看,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大中小、国内外全面发展的阶段,在这一发展过程当中,天津融洽会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所以我相信,今年的融洽会会比去年更成功。因为我们对怎样促进资本对接和资本约会有了更加成熟的经验。 记者:从战略层面的考虑,你们打算怎样在融洽会资本快速约会与全国性柜台交易市场试验中构建起一个真正的国际化的私募股权的市场?陈宗胜:融洽会就是一个市场,我们要打造这样一个市场,它不是大家来参加一次会议,聚集一下又散掉的会场。市场是长期的,融洽会本身是个有形的,有服务提供的场所,也就是说,是具备供给方、需求方、服务方的造市条件的,这个市场条件不仅会议期间有,会后网络市场上也有。而天津还在申请的OTC——柜台交易市场,恰好与融洽会的战略目标是非常吻合的。OTC的确是天津倾其全力争取的一个金融项目、一个金融的改革措施。老市长戴相龙先生在天津的时候,对天津这几年金融改革方面最重视的就是OTC市场的争取。OTC就是个市场,就是为促进未上市的公众企业的股权交易,而股权交易就是为基金购买股权提供市场,当然不只是基金,企业也可以购买,股权基金购买未上市之前企业的股权就要通过OTC市场。今年3月13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天津的综合配套改革方案,方案中包括金融综合配套改革,金融配套改革中包括若干重点,如直接融资、综合经营、新功能机构、外汇改革、金融市场、后台服务以及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等等。天津关于OTC市场的试验工作,要在国家证监会的引导和指导下一步一步的实行。OTC市场是国家证监会规划的资本市场的整体体系中的一部分、一个环节,要根据证监会推动资本市场的整体发展的大战略来具体地设计实验步骤,天津现在做的准备工作是,制定好OTC市场试验的方案,对各个方面都作出详细的规划和安排。由证监会把握试验的节奏和步伐。这就是OTC市场目前的进展情况。无论是快是慢,OTC市场的确是跟融洽会的资本对接、资本约会紧密相连的。融洽会上的很多内容实际上是为OTC市场提供交易的内容和交易的对象。通过OTC市场可以实现基金购买股权等的实际措施的落实。这样一来,这个“市”才能真正造起来,这个“市”才有发展前途。 记者:这“市”的制度建设措施又是怎样考虑的? 陈宗胜:这个制度应当包括法律制度、监管制度以及一系列的鼓励措施等等,才能使得这个“市”建立起来。关于法律制度,作为这个市场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已经有了,但监管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比如说OTC市场如何监管,跟主板市场肯定会有些不同。基金作为股权的购买方在国外实际上没有多少监管,就是靠法律来制约、靠宪法来制约,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监管。在国外,基金是不用注册的,只要你认为我合法、我认为你合法,我们两个合作起来搞一个基金就可以了,出了问题有公司法管,如果你骗钱有法律管着,不需要专门机构的管理。在中国,人民币基金在注册时由工商局管理,基金运行的时候还由工商局监管,另外,大额基金有国家发改委进行基本的把握,特别是国有出资人出资时,要经过国家发改委的审批。小的基金,个人参与或者合伙的基金都是由工商部门按照《公司法》等来监管。对这些基金,是不是还需要专门成立一个监管机构?或者说由哪些监管部门来代为监管?管理到什么程度?如何让其健康地发展?这些是需要考虑,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 目前,我国的基金主要是由发改委来监管,但是发改委也不可能把大大小小基金全都监管到位。目前,基金很多,难免鱼龙混杂,会有些不健康的东西。为了甄别谁是真正的股权投资基金,我们做了大量工作,我们的基本措施是这样的,凡国外的基金,就依靠我们联系的国外基金组织、协会来推荐,比如说美国ACG推荐的基金,就由他们帮助我们把握。从去年的实际状况看,通过国外协会推荐进来的那些基金都没有问题,有问题的都是自己找来的那些散兵游勇,他们往往会打着一些旗号,骗吃骗喝,骗点儿小钱,由于他们实际上根本没有钱,也就不可能造成特别大的危害。 天津,也在积极探索如何监管基金的办法,我们希望能在基金的有关法律、规则和政策措施等方面,走出一条独特的创新之路。 记者:听说今年融洽会的路演也进行得很成功,能略作介绍吗? 陈宗胜:第二届融洽会是在去年的基础上进行的,中国路演地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香港以及二十多个中小城市。副市长崔津渡同志亲自带队远赴欧洲的德国、法国和比利时等国路演。组委会两位副秘书长王巍先生和杜强先生带队到美国进行路演。我带队到澳洲进行了路演。我发现,澳大利亚的墨尔本恰恰是澳洲、大洋洲地区的基金集中地,在那里有一千多支基金,有些是证券基金,但有20%~30%是股权基金。这次通过我们去澳洲介绍、路演,已经与他们建立了联系,他们当中将会有一些基金来参加第二届融洽会。(摄影陈醒)